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 赵鹏 / 麦兆辉
主演: 黄景瑜 / 白百何 / 王丽坤 / 王千源 / 冯绍峰 / 更多...
类型: 剧情 / 悬疑 / 犯罪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语言: 汉语普通话 / 粤语
上映日期: 2023-04-29(中国大陆)
片长: 112分钟
又名: The Procurator / Justices Seeker
IMDb: tt12788810
检察风云
校园贷女孩被带到夜总会见包贝尔 女孩被奸污 检察官黄景瑜在夜总会卧底发现女孩并报警 包贝尔被捕找人威胁女孩母亲 女孩翻供包贝尔释放 女孩教室割脉 王丽坤是女孩历史老师 王丽坤认识包贝尔拿录音笔去包贝尔家 保安看到王丽坤拿哀册出来 包贝尔被杀 王丽坤被逮捕
冯绍峰雇佣大律师白百何 白百何曾与黄景瑜谈过恋爱 王丽坤保外就医 包贝尔告诉王丽坤 冯绍峰盗墓唐皇后 谁有哀册谁就是盗墓贼 警方找人修复录音笔 包贝尔家里酒杯有第三个人的指纹 检察院怀疑第三个人就是小区业主 调查发现第三个人是冯绍峰哥哥洪启明
黄景瑜在看守所询问王丽坤 王丽坤哮喘发作 医生说是鼻腔内大量花粉的诱因 冯绍峰指责是黄景瑜做的 黄景瑜被记者拍摄 市长找到检察长 黄景瑜被停职 案件转交王千源 王千源得到线索 冯绍峰与洪启明是亲兄弟 冯绍峰与王丽坤是同学 学校组织考古 一教授考古中身亡 包贝尔和洪启明是被冯绍峰雇佣的 王千源被车撞死 资料掉入下水道 黄景瑜恢复职务 黄景瑜从储物柜发现文字材料指向市长
市长交给冯绍峰一把枪 冯绍峰持枪与洪启明驾车翻车 冯绍峰在医院见王丽坤开枪自尽
教授考古掉落坑洞 冯绍峰去救松手教授摔死 冯绍峰洪启明包贝尔盗墓 警方发现三人 市长曾是文保所所长保了三人 所长靠文物行贿做到市长 王丽坤拿着录音笔去找包贝尔被包贝尔发现把录音笔扔进鱼缸 王丽坤用烟缸打破鱼缸发现哀册 包贝尔说教授的死是冯绍峰一手造成 包贝尔的酒里之前被洪启明下了药 王丽坤用哀册打死包贝尔 市长与洪启明被判刑
秉承着对打击犯罪、反黑等题材的期待,尤其是开年有部优秀电视剧以后,真的很期待的走进了电影院。虽然本剧在创造轻松氛围上做的不错,也带来一些快乐,但瑜不掩瑕,深深抹黑了检察官和律师这两个职业。理解导演和编剧作为香港人,不了解内地法律,但是在内地拍剧、运用内地背景,至少也得看看符不符合现实法律吧,怎么会有这么多低级错误(以下内容涉及剧透):
①内容严重与现实法律相悖,而且相当低级:
1.现实中离职检察官转行做律师后,对原任职的检察院有终身的任职回避,剧中离职检察官代理原检察院案件的情况不可能存在;
2.现实中杀人案件,有可能被判处无期或者死刑,将会在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会在市级检察院审查起诉,不可能如剧中所述由区级检察院审查;(有uu说剧中也是市级检察院)
3.检察官≠警察!!!强烈建议改名警察风云,毕竟剧中的主角除了出庭之外,和检察官工作可以说是毫无关系,检察官的工作是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剧中主角作为检察官,居然进行直接侦查和取证工作,直接越俎代庖的把公安干的事情干完了,报案是检察官干的、取证是检察官干的、调取证据是检察官干的、找人恢复电子数据都是检察官干的,警察叔叔直接失踪了,编剧对国内的刑事工作的了解真是烂得不能再烂;
4.工作进程混乱,一个正常的刑事案件,要经历侦查、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庭审四个阶段。剧中居然是庭审和调查一起进行的你敢信,都起诉了连案件事实都没搞清楚,居然是边庭审边查实案件事实的,这在现实根本就不符合起诉条件;
5.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一个四五十的市长居然戴共青团员团徽,涉及贪污的居然不问监察委等等。
②叙事逻辑极度混乱、人物形象单一平板:
1.电影开篇是校园贷的老板强奸女学生,很自然的作为观影者就会设想这个人放校园贷的犯罪是如何发展的,结果电影给的解答是这个老板是盗墓的,从校园贷到盗墓,跨度不可谓不大;
2.故事开展毫无逻辑,突然就找到了几个犯罪人,突然就找到了犯罪人的保护伞,突然保护伞就知道自己暴露了,突然之间几个犯罪人就自相残杀,突然犯罪人就去自己老婆面前吞枪自杀了,以上重要的叙事关联,在电影中都没有交代、没有合理的理由;
3.人物塑造过于刻板与平板化,所有人都是推动剧情发展的工具人。自杀的女学生是为了引出女老师的愤怒,因此出场5分钟后再无信息。女老师的愤怒是为了引出杀人案,因此开场叙述的校园贷和犯过许多事的大老板也下线。女老师犯罪是为了引出自己老公作为幕后黑手,是为了引出男主角作为案件的检察官,是为了引出男主角和离职检察院后的女律师的纠缠,此后作为沉默工具人时不时上线一下。女律师的上线,其实也不为了自己辩护人的身份,更多的着墨点在于曾经男主角对她的表白。保护伞的上线更是仅仅是因为,需要保护伞,至于为什么成为了保护伞、做了什么、理由,毫无叙述。综合整场,最丰满的角色是那位话唠又被报复的张姓男检察官。
4.人物对话过于尴尬。你能想象你表白的对象,和你说你表白的行为符不符合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嘛,这部剧和你说,能。你能想象一个案子里面的公诉人和律师,下了法庭就互问对方能不能建立恋爱关系嘛,这部剧和你说能。某种程度上,这真的是对检察官和律师这两个职业的抹黑,现实里这样的,都被举报“具有应当回避案件审查情形而不回避了”,都要停职去纪委坐坐喝喝茶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本人为自己言论负责,以上言论在这部电影中均有所依据,有关我国刑事案件制度的观点在我国刑法刑诉法中也有所依据,其余评述内容也不违背任何法律规定的要求。
作为一个普通观众,我不是电影行业的制作者,但我花了钱,我就可以发表评价,希望高贵的粉丝谨记一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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