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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探讨的“舆论”和“网络暴力”的问题

导演徐纪周
编剧徐纪周 / 雷米
主演邓超 / 阮经天 / 刘诗诗 / 文淇 / 林嘉欣 / 更多...
类型: 动作 / 悬疑 / 犯罪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 香港
语言: 汉语普通话
上映日期: 2017-12-22(中国大陆)
片长: 124分钟
又名: 心理罪·城市之光 / 城市之光 / 缉凶者 / The Liquidator
IMDb链接: tt7286908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原计划在国庆节上映,后来推迟到年底才终于与我们见面。
电影改编自雷米的同名小说《心理罪》,如今已经改编为2版电视剧和2版电影。
其中李易峰、廖凡主演的影版《心理罪》在今年8月上映,但口碑并不理想。
而《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从导演到编剧、演员全都不同,和李易峰版《心理罪》并无联系,是两个不同的系列。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演员阵容还是颇为强大,其中邓超凭借《烈日灼心》成为金鸡奖影帝,阮经天凭借《艋舺》成为金马奖影帝,文琪凭借《血观音》成为金马奖最佳女配角,林嘉欣更是在各种大大小小的电影节上提名或获奖。
不少观众对邓超是又爱又恨,爱是因为他是一流的实力派演员,恨是因为他经常演烂片。
刚刚在《中国合伙人》得到观众的表扬,转身就去拍了《分手大师》。
上一秒在《烈日灼心》展示优异的演技,下一秒就去演《恶棍天使》。
好在邓超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表现还是相当不错。
邓超认真起来真的很可怕,他把方木聪明的同时又过度自信、理性的同时又兼具感性、冷静的同时又夹杂冲动、善良的同时又胸有城府的性格都展示了出来。
方木在分析案件时的大局在握,在恍然大悟时的细思恐极,在证据不足时的气急败坏等一系列情绪都被邓超演绎得淋漓尽致。
什么叫细思恐极?就是当方木听到江亚说“你不该让一个女人独自留在家”时,方木火急火燎来到酒店却发现米楠毫发无伤。他立刻明白,江亚说的“女人”指的是另一个女人……
尤其是面对廖亚凡的死亡,方木五味杂陈,心乱如麻,从他的表情中我们能看到失去亲人的伤心之情、江亚对孩子痛下杀手的愤怒之情、不该把廖亚凡一个人留在家里的后悔之情,以及没能保护好廖亚凡的自责之情。
他跪在廖亚凡身边,想哭又哭不出来,他的眼神中流露出爱意、愧疚、难过,他不知道能做些什么,甚至连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他想将江亚就地正法,却又不得不遵守法律,他对着空中打光子弹所流露出的复杂情绪让人印象非常深刻,这些丝丝入扣的细腻演绎,都让这个形象立住了。
邓超再次告诉大家什么叫演技,也再次证明自己是实力派演员。
值得一提的是,《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早早就告诉观众,阮经天饰演的江亚就是凶手,所以电影的重点就从“凶手是谁”转移为“怎么找到证据”和“他为什么犯罪”上。
这样拍的好处在于,电影没有落入猜凶手的俗套。凶手是谁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杀人的目的是什么。
许多悬疑片中,导演为了避免观众猜到凶手是谁,会减少凶手的戏份,导致凶手的戏份太少,使得形象塑造有所欠缺。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早早揭晓凶手,导演也就可以增加江亚的戏份,使他的形象更加立体。
江亚的父亲认为他不是亲生的,于是从小虐待他、殴打他,江亚逐渐变得心理扭曲,成为了一个疯子。
终于,当江亚愤怒、仇恨到极点的时候,他使用斧头砍死了对方,然后把他当成撒气的对象、泄火的玩偶,直到几年前找到新的猎物,强奸幼女的李一。
