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美] 沃尔特·艾萨克森
出版社: 中信出版社
原作名: Steve Jobs: A Biography
译者: 管延圻 / 魏群 / 余倩 / 赵萌萌 / 汤崧
出版年: 2011-10-24
页数: 560
定价: 68.00元
装帧: 平装
ISBN: 9787508630069
出版社: 中信出版社
原作名: Steve Jobs: A Biography
译者: 管延圻 / 魏群 / 余倩 / 赵萌萌 / 汤崧
出版年: 2011-10-24
页数: 560
定价: 68.00元
装帧: 平装
ISBN: 9787508630069
我花了两个礼拜,读毕乔布斯传,完成了一次对乔布斯认识的蜕变。读之前,我以为他天赋异秉,十分牛逼;读之后,我依然认为他天赋异秉,但只是比较牛逼。
我从来不是个果粉,没有用过一件苹果的产品,最主要的原因不是我志存高远,而是我没有钱,也许我牛逼了之后会拿苹果装逼,毕竟在中国,苹果在手,把妹不愁。甚至,连这本自传也不是我买的,是我盗的。这得多谢hi-pda上的哥们,在乔布斯传发行当天就分享出来。我一面乐于享受盗版带来的好处,一面自责不该以盗取利。我是那么矛盾,就像乔布斯一样,他一面自居嬉皮士,意欲推翻IBM的“1984”,却不知不觉变成了“Big Brother”。 读完乔布斯传,我最想说的不是:哇,乔布斯真牛逼,不愧是乔帮主。或者:唉,乔布斯也不是圣人啊,也有缺点,但是(这个但是很重要),正是这些缺点才使乔布斯成为乔布斯。而是感叹:幸好乔布斯不是出生在某个专制国家的特权阶级并从了政,否则他可能和许多世界级的独裁者们比如希特勒、齐奥塞斯库、萨达姆等等济济一堂,互不相让。 “It reflects his personality, which is to want control.” 乔布斯的性格几乎囊括了一个独裁者具备的性格。比如控制欲。苹果能够成就如今的辉煌,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乔布斯的控制欲。苹果是个极其封闭的生态系统,Mac、iPod、iPhones、iPad、iTunes,不论是软件还是硬件,不论是买还是卖,在苹果这里都融为一体,为了保持自己的产品特色,乔布斯控制了产品的各个方面,从造型设计到包装,无一不包。当年iTunes刚刚推出的时候,甚至不支持彼时最流行的Windows系统,后来iTunes做强做大,乔布斯也不愿意将iTunes开放给Windows用户,直到苹果的其他高管力谏,才迫使他开放。当年Macintosh发行的时候乔布斯为了能够控制Mac的品相,竟然将外壳封住,一般人撬都撬不开。知道这一点,也就不难理解他为什么连iPhone的电池都不随便让你换了。用乔布斯的话说,这叫为了保证用户体验, 他用了一个词叫“controlled experience”, 用白话说就是:要你怎么爽,我说了算。乔布斯希望掌握用户,而不是被用户掌握,在他的眼里,用户都是无知的,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得别人来告诉他们要什么,他曾不无轻蔑地说:“人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你得展示给他们。” 因为乔布斯的控制欲,苹果实现第一次辉煌,也因为他的控制欲,被以前卖糖水的Sculley逐出公司,最后还是他的控制欲,让苹果焕发第二春,比第一春要绿意盎然的多。乔布斯的控制欲放在IT界,放在他一手塑造的苹果,物尽其用、如虎添翼,但是,如果这种控制欲放在一个独裁者身上,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准确地说,上述问句是不成立的,大凡独裁者,控制欲是其必然属性,没有控制欲,则成不了独裁者。独裁者的控制欲体现在把握权力,企图控制一切上。独裁者想控制人民,通过控制政府、控制军队、控制媒体实现,乔布斯想控制用户,通过控制产品开发、控制产品设计、控制产品硬件软件乃至销售渠道来实现。