
导演: 陈可辛编剧: 史零 / 蒋峰 / 商羊 / 潘依然主演: 章子怡 / 王传君 / 易烊千玺 / 梅婷 / 赵丽颖 / 更多...类型: 剧情 /
犯罪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 中国香港
语言: 汉语普通话 / 沪语
上映日期: 2025-06-21(中国大陆) /
2024-05-24(戛纳国际电影节) /
2025-06-14(上海国际电影节)片长: 96分钟 / 150分钟(戛纳国际电影节)
又名: 酱园弄第一部 / 酱园弄(上) / 酱园弄杀夫案 / She's Got No Name / She Has No Name
IMDb: tt5562068
陈可辛拍电影注重表达,且不避讳以直白的方式表达。这是他在不同场合的自述,也是其作品向来的追求,要在商业故事框架里有所表达。从《中国合伙人》《投名状》《夺冠》,包括还没出来的《独自·上场》(我通读过原作故事)等几部片子的故事可以看到,他似乎尤其热衷在传奇人生中琢磨“时代”和“命运”。
于是带着这样的心理准备看《酱园弄·悬案》。初看前十几分钟,还是吃了一惊:竟然是用俯视宏观的视角进入,且辅以宏大的视听渲染。
由于对故事背景比较熟悉,相关资料、小说都看过,所以很能理解,陈可辛不满足于讲一个探讨性别议题或(民国)女性处境的故事,上半部中的“悬案”,也不只是一起杀夫案的真相、动机与如何判决。
而下半部的“翻案”,想必“翻”的也不仅仅是案件,很可能是要在小说原作基础上,翻出命运的诡谲和荒诞。
在一个女性经历抗战、抗战胜利光复,以及再光复和之后动荡变幻的人生故事里,创作者大概是要用“传奇故事”拍时代剧变、飘摇世事中的众生相,及其悬而未决、不由自主翻转的命运。
因此,故事要讲的,除了“杀夫者”从詹周氏到拥有自己姓名的命运,还有伪警察局长薛至武的命,以及伪政权刊物作家苏青(西林)的命,等等。
待把电影看完,我的“一惊”也吃完了——前半截惊的是“这企图心真不小”,后半截惊的是“这企图彻底失败了”。
至少,单就上半部的成片来看,这个企图是失败的。“悬案”并没有悬起来,而观众很难真正进入“杀夫者”的内心。
既然是讲人与时代,讲命运,就从人物说起。
电影故事以詹周氏的人生为线,往前推到了抗战前,也就是“结婚十年”之前,往后大概要到八十年代她的人生终点。
主线之上,杀夫案是命运的绳结——就是四字演那盲和尚拿出那团绳儿。
其后,警察、作家等人的命被改变。案子是切身的“因”,时代是洪流席卷的“因”。
可讲故事的方式出了问题,技艺不足以驾驭企图心。
命运绳结的设计方式,用盲和尚算命的方式把杀夫者和警察的命拧在一起,较劲,看看谁的命硬,谁能克得住谁。
这设计生硬。或者说,这么设计不是不可以,象征指涉的议题足够硬:警察局长与杀夫者的丈夫灵魂合一,脸上盖着父权的钢印。
但写得太露。尤其是警察局长的较劲,较到上半部结尾,反复铺垫的跑路船票都到手了,还要去牢里杀人,显然超出常情常理——难道是,太要面子?那这个男权象征人物的极端特征设计的也太“面子”了吧!
那能用他过于信命或难逃“宿命”来理解吗?不是不能,是写得不够,几个点状场景就试图写出宿命感,在这个以轰隆隆配乐渲染的宏大框架里,不成立。
因为不够,才显得太露。
看演员表和预告片,警察还有前史和晚年戏份。但我想,即便一次看完全故事,也最多可以完成这么一个人物。
可是,这只是命运故事的单面,且对于整部作品的完成而言,警察这个人物不该盖过“杀夫者”——那么,这是有意为之的吗?