江亚时而正常,时而癫狂,而阮经天的表演也使得网友褒贬不一,有人表示称赞,也有人说像神经病。
可关键在于,他演的就是一个神经病啊,把神经病的角色演得像神经病,没有任何问题啊。
也有人说,真正厉害的罪犯,都是表面上不动声色、人畜无害,但实际上阴险狡诈,冷酷无情。
其实我们联想一下那些童年阴影,比如《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的冯远征,
比如《神雕侠侣》的裘千尺,
这些童年阴影不少都是面目狰狞、凶神恶煞的,你越说他们是童年阴影,越说明给你留下了深刻印象;你越害怕,越说明他们演得好。
对于邓超、阮经天略显夸张的表演,我们很难评价好坏,没有谁规定表情丰富就一定好,也没有谁规定收敛克制就一定好。
至少在我看来,哪怕是用力过猛,也比面无表情的面瘫式表演好。
当然,演技固然重要,也只能起一个锦上添花的作用,无法做到雪中送炭,一部犯罪片最重要的还是内容。
电影还是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结尾方木和江亚打了一架,目的是将江亚的皮肉吃进胃里,方木想让法医解剖自己的尸体从而找到江亚的皮肉,结果最后根本没有用这个伏笔,那么方木和江亚的打戏就显得相当多余了,方木的自拍录像本应该起一个未卜先知、锦郎妙计的作用,最终变成了故弄玄虚、虚张声势。
如果方木死亡,然后警方从他体内找到江亚的皮肉进一步抓获江亚,电影会更好。
不过这个问题很多网友也有不同看法,这里不展开讨论。
诚然,《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算不上特别优秀,和《看不见的客人》《心迷宫》之类的佳作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甚至都不如邓超的另一部犯罪片《烈日灼心》。
但一直以来,我们都过于看重电影的评分,而忽略了评分之外的东西。
不够优秀的电影也有它的可取之处,8分以下的电影也有它的价值所在。
我给《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打四星,并非是因为这部电影多么优秀,而是它让我感触很深,让我思考了很多,这个时候电影好不好已经不是特别重要了。
退一万步说,哪怕这是一部大烂片,电影里探讨的“舆论”和“网络暴力”的话题也值得我们深思。
我们先说说电影里的案件。
这一系列案件都非常有趣,作案手法非常具有形式感,类似《七宗罪》。
比如老师给学生一本试题叫他一晚上做完,导致学生跳楼自杀。
于是,江亚就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用铁链将其牢牢拷住,并割破他的手腕放血,只留下一部手机用于报警或求救,而手机的解锁密码就是那本试题所有答案总和的开平方。
由于老师没能在休克之前解出答案,最终流血过多而死。
一个男人占用消防通道,使得消防员错过最佳救火时机,导致受害者被活活烧死。
江亚又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在男人家里纵火,并用他的汽车占用消防通道,使得消防员没能及时将他救下。
一位女生搀扶摔倒的老太,不料遭到老太的讹诈。
于是,江亚在老太家里装上雷管,使得老太不得不承认是她陷害了别人。
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都是犯了错,并且遭到无数网友谴责,无数网友希望他们死。而江亚就把网友的想法变为了现实。
主犯当然是江亚,但参与网络暴力的网友同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黑镜》第三季第六集中,程序员开展了一个“后果游戏”,网民在社交网络上发布最不喜欢的人的照片和名字,再加上“去死”的标签。
程序员会统计每天得到“去死”标签最多的人,然后控制人造蜜蜂将其杀死。
这样的剧情让人细思恐极,因为太贴近现实生活了。
日本留学生被闺蜜救了一命,却对受害者一家冷漠无情,有多少人想要她死?
幼儿园老师性侵儿童,有多少人想要将他大卸八块?
家属拒绝剖腹产,导致孕妇坠楼身亡,又有多少人恨不得将之碎尸万段?