由于这个人物强大的存在,我妄加揣测,创作者一个可能的企图,是在“杀夫者/作家西林”(无声者与发声者)与“家暴男/警察局长”(夫权与制度权力)这样的关系里,讲时局跌宕,时代轮转,却任谁也难逃命运(父权/权力)的摆布。
尤其是是杀夫者和作家的角色安排,还设计了一个詹周氏“结婚十年”的梗,差不多正是西林原型苏青结婚到离婚的时间,而《结婚十年》是她的代表作,最近还在重版。
这可能是尝试在超越简化的性别叙事。可是,电影叙事立场的选择,让视角摇摆不定,不同人物线各行其是,这一尝试彻底崩盘。
警察局长这个人物,从飞扬跋扈地出场,到中间行贿操控审判,再到结尾发疯被捕坐进囚车,能动性够强,行动线相对完整,而且是在风雨欲来的紧迫性下展开的。
因此从结果来看,这个人物的确主导着主线进展,(让观众不适的)情绪效果也更完整。
对比之下,“杀夫者”的视角更多是回顾式的,且是效果重复的片段。
这些回顾,要么是对警察局长暴力和欺骗的应激回忆。要么是直接以警察局长的视点进行的信息搜集——不可避免地带上了不确定的罗生门味儿。
这是经典侦探故事的模式,虽然很基础,但可以带来相应的接受效果:侦探调查过程中,获取真伪难辨的信息,逐渐理解了嫌疑人及其动机。
然而,《酱园弄·悬案》里的这名侦探完全反着来,他既不愿不能理解嫌疑人,也不关心真相,而只信一个盲和尚算的卦。
究其原因,只能说是因为他要完成创作者安排的任务吧,要把劲一直较下去。
于是,经典侦探模式既没带来多精彩的悬念,也没有引领观众进入人物和社会议题。这个较劲侦探的强大存在,还抹掉了“杀夫者”这个人物的主体性。
在探讨社会问题的犯罪故事里,如果不能直接或间接进入犯罪者主体的讲述,人物很难获得认同,而问题也必然得不到有效的揭示。
这是技艺问题,也是观念问题。既是手上的事儿,也是心里的事儿,创作者可能意识不到,也可能视而不见。
你总不能说,“杀夫者”的遭遇和动机多明显啊——在主观回忆和他人讲述中,她挨了一顿又一顿的打,每次都花样不同,实在可怜啊。
电影确实没这么说,而是用了另一种妄图掀起情绪高潮的方式:重复鲁迅的句子,朗诵苏青的文章。
苏青的《为杀夫者辩》等几篇文章和当时另一名敏感的作家关露写的《詹周氏与潘金莲》确实影响了舆论和审判,这是历史事实。
可是,历史事实不能直接当作戏剧逻辑。即便在当时,詹周氏从不抱希望,到上诉求生,也是因为看到整体的舆论有在帮自己。
电影在人物没有立住的情况下,让知识分子“降神附体”来实现戏剧高潮和观念表达,恐怕只能说明手艺欠佳,流于表面吧。倒真不如老老实实讲述“杀夫者”的人生。
也许,是苏青的文章写得太好?既贴合那时的女性处境,又不乏对今日情绪的回应,而创作者在处理资料的时候,确实会陷入其中,自拔不能。
口号之外,詹周氏在这半部片里,最强的主动性是祥林嫂式。第一,砍头扔头免于下辈子还遭罪;第二,听闻头被找到之后的惊恐爆发。
这样看来,这个人物就有了一种知识分子创造的古怪复合:祥林嫂+娜拉。
因此,就还有另一种可能的反讽效果:无心无力出走的祥林嫂,在遭遇知识分子“附体式”的启蒙后,其命运将会如何,真的如知识分子所愿吗?
且,鲁迅先生问了:娜拉出走之后,又该如何呢?
剧院里,代表知识分子的《玩偶之家新编》,被代表大众的奇案戏取而代之,用意无异也在这一点上。
但我目测预估,接上下半部,恐怕也难达到这种反讽效果,因为这是在指向另一个方向,和前面建立的预期会劈叉。
那退一步,也许在讲这样一个故事:“詹周氏”到“周春兰”跨越半生的翻案,就是从“祥林嫂”到“娜拉”的漫长觉醒?
只看半部,无法确定。但希望最好不是。这种翻案和成长是好的,但过于粗暴简单、陈旧老套,民国知识分子的启蒙,是带有导师心态的“凌驾”大众,这已是过去式的议论文,说不定会消解人生故事该有的动人质感吧。
话说回来,这些只是简单推想,到底是个什么故事,下半部看了才好谈。可是,在上半部片子里,能崩的已然崩了,本就没能有效纠葛在一起的命运线上,男性人物的故事、情绪是实的,但刻意;女性人物的故事、情绪是虚的,且飘忽。
不只讲一起案件,不只写一段人生,想讲时代命运众生相,当然没问题。可总不能抛开人物去直接捕捉所谓“时代”“命运”和“众生”吧?
所谓时代命运和众生,都是抽象的幽灵,如果没有真的关心到具体人物,再贵的视听渲染也是大而无当,不但捕捉不到幽灵,还会淹没掉“人”,最后只能让观众冷眼旁观,坐立不安。
而最让我坐立不安的,是那些有剥削嫌疑的场景。
一部电影的容量,故事人物众多,时间跨度漫长,男女主人公又都是“复合式”的,不该珍惜笔墨,让写人叙事更有效吗?
可在前90多分钟里,看到了不少笔墨放在了剥削式的暴力场面——几轮严刑逼供,家暴,枪决,尤其是放黑猪一段(猪的意象可能借自1984年电影《杀夫》),显然是刻意设计的“斗兽场”场面,令人不适——甚至让我一再以为在看张艺谋在谍战片里不无欣赏地拍肉刑。
这不是在刻画主人公遭遇之残酷吗?从功能上讲是。但还是要谈“讲法”和“视角”的问题。
这几场戏,旁观者视角和施暴者主观视角都很浓重,细节给予相当的质感,对故事里的“大众”之冷漠给予了适当表现。
但唯独暴力受害者的主观视角,既有些回忆的“朦胧”,又带着他人眼光的不确定,没能有效表现当事者的心理感受——总不能说这是祥林嫂式的矇昧感受吧?
这种场面是引发共情,还是剥削的不适,是有效进入人物,还是表面地表现刺激,本就边界模糊,拍出什么效果——还是那个意思,在于技艺,更在观念和选择。
我在《投名状》里看到过战乱和人性的残酷,但在《酱园弄》里这几场戏,只感觉到剥削消费的残忍。
片中展现剧院里文明戏消费“杀夫案”的场景,以表现社会意识的分裂,知识分子在奔走呼号,大众却就爱消费惨案。
其实无论在当时还是今日,电影要整不好了,也是同样效果。苏青当年写《我与詹周氏》,早已经超前批评过了:“弄个把愁眉苦脸的电影明星来扮演詹周氏,让她各式各样苦头都吃遍......”
不过,我觉得问题不在电影明星,而在导演。
在一篇人物稿看到,说《投名状》有场戏,内心已经发生转变的庞青云,站在一个冰面上,自言自语说了句台词:如履薄冰。
当年就遭到诟病,说镜头都给这程度了,还非要来一句台词,太露太直。陈可辛认为这是自己的语言风格,直接表达。
我觉得可以理解这种“直接”的风格。直白本身并不是问题,关键是怎么用,用在什么作品什么场景。
如果带着拍《投名状》那种残酷年代的方法拍二十年后的《酱园弄》,只能说观念、审美和方法都陈旧了。老气横秋啊。
对于有期待的作者和作品,我一般带着理解的心态看,基于直观感受和掌握的信息,尝试理解作者的创作意图,同时从读者观众接受的角度看待成品。看作者在自己的创作逻辑内,是否很好地实现了审美和表达的意图,是否完成了给受众建立的预期。
但《酱园弄》这种大阵仗,显然是个巨型“工业”项目,赚钱的预期,表达的预期,各行其是的预期,其中的复杂多变,相互拉扯,及遭遇的“不可抗力”,局中人可能都说不清。
要做好这么个工程,还能讲好故事,确实是如履薄冰。
只从创作角度做个猜想。
几年前发布会说要把这个故事拍成迷你剧,我的期待最早就因为这个。这个跨时代故事,比如5到10集,多线交织,按盲和尚的线团,拍成一出命运交织的“上海往事”,也不是没可能。真是那样,也许会很不一样吧。
结果线扯几下就断了。
看现在的呈现,令人十分怀疑,无论是戛纳的版本,还是院线的上下集版本,都有可能是剧集的素材或剧本改出来的。
遗憾。
一塌糊涂的陈可辛
何牧歌 评论 酱园弄·悬案 2025-06-22 22:56:49 已编辑 贵州
陈可辛竟然堕落成现在这个样子。
整部电影其实有清晰明确的主题:通过一起并不复杂的凶杀案,反映出时代和个体的伤痕。
但是,就这么简单一件事儿,却拍得四零八落。
本来只要紧紧围绕着凶杀案展开就行了,却非常突兀的要加很多与主线剧情段落。尤其是雷佳音那个警察局长的戏份,有很多事都已经跟这起凶案没关系了,加进去的目的是什么呢?