这样的新闻每天都在上演,有些人违背道德,但没有违反法律,法律不能将他们定罪;还有些人知法犯法,却逍遥法外。于是,网友就辱骂他们、诅咒他们。
我们可以想象,假如真的有人站出来,私下杀了留学生、老师、家属,杀了那些网友最痛恨的人,很多网友都会称他是百姓的英雄,是正义的化身。
而江亚就是这样的人。
江亚选择的对象都是网友最痛恨的人,这些人干了坏事,法律又拿他们没办法的时候,江亚就站出来替天行道。
表面上江亚好像并没有做错什么,仿佛是在行侠仗义,为民除害,仿佛是在实现网友的心愿。
如果你觉得反派杀人是有道理的,就说明对他的形象塑造成功了。
并不是说江亚杀人是对的,但他的犯罪动机是成立的。
许多犯罪片中,反派杀人的理由太牵强,站不住脚,根本无法使人信服。《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无疑是弥补了这一缺陷,让你能够理解江亚为什么杀人,而他的犯罪动机就是想要做一个“城市之光”,照亮城市的黑暗。
换言之,你支持江亚也有道理,不支持江亚也有道理。
当一座城市腐烂、黑暗的时候,当坏人逍遥法外的时候,确实需要有人站出来伸张正义,比如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但如果他杀人是出于私心、虚荣心、得到人们赞扬,如果他靠虐待别人来宣泄苦闷,如果他对无辜的孩子下手,那他就是错的。
(这里再多说几句,导演编剧是有办法引导观众支持或反对一个角色的,导演编剧可以把相似的行为拍出不同的效果。比如同样是私刑者,就可以拍出不同的效果。当私刑者是主角的时候,导演编剧要让观众支持他有很多方法,比如就把主角塑造成正义人士,比如讲述世界被黑暗势力掌控,主角要奋起反抗。《死亡笔记》《星球大战》《碟中谍》,以及大量动作片、科幻片、反乌托邦电影、犯罪片、超级英雄片就是这样的例子,主角都是游走于法律之外,私自决定别人的生死,但同时又为人正直;而当私刑者是反派的时候,导演编剧要让观众反对他,就可以将他塑造得很邪恶,比如动作片、科幻片、超级英雄片里的反派,同样是游走于法律之外,私自决定别人的生死,主角是英雄,他只是坏蛋。《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导演编剧安排江亚对干儿子下手、对廖亚凡下手,就是为了达到让观众反对江亚的目的。)
电影也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电影中,在法庭审理女生扶老太的案件时,一名律师帮助老太辩护,促使法官判决女生赔偿老太数万元。
于是,江亚绑架了律师并在他身上安装炸药,号召网友在网上投票,如果超过10万人想让律师死,他就炸死律师。
这其实就是我们常常说的:舆论和道德不能代表法律。
律师的确是害了那位女生,但这件事情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江亚没有权利决定别人的生死,网友也没有这个权利。
江亚自诩正义人士、城市之光,他藐视法律的存在随意杀人,其实他才是最应该被绳之以法的。
江亚的做法,其“扰乱治安造成的坏处”远远大于“寻求正义得到的好处”。
我们可以想象,假如江亚这样的人变多了,社会只会更加混乱。
如果人人都像江亚那样,想杀谁就杀谁,事情只会变得更坏。
无论是逼得学生自杀的老师,还是占用消防通道的男人,还是讹诈女生的老太,的确是该接受惩罚,但他们该接受法律的制裁,不该被江亚和网友处以私刑。
江亚固然有错,而在网上嚷嚷着要把那些恶棍杀死的网民同样也是帮凶。原本江亚只是一个普通的杀人犯,他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存在的价值,他自己都知道自己是个失败者,他自己都没有活下去的勇气。然而,正是有了这群怨念极深的网民,才使江亚找到了活下去的意义,也就是打着正义的幌子擅用私刑。如果没有那么多键盘侠,没有那么多网络暴力,也就不会有江亚这样的人来把网民的想法变为现实。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网络变得乌烟瘴气、混乱污浊。