比如说释放主编那场戏。是,陈可辛想凸显出这个人物有自己的思考,也是比较复杂的人物,让观众看到他的多面性。可是我他喵的为什么要在一个叫“酱园弄悬案”的电影里面,看一个既不是受害者,也不是凶手的无足轻重的“破案者”的心理历程呢?有这么个时间,你多拍一点章子怡跟王传君结婚前后的戏不好吗?多拍一点王传君为何暴戾成性,章子怡又为何一昧忍让的戏份不好吗?
警察局长这个人的内心,到底好不好坏不坏,这事儿,观众真的关心吗?
所以一旦90分钟的主线剧情都交代不清楚,轻重失衡,那电影的问题就大了去了。
至于像春晚一样的明星大杂烩,其实我倒不反感,如果导演安排得当,把这些大明星放对了位置,弄好了也挺吸引人,商业上也更容易成功,观众买票也会觉得值,几十块看十几个大腕儿给你演戏。
只不过……
易烊千玺走在大街上案发的那个段落,从镜头到对白,再到剪辑,像极了刚毕业的大学生习作水平。他也是铆足了劲想证明他真的是个瞎子,说话的时候恨不得把牙齿都爆出来。用力,太用力了。
雷佳音,演得还可以,这次终于不演那种中年废物了。可堂堂一个警察局长,非要跟一个字都不认识的女人较劲,离谱到连自己要逃命都不逃了,赶在最后一刻想去杀她。大哥,你可是警察局长啊,之前那么多的时间,自己想杀不早杀了?陈可辛这种级别的导演,还要用这么low逼的救猫咪式写作技巧……
杨幂,我作为一个直男可喜欢她了,也知道这姐们儿一直没演技。所以还挺好奇陈可辛怎么调教。这次还可以跟章子怡对戏的那几场都还挺好的。不过,角色本身的戏份是严重缺失的。她怎么能成为监狱大姐大,没有任何剧情铺垫,就凭收买一个狱警?她那么个手无缚鸡之力,说话有气无力的样子,强壮一点的狱友晚上来两下就能结果了。
离谱的是,最后连死都要给自己加戏,非要留个绝美的正脸在大银幕上,看幕后花絮,这场戏是杨幂执意要给自己加的。而陈可辛竟然同意了这么荒唐离谱的决定。何必呢幂姐……
而且,我跟大多数人的看法不一样。
我觉得章子怡的演技更值得批评。
你演的是大字不识一个,唯唯诺诺,可怜到连自己名字都没有的小女人,这种人的眼神大部分时候是麻木的,身体是脆弱敏感的,整体的感觉是渺小,无足轻重的。怎么能用那么复杂带着诸多心事的眼神去演绎呢?尤其是后半段的时候,那个眼神已经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凶狠,越来越包藏着很多心事的样子。
联想到台前幕后那么多新闻都是章子怡在屌导演,我觉得章子怡还是把自己宫二啊,玉娇龙那一套给带上去了。也难怪,这是她演技的舒适区。我可以确定,章子怡是演不来小女人的……
赵丽颖相对简单些,毕竟她多数时候只负责喊口号,不需要演技而且我觉得短头发的侧脸,比起她波浪卷更好看……
最后,这次的历史考据也有一堆的错误,甚至连酱园弄这个主体建筑左右的招牌都没弄清。旧上海人主要是喝绍兴黄酒,原材料是米和小麦,高粱酿酒那是山东人喝的。
原本酱园弄的招牌上只写了『自造名酒』,结果陈可辛非要自作聪明的加一个『精选高粱』……
还是喜欢二十年前拍《三更之回家》的陈可辛,简简单单,情感真挚。如今这种堕落,只能让人扼腕叹息。
最后的最后,连海报都他喵有问题。王传君不就是躺在地上那个死人吗?那么,都已经有人躺在地上了,王传君就在旁边。的意义是什么呢?
就真为了做全演员海报,完全不顾及逻辑了吧?
也是,这电影可能本来就没想要什么逻辑。
你不是在讲女性,你是在消费她们
踌躇不前的猪 评论 酱园弄·悬案 2025-06-18 21:57:36 已编辑 广东
这篇影评可能有剧透
有些电影不是因为技术差而令人失望,而是因为它假装关心某个议题,却在表达中不断背叛它。
《酱园弄·悬案》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它表面上改编自1945年轰动上海的“詹周氏杀夫案”,以家暴、司法、女性命运为主题,试图讲述一场命运逆袭的悲剧。但从电影的处理来看,它既无历史感,也无现实关照,既不尊重个体,也不尊重观众。它唯一在乎的,是如何用一套熟练的视听工业和高密度卡司,把一段沉重的历史包装成可供消费的情绪幻觉。
女性不是主角,只是工具人。
电影本应该要“为那个时代的女性发声”,但从头到尾没有一句台词真正属于那个时代的女性。
詹周氏被处理成一个“玄学式”的暴力女性:命硬、克夫、当庭翻供、目光如刃。导演用算命师之口替她写好命运,甚至在被暴力审问的时候还能与薛局长正面过招,仿佛不是一个受压迫的普通妇女,而是一个带着女主光环的古代侠女。
赵丽颖饰演的“西林”被赋予超现实的操控力,仿佛她才是整个社会舆论的总导演。她不再是那个时代女性的代表,而是一个21世纪“职场女王”的植入。杨幂饰演的狱中大姐,则彻底滑向了对现实的背叛——她不仅统御牢狱、随时随地能启动道德叙事工具包,让主角詹周氏“完成转变”,唯一庆幸的是她没活下来。
在这部电影中,女性无所不能,却又无处动人。导演给她们的是力量,却不给她们痛感;给她们是戏剧冲突,却不给她们真正的处境。
一切都干净得离谱,除了尸体。
这部影片最强烈的视觉印象不是苦难,不是压抑,而是“漂亮”。从打光到构图,从服装到布景,每一帧都像被擦亮了屏幕。人物住在一尘不染的楼道里,穿着刚熨过的戏服,走在充满设计感的旧上海布景中,就连法庭戏都拍得像中产家庭在开家庭会议。
但与此同时,电影至少两次展示被肢解的尸体,特写稳定、构图工整、颜色饱和,像是在说:“你看,她多狠。”
这种处理方式,不是在唤起观众的同情或愤怒,而是在用血腥视觉配合叙事节奏,强化女主的“狠”与“狠的正当性”。
也就是说,她之所以被同情,不是因为她曾经绝望,而是因为她足够残忍、足够“逆天改命”。
这不是现实主义,这是暴力偶像剧。
结尾不是落泪,而是出戏,导演终究没忍住,用一段典型的“女性觉醒”口号台词,为这场错位的悲剧盖章。
那段话或许在社交平台能赢得几千个转发,但放在1945年的背景下,却如同在坟前竖起一块自拍打卡牌。它不是反抗的回声,而是创作者自我感动的鼓掌。
而我不感动,不是因为我冷漠,而是因为这部电影始终拒绝面对真正的问题:那个时代,女性真的有这么强大吗?
女性的命运,真的是一句口号能改变的吗?
导演,你真的想理解她们吗?还是只是想用她们来完成你商业与艺术的双重任务?
《酱园弄·悬案》不是一部失败的电影,它是一个精明的项目。它知道观众想哭、想燃、想看到不一样的女性叙事。但它忘了最重要的事:
在你试图讲述真实之前,先要尊重真实。
最后我也会对导演说:下部分,我不会再进影院了
酱园弄杀夫案始末
豆友228210730 评论 酱园弄·悬案2025-06-04 03:30:08 已编辑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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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园弄杀夫案始末
2024-03-05 作者:祝淳翔
最近,沉寂许久的乍浦路,有一段被打造成了上世纪40年代的老上海马路。原来,这里成了电影《酱园弄杀夫案》的拍摄地。其实,真正的酱园弄不在乍浦路,而是在新昌路上。2023年10月,国家电影局发布最新的全国电影剧本备案、立项公示的通知称,由导演陈可辛与演员章子怡等人合作的电影《酱园弄》获得通过。剧本梗概:“波云诡谲的年代,一桩离奇的案件,一石激起千层浪,究竟真相如何,众说纷纭。当案件原委如片片拼图般被逐步还原,人们才意识到,原来真相已经并不是那么重要。”这里,不妨从文献角度探寻一下酱园弄杀夫案的始末缘由。