你发张自拍,会有人喷你;你发条微博,会有人喷你;你发篇影评,会有人喷你。你在网上做什么都有人喷你。
以前我们进入网络是为了逃避现实,现在回到现实是为了逃避网络。
而《黑镜》第三季第六集中,程序员开展“后果游戏”的最终目的,并非杀死网民最讨厌的人,而是引诱心理阴暗的网民给不喜欢的人贴“去死”的标签,然后杀光这30万参与网络暴力的键盘侠。
参与网络暴力的网友中,我相信有一部分是善良的,但同样有很多是在现实生活中受到了打击,只好在网上靠伤害他人来宣泄苦闷的人渣。
但是网络暴力发生的时候,你很难判断谁是善良的,谁是人渣。
于是,《黑镜》的程序员选择了一网打尽,选择了宁可错杀一千,不可错杀一个。
因此,想要和辱骂他人来排忧解闷的人渣区分开来,唯一方法就是不要参与网络暴力。
人们确实有自由发表观点的权利,但前提是不能伤害到他人。
《黑镜》和《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恐怖之处在于,它们太贴近现实生活,甚至可能发生在未来。
说不定哪天就有人效仿江亚,号召网友投票选择最讨厌的人,然后杀死票数最高的一个;说不定哪天就有人效仿程序员,对参与网络暴力的网友心生怨恨,然后将他们赶尽杀绝。
我不知道这样的虚构故事是否会变为现实,但只要我们不参与网络暴力,那我们就不会有危险。
总的来说,《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不仅仅是一部犯罪片,也是在教育我们不要参与网络暴力。
面对不同看法的言论,面对不能认同的行为,少一点侮辱和谩骂,多一点包容和理解。

1.任川的法官身份
小说里任川是法官,电影里改成了律师,原因你懂的。

2.任川被投票炸死
小说里任川是被网友集体投票投死的,有种大众审判的意思,类似前段时间江歌案的集体投票。电影里改成了玩游戏,网友并不知道是真的要投死任川,最后杀人的还是江亚。寓意和深度弱了好几个段位!

3.米楠在网吧怒吼网友
算点睛之笔的一段,看剧照和特辑对比是删减了。任川在网友投票下被杀后,米楠冲进网吧中,怒斥网吧里的人都是杀人凶手,并要现场逮捕投票的人。任川被炸改成是江亚操作后,就跟网友没啥关系了,这一段也就被迫删了,少了一个高潮,痛心。

4.方木的结局
公映版质疑较多的是方木的结局,看采访导演说其实有拍两个结局。最终采用的版本,应该就是审查的意见了,代表光明的警察怎么能死呢?最后方木和米楠在病房的,感觉像后期补拍,用光和风格都完全不一样。

5.廖亚凡的身份设定
在小说里,廖亚凡的身份是方木的未婚妻,当时看小说的时候其实观感很不适。电影里这点的改编是更好的,改成了类似“女儿”的设定,她和方木的关系也由爱情变成了亲情。

6.廖亚凡被杀
小说里是因为廖亚凡做了对不起魏巍的事,江亚才杀廖亚凡,电影里把这个动机给删了,江亚的角色魅力被大大削减。杀人要有动机这事,编剧能不知道?但是现实就是,前面方木就一直被江亚压制,如果后面还是反派占上风,一个反派魅力太过强大,甚至超过了方木,超过了警察这个群体,这个片子能上映才怪了。

7.江亚怎么做到的完美杀人
正片里只有江亚连环杀人的犯罪结果,没有展示过江亚是怎么做到完美杀人的。导演说杀人细节都有拍摄,正片中被删减了,改成了用旁白交代,呵呵。

8.神秘消失的雷米和马苏
电影片头的特别出演里,有《心理罪》原著作者雷米和马苏,但我仔细看了公映的版本,并没有发现他们两个人的戏份,应该也是被删减了。本来还期待雷米大大的银幕首秀的,唉。

文 / 赤叶青枫
若论众多国内犯罪推理小说中的翘楚之作,雷米所著的《心理罪》系列小说绝对有望力拔头筹,而根据这一系列小说的第四部《城市之光》改编的犯罪动作片《心理罪之城市之光》集结了邓超、阮经天、刘诗诗、文淇、林嘉欣、郭京飞等好戏之人则用影像化的方式在大银幕上生动地再现了这个惊心动魄、极度烧脑的犯罪题材故事。可以说,此片可算是2017年口碑最硬的犯罪大片之一。
一起连环凶杀案掀起了城市的狂欢与躁动,所有线索都指向是一个化名为“城市之光”的神秘网友所为,而这一切又与精通犯罪心理学的天才神探方木(邓超饰)息息相关。在与同事米楠(刘诗诗饰)携手调查案件的过程中,方木赫然发现,曾经是自己高中同学的江亚(阮经天饰)似乎深藏着很多秘密……
和以往同类犯罪题材的国产影片相比,《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所讲述的这个故事首先在几件案件的选择呈现上就较令人眼前一亮。校园体罚案、逆子弃母案、酒驾害人案、老人碰瓷案等片中涉及的每一个案件的背景都甚为接地气儿并极具代表性,分别单拎出来都会如“江歌案”一般成为社会热点话题,而当案件中某些相关人士从之前的迫害者变成之后凶杀案的受害者,争议更是升级——这些人之前的行为固然令人不耻甚至唾弃,但在法律暂时无法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戒之时,“以暴制暴”的极端方式到底是在伸张正义,还是把正义推向罪恶深渊?还有那个神秘的“城市之光”,他到底是铲奸除恶的正义守护者,还是心灵扭曲的变态杀人狂?这一切没有标准答案,不过越是如此,就越是引人深思。
其次,以上每个凶杀案的受害者都是均遭不同的虐待致死,且充满“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仪式感,这无论是从影音的感官刺激上还是案件本身的猎奇性上都很是夺人眼球,而因为“城市之光”把犯罪现场处理得很干净,警方完全找不到任何证据指认凶手,于是,“城市之光”的真实身份、杀人动机、正邪属性、他下一个猎杀目标到底会是谁以及他又会采取怎样另类的方式等一系列问题更是引人关注。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影片最具悬念之处在于,面对这样一个堪称“超完美连环谋杀案”的棘手案件,天才神探方木是如何抽丝剥茧一步步锁定目标并且逐渐收集掌握证据,同时又是如何与“城市之光”斗智斗勇,最后将凶手绳之以法的。而这一曲折跌宕过程,亦非单纯破案那么简单。因为,这不仅是正邪之间心智和体能的残酷较量,更是一场复杂人性的巅峰对决,而且在方木查案过程中,“城市之光”不堪回首的隐秘暗黑过去也会逐渐浮出水面,从而令角色的邪魅狂狷形象更加血肉丰满,同时也令能观众更好地理解他疯狂偏激的行为背后的成因。当然,方本本人的聪慧勇敢、心细如发和人格魅力也在这一过程中得以凸显,两相对比映衬,形成正邪双雄对峙比拼格局,从而使得全片剧情更具张力。
不得不说的是,影片有一定的重口味暗黑元素不假,但是整体基调还是温暖人心的。譬如方木与同事们的同袍之义,他对养女廖亚凡的舐犊之情,以及他甘愿舍身取义也要将凶犯缉拿归案的牺牲奉献精神等都十分令人感动。在此,要肯定一下邓超和阮经天两位男主的精湛演技,前者此番的出色表现让《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成为他继《烈日灼心》等片之后又一部当之无愧的代表作,后者则亦用炸裂的超强实力证明“金马影帝”绝非浪得虚名。
最后有必要着重指出的是,片尾处精心收录了许多网友在现实生活中拍摄的一些警察叔叔爱岗敬业、救死扶伤的视频集锦。因为全是真实点滴的客观记录,故而分外感人催泪。毫不夸张地说,这些默默无闻的城市英雄才是真正的“城市之光”,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无私奉献和默默守护,我们老百姓才能安居乐业,悦享太平。向他们致敬!