一、箱尸案发
1945年3月20日早上6点多钟,本市新昌路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血案。外号大块头的租客詹云影被其妻詹周氏用切菜刀砍杀,并遭分尸后装入空皮箱中,企图移尸灭迹,因血迹滴到楼下,为居住亭子间的二房东王燮阳夫妇发现,随即报警缉拿。
案发地点为432弄85号后楼,该弄内原有著名特色老店张振新酱园,故俗称酱园弄。死者詹云影,31岁,安徽人,自幼来沪于新闸路鸿昌当铺做学徒,为人干练精明,脱离鸿昌后,曾在新闸路斯文里口与友人集资合伙办斯文旧货商店,詹任经理,经营旧木器旧衣服等,旧货业从业者大都认识他,称他“小詹”。被害前夜,詹与朋友在远东饭店搓麻将,翌晨三时返家,倒头便睡,不料在熟睡中被詹周氏杀害。
詹周氏,29岁,原姓杜,江苏丹阳人。自幼父母双亡,8岁时被亲戚送到山海关路、大通路口的顾天盛花号,收为养女,实际类似使唤丫头。17岁时由周姓养父母作主与詹云影订婚,21岁正式出嫁时,曾在新闸路、乌镇路口某菜馆办过酒席。结婚是那年12月的事,到了次年2月就发生事端,原来詹与当铺里一个叫兰喜的丫头有私情,兰喜怀孕了,只得领到家里来。那时詹云影已改做旧货生意,便由詹周氏收留。小孩出生后,詹却不想要,本打算弄死,被詹周氏阻止,设法将兰喜另嫁,将小孩送给邻居。事后,詹周氏一度想去香烟厂做女工,来分担家庭开支,贴补家用,但詹云影不为所动,不但竭力阻挠,还诬陷她想同人家轧姘头。而詹做旧货生意发了点小财后,却吃喝嫖赌,无所不为。詹既不把赚的钱拿回家,又不许她外出打工,弄得家里吃尽当光,两只衣箱空了,便到处向人借钱,曾向二房东借过不少,甚至连外面的大饼摊都有赊账。
二、地院初审
1945年5月3日,本案首次庭审于浙江北路(近七浦路)地方法院,詹周氏身穿灰色线呢的单旗袍上庭。庭上问,两人为何不要好?答曰:“他嫌我是低三下四人。”问:对于丈夫的恶行有无劝说?答:“每次劝他,他非但不听,而且说钱是自己赚的,任何人没有资格干涉他。”问:为何不离婚?答:詹“说可以等待我先去轧姘头,这样可以使他省去一笔赡养费”。又问:刀哪里来的,是否买来预备杀人?答:因想摆一个排骨年糕摊,这把刀买来(案发前一周买的)便是想斩排骨的,事前绝没有想到会用这刀来斩死丈夫。以前这刀亦曾用过一次,用来斩过一条咸萝卜。问:杀夫后打算怎样,不知这是犯罪吗?她的供述令人毛骨悚然:“那时我完全失去知觉,神经早已极度错乱,我只知道像有一个恶神在我的背后,喊着‘杀呀!杀呀’,以后好像叫我将尸斩成十六段,藏进箱笼,当时连我的指头不慎被自己斩去,亦无知觉,我哪里再会想到将来……”
随后到庭的证人王燮阳,51岁,宁波人。单眼失明,光头,问及案发那天的情形,他说:半夜里(实则早上6点多)“听到有人喊救命”,初以为起火,叫学徒起来查看,说火表关着,没事。于是问什么人喊救命,“她(指詹周氏)回答我,说是男人说梦话,我也信以为真。到了天亮(8点多),我女儿要早到学校去考试,我就起身,开后门,正想洗脸,突然看到楼梯边一摊水,老婆对我说是一摊血,我不相信,用纸去揩来一摸,果然是血。于是我便去敲詹周氏的房门,隔了五六分钟,她始开门,我看到她两手全是血,便问她,大块头呢?起初她不肯说,后来迫不得已,说是杀死了”。
两个月后的5月21日,詹周氏杀夫案初审的判决书刊在《东方日报》。庭审结论:“詹周氏杀人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菜刀一把没收。”理由是:“房帏喋血,情无可原,而分尸成块,残忍尤烈,应予论处死刑。”菜刀则属于凶器,理应没收。
案件宣判后,女作家苏青在1945年6月10日出版的《杂志》第15卷第3期发表《为杀夫者辩》一文,从詹周氏的幼年环境、嫁后环境等等出发,首次呼吁刀下留人。她写道:“假如她有援助的人,有些反抗能力,她可以诉请离婚;假如她不死心塌地守着詹云影,尽可以另外活动,也许可以找个更好的丈夫;然而她是旧脑筋的女人,平日看绍兴戏《杀子报》之类惯了,她只有两条路可走,不是自杀便是杀人!”