要有光。这是我最近常说的一句话。
《创世纪》第一章第3-4节写道: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
光真的是好的。明亮。温暖。普照大地。生机勃勃。它滋养万物,也制造阴影。而影子,是我们最初对于世界延展出的想象。
我一直都迷恋影子。小时候,常常在黑暗的房间里,把玩具人偶放在一支打开的手电筒前,将他们的影子投射在对面的墙壁上。让他们相互打斗,或是默然肃立。在光圈中,这些高大又沉默的影子让我兴奋,同时浮想联翩。光为我制造了这样的梦境,让一个孤独的孩子在单调又枯燥的生活中,有了些许放肆的可能。这种冲动延续到我长大成人。开始写作之后,我就决定要写一部关于光的小说。于是,就有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动笔之前,曾经和我的编辑刘玉浦先生聊起过这个创意,他很严肃的告诉我,你写的已经不仅是小说了,而是寓言。动笔之后,我也一直在想,为什么是光?谁才是这个城市最需要的光?最后,我把这个问题抛给了读者。因为,作者提出问题,却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人。
直到徐纪周导演从北京跑来沈阳,直截了当地提出,老雷,我很喜欢,给我吧。
我当时莫名其妙地想起一句台词:悟空,你不要这么猴急嘛。
你喜欢它什么?
光这个概念。他补充了一句,以及光所代表的价值观。
这是个容易兴奋的家伙,手舞足蹈地开始表演书中的某个人物。据说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刚刚出版的时候,恰逢他在重庆拍戏,直接杀到重庆出版集团,抢先搞到一本样书。阅毕喜不自胜,当即调来几个演员现场表演书中的某个片断。
我看着面前这个神经病,不由自主地被他感染,心里说,好吧好吧。
徐纪周是喜欢直来直去的人,我同样不愿意磨磨唧唧。所以,合作事宜很快就敲定。之后就进入了漫长而艰难的筹备期。题材敏感,改编难度大。导演遇到的困难可想而知。直到几年后的一天,他打电话给我,老雷,知道安乐么?我:不知道,我知道安利。他报出一连串如雷贯耳的电影片名。我说我靠,成了?
成了。
兴奋劲儿过了,我才知道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好在有安乐和江志强先生保驾护航,项目的进展还算顺利。江先生运筹帷幄,码盘子,谈演员。徐纪周继续完善剧本。现在回想起来,那是一段颇令人崩溃的时间。26万字的小说要压缩到合理片长的体量,要展现案件的同时保留塑造人物的空间,同时还要考虑审查等因素。在导演的工作室抽烟抽到头昏眼花,聊故事聊到大脑短路。
我:导演要不咱拿掉几个案件吧?
导演:不。
我:靠,你看哪个作者主动要求删减原著小说的?
导演:我不!
最终,这个倔强的神经病完成了剧本。同时,江先生也请到了国内犯罪题材电影中最强大、也是最适合的演员阵容。2016年8月,电影正式开机,彼时恰逢我人生中最灰暗的岁月。导演专门跑来沈阳看我,还带来了电影的美术资料。这份礼物并不贵重,但足以安慰低谷中的我。
光,就在前面。
他和江先生的团队给了作者应有的尊重。对影片拍摄的整个过程我都了如指掌。接到导演源源不断发来的剧照和片断,整个电影在我心中渐渐清晰。11月底去探班,并有了人生中第一次当演员的经历。卸妆的时候,我想,出过书,拍过网剧,拍过电影,当过演员——老雷你可以可以。
2月开发布会,见到聪明又诚恳的邓超、温婉又大气的刘诗诗、帅气又谦和的阮经天、优雅又豁达的林嘉欣、多才又低调的余皑磊、幽默又体贴的郭京飞。他们是从小说里走出来的方木、米楠、江亚、魏巍、杨学武和任川。
那道光已经触手可及。虽然经历调档风波,但是徐纪周导演和江志强先生的坚持还在,打造国产犯罪题材电影新标杆的热血还在。光,迟早会来。
12月9日,媒体点映会。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第一次呈现。我坐在放映厅的最后一排,看着银幕一点点亮起。124分钟的时间稍纵即逝,我看到了五年来无数人的心血和坚持。我是小说的原著作者,但是当一幕幕高度还原的场面出现在眼前,我仍然按捺不住心中的起伏澎湃。
点映结束。徐纪周导演问我,你觉得怎么样?