三、上诉高院
6月28日,《东方日报》刊出姚明点律师向高级法院提起上诉的消息,上诉书洋洋千余字,其中指出,“前年十月间,吞服来沙而毒水(今译来苏尔,即煤酚皂溶液)自尽,以了余生,经邻发觉,送往同仁医院灌救,住院十日,方得脱险”,与苏青的判断相合。结论是“由不可抑止而崩溃而疯狂,遂致酿成此不幸之杀人案件”。
然而当时颇有社会影响力的作家秋翁(平襟亚)、老凤(朱凤蔚)均不以为然,分别在《海报》《大上海报》发文驳斥,态度坚决,称“杀人者不死,社会的大幸”这句话可入《拍案惊奇》小说中;还骂代詹周氏辩护的苏青是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7月的《杂志》辟出“杀夫案笔谈”专辑,四位作者赵田孙、庆子、关露和沙莉,两男两女,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此案论短说长。女诗人关露的文章《詹周氏和潘金莲》篇幅最巨,力图为她开脱:“人到不得已时,只好不择手段”“希望更高的执法官吏能够在杀人者的身世和人情上多多加以探讨,对于一个不得已而杀人的人能够罪轻一等”。庆子说:“詹周氏可怜,要使大家觉得她可怜;詹周氏需要同情,要使大家能给予同情,使过去毒辣的印象,渐渐淡下去,这才生还有望。”沙莉更将此案推到社会层面:“未尝不可说是整个社会的问题,换言之,这一对夫妇乃是现实生活下的牺牲者。”
7月31日,地检署本拟开合议庭审结,因其中尚有调查的必要,故为慎重起见,开调查庭先行调查。詹周氏穿一身灰色的360号囚服,头上扎着两根蓝绒线,面色虽较前瘦削,可是精神倒仍蛮好。(《箱尸案主角上诉再审,詹周氏要求活命》,《光化日报》1945年8月1日)实际上,当时“二战”已近尾声,汪伪政权摇摇欲坠,自身难保。
很快,1945年8月16日,汪伪政权倒台。随着复员接收工作开始,司法当局明令宣布,所有以前伪法院所判决的案件,完全无效,应由各级法院,重新审理。至此,詹周氏的上诉程序,即告搁置。
1946年8月6日,是复员后的国民政府高等法院的第一次审讯,因案情尚须调查,故谕令改期再讯。9月16日下午,在高院二庭再审,詹周氏穿226号蓝布囚衣,一头齐耳短发,面色忧郁。这次的律师竟声称 “詹周氏之夫詹云影生前不仅开设向导社,且与伪方人员联络,故詹周氏如系一地下工作人员,杀死其夫非但无罪或许还有功”云云,引得哄堂大笑。十分钟后合议庭宣判:“詹周氏杀人罪,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凶器刀一柄,没收。”但她不服,仍要上诉。(《东南日报》1946.9.17)等9月30日《大众夜报》刊出高院判决书原文,其中竟称“被告性情淫荡,行为恶劣,与贺贤惠、何宝玉通奸”“其杀夫原因,谓非由于恋奸情热,谁其信之”。诚然詹周氏与住在前楼的贺贤惠曾有肉体关系,但与本案无关,小宁波何宝玉是詹云影的损友,更是一度被攀扯进本案,实属无妄之灾。孰知一年之后,案件的基本事实竟又颠倒过来,简直令人大跌眼镜。
9月19日,平襟亚在《沪报》发声,撰《詹周氏的死活问题》,认为她尚有一线生机:“只要她能够偷得国共间谈判的一个‘拖’字诀,善于运用,向高院上诉,倘能拖延到半年或三月,便得免她一死。”因为两个月后将召开国民大会,大赦令也在讨论中了。事态的发展果然不出所料,10月15日的《新闻报》报道,“谋杀亲夫之詹周氏,前经高等法院判决死刑后,据詹周氏之辩护律师陈震昨向记者表示,詹自接得二审原判后,表示不服,决定于本周末向首都最高法院要求更审”。
四、赦免令下
1946年11月15日至12月25日,以制宪为中心议题的国民大会在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经蒋介石亲自审定的《中华民国宪法》。
1947年1月1日,《中华民国宪法》如期公布,为庆祝实施宪政,国民政府同时颁布了《罪犯赦免减刑令》,规定除战争罪、汉奸罪、贪污罪、杀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及贩毒罪之外,在1946年12月31日前,其最重本刑为无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死刑减为有期徒刑15年;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0年;有期徒刑或并科罚金者,减其刑期或金额二分之一。1月5日的《文汇报》随即刊出跟踪报道,题为《大赦令与十大案件》,记者走访某检察官,就本市十大案件加以讨论,其中第5件:“詹周氏杀夫案中之詹周氏,虽处死刑,但并非杀直系血亲尊亲属故可减刑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3月11日,秋翁《詹周氏竟然不死》一文在《沪报》发表。作者感叹这样的恶性事件,“于大赦令下,詹周氏竟行偷生人间。苏青女士真成预言家矣”。5月4日,《铁报》报道《詹周氏的狱中生活》,“在狱中,她每天编结绒线,缝裁衣服,挣些钱添补点饭菜。和她同囚一室的有六七个女犯,相处得很好,看守的禁卒也说她很守规”。但由于她消息闭塞,还以为自己将不免一死,故而神情颓唐。等到半年之后,12月29日《飞报》报道《詹周氏扪虱而谈》,则她已听说大赦消息,“故笃定心思,努力加餐,已较前发福”。
1948年3月19日,《辛报》刊出詹周氏改判15年的正式报道,称其“延聘施拜休律师辩护,具状高院请求复判,此案转辗至今,经高院三审后,业于前日判决,撤销原判,詹周氏改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詹周氏聆判后,喜出望外,诚所谓恍同隔世死而复生焉。于是感谢不死之恩,颂不绝口云”。至此终于尘埃落定。
五、劫后余生
1955年10月,鸳蝴派作家陈定山将其在台北《中华日报》副刊上连载的“春申旧闻”专栏文章结集,交由晨光月刊社印行《春申旧闻·续集》单行本,书中收录了《詹周氏杀夫》,今天来看,其中事实性错讹百出,几乎不忍卒读。如误将詹云影名字错成詹子安,说他是杀猪屠夫,又传谣说詹周氏被抓后曾被游街示众等等。1967年9月,《春申旧闻》正、续集合成一册,改由台北世界文物供应社初版,并于1975年6月再版。1977年,女作家李昂在白先勇位于美国加州圣塔芭芭拉小镇的家中做客,恰好见到此书,立即被其中《詹周氏杀夫》标题吸引,遂动笔写中篇小说《杀夫》,1983年9月起在《联合报》连载,并获奖,后来被译介为多国文字,引发国际关注。
1990年3月,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馆员沈立行在《上海滩》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抗战时期轰动上海的两大血案》,将多年前的华美药房杀兄和酱园弄杀夫两案重述一遍,可惜结尾写道:“詹周氏在提篮桥监狱执行绞刑,一命归阴。”完全与事实相悖。很快,杂志社收到一封来自江苏大丰农场的读者来信,称詹周氏“并未被处死,现在仍然健在”,上海解放后,“送到苏北大丰上海农场劳动改造,按照旧判刑期期满留场就业,并且重新结婚,现在她早已退休。已年过古稀,在大丰县川东农场安度晚年”。记者徐平随即专程赴苏北采访了她,并在7月号上刊出《酱园弄杀夫犯生死之谜》一文,从两人的对话中撇开若干讹传,可以大致提取出如下事实:
1952年,人民政府安排她来到大丰,在田里没做多久,就调到托儿所,一直做到1983年退休。1959年,她经人介绍与农场里的炊事员严少华(四川人)结合,从此更名周惠珍,两人一起携手度过了三十年幸福岁月。他们虽没有儿女,但多年以来,每到一处,她总要认几个年轻人做干儿子、干女儿。记者注意到,她家双人床的上方,贴有孩子的年画,底下挂着玩具娃娃,玻璃镜框下,集满了邻居家孩子的合影;就连箱子上的饼干桶,也将画有孩子的那一面朝外……显然,年逾古稀的她,已然脱胎换骨。行文至此,记者反问道:“谁能把这位坦露着童真的老人,同往昔杀夫的詹周氏联系在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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