我点点头,我很喜欢。
其实今天是我生日。
哦?我看看他,那这部电影就是最好的生日礼物。
这也是给我的最好的礼物。因为那个问题终于有了答案。
警察是这个城市最需要的一缕光。
正义是这个城市最需要的一缕光。
爱是这个城市最需要的一缕光。
如果你曾奋力点亮这个城市,那么,你就是那缕光。
徐纪周曾经对我说过,我要拍一部对得起你,对得起这部小说的电影。
他做到了。
正如片尾那段字幕。
仅以本片献给那些在黑暗中守卫光明的战士。
这,就是我要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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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和园》 (英文: Summer Palace )是一部2006年中国大陆电影,由 娄烨 执导, 郭晓冬 、 郝蕾 、 胡伶 和 张献民 主演。影片讲述了两名青年男女跨越十几年的的感情纠纷,其中穿插着 六四事件 等社会背景。本片也是中国大陆首部男女主角正面全裸出镜的电影 [2] ,而早期电影如《 小武 》(1998) [3] 、《 蓝宇 》(2001) [4] 、《 绿帽子 》(2003) [5] 、《 星星相吸惜 》(2004) [6] 等有男性正面全裸的镜头。 本片于2004年9月开机,2005年5月关机,拍摄时长九个月。取景地点包括 北京 、 重庆 、 武汉 、 柏林 、 北戴河 、 图们 。《颐和园》于2006年5月18日在 戛纳电影节 首映。电影中的政治色彩与大量的性爱场景在中国大陆受到关注 [7] ,因未经中国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批准而擅自参加 戛纳电影节 ,本片在中国大陆被封禁,导演与制片人受到了处罚。 1987年,中朝边境 图们 。邮递员晓军去邮局拿信件,之后来到余红父亲开的杂货铺。余红打开信件,发现自己被北京的“北清大学”录取。余红在一个篮球场与晓军见面,晓军与几个打篮球的人发生争执,被打得鼻青脸肿。晚上在草丛中,余红与晓军发生了性行为。 余红乘火车来到了北清大学,开始了大学生活。一天,余红结识了隔壁宿舍的女生李缇,聊天中她告诉余红她男朋友若古在柏林留学。李缇和余红与回国后的若古见面,并与在同一大学的周伟结识。余红逐渐与周伟走近并与其发生性关系。两人在 颐和园 昆明湖 泛舟,在夕阳下相依。 余红去周伟宿舍,发现他正与一个女生一起吃饭,余红见状离开。周伟去台球厅找余红,余想挣脱周伟的怀抱,但最后顺从。在一次欢愉后,余红要周伟去结扎,并称那样就不疼了。周询问缘由,余说是心理学老师告诉她的,并且她和他上过床。北清大学的学生开始去天安门,余红几人也一同跟随。李缇与周伟在宿舍进行性行为时,被学校人员发现。余红见到了周伟的一名舍友,他告诉她教务处已经知道了周李的事情,让她不要再去见周伟。 余红遇到了来北京探望她的晓军,两人和衣而卧,半夜晓军悄然离去。余红发现晓军不见,急忙到操场寻找。在操场示威过程中枪声响起,学生们开始四散。余红的舍友冬冬找到周伟,告诉她余红不见了。周伟急忙带领冬冬寻找余红,但未果而返。冬冬再次找到周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