大凡独裁者,都是集所有权力于一身,死死不松手的,乔布斯也是,独裁者以国家和人民的名义,而乔布斯以苹果和用户的名义。 只不过,独裁者带来的通常是灾难,乔布斯则带来美妙的产品。 This intensity encouraged a binary view of the world. Colleagues referred to the hero/shithead dichotomy. 乔布斯另一个具有独裁者气质的性格特征是霸道。在他的骨子里,有一股完美主义的血液作祟,已经到了变态的地步,甚至连软件上的一个图标都要亲自监督,不断否决,直到自己满意为止。这种完美主义是绝对的,毫不妥协,也是极其自私的,无论其他多少人赞成,只要乔布斯不满意,就无法通过。乔布斯让苹果深深地打上了自己的烙印,不论是哪一方面,苹果都带有浓浓的乔布斯味。乔布斯的霸道令很多与他共事过的人头疼不已,即使是好基友、Apple II之父Wozniak这样老实巴交的技术宅也常有微词,不过鉴于苹果后来的成功,Wozniak更多地表达了钦佩之情。 乔布斯深受佛教影响,年轻时曾去印度朝圣好几个月,尤其信奉日本禅宗,他的孩子十来岁的时候他都会带他们去日本京都感受禅宗的魅力。受此影响,禅宗式的极简主义深入他的骨髓,贯穿苹果的所有产品。乔布斯一意孤行(从另一角度也可以说高瞻远瞩)推“简洁是终极的优雅”的信条。这一信条不仅体现在产品的模样、造型,也包括易用性,作者描写了一个生动的例子说明苹果产品的易用性:福布斯杂志的Michael Noer在某乡间用iPad看书,一个6岁的小孩很好奇,Noer就把iPad递给他玩,小孩从来没玩过电脑,竟然都能熟练地开程序、玩游戏。这些都得归功于乔布斯推行的极简主义——以霸道的方式。 在苹果,乔布斯的霸道如鱼得水。如果放在政界,恐怕招致的不是赞誉,而是骂名。环顾那些独裁者,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乐于“分享”自己的“审美”,强制性地乐于“分享”。朝鲜的金大胖和金二胖,酷爱高大宏伟,于是整个国家都是自己高大的肖像、到处都是宽得可以当操场的马路、大得惊人的广场。希特勒足够霸道,为了保持日耳曼血统的高贵(至少表面的目的如此)将犹太人赶尽杀绝。独裁者都认为自己的审美是最美的,别人的都是一坨屎,乔布斯也这样认为,只要是他不喜欢的,统统都是shit。庆幸的是,乔布斯从事了IT行业,他的霸道用对了地方,苹果才有今天,今天才有苹果。 如果乔布斯是希特勒的儿子,而且希特勒有幸能把位子传给他,说不定乔布斯会把所有非日耳曼人赶尽杀绝。 “A word that’s sometimes used to describe me is ‘mercurial,’”he said. …‘Characterized by unpredictable changeableness of mood.’” 作为一个独裁者,还得有古怪的性格。乔布斯的性格绝对称得上古怪。首先,乔布斯反复无常,这一点,他的女儿们最体会。大女儿Lisa是乔布斯和Chrisann Brennan的私生女,起初乔布斯拒绝承认这个女儿,就像当年他父母抛弃他一样抛弃了她,直到后来打官司失败才被迫承认。也许是出于忏悔,乔布斯偶尔会去Brennan家看她,后来他还承认,当年苹果的Lisa牌电脑确实是以女儿的名字命名的。但是他们的关系始终若即若离,不是很亲密。对于另一个名正言顺的女儿Erin也是如此,高兴地时候亲近的很,不爽的时候冷冰冰的,以至于Erin对他毕恭毕敬,诚惶诚恐。 对待女儿尚且如此,遑论同事、朋友乃至敌人。乔布斯傲视群雄为我独尊,不论是谁,只要不合己意,张口便骂。往往骂得对方毫无还嘴之力。乔布斯的骂不分场合,往往在开会的时候把各个负责人大骂一通,也不分对象,不论你是谁,比尔·盖茨被骂过、Wozniak被骂过,连奥巴马也难逃其口,不夸张地说,苹果公司里没被乔布斯骂过的人屈指可数。而且常常出现的情况是,头一天,看到一个员工的作品大骂其屎,第二天看到同样的员工同样的作品,反而会大赞其好。因此,在苹果,一个作品在呈现给乔布斯之前,谁也不知道他老人家会是什么反应,只能祈祷那天乔布斯捡到了钱心情大好。乔布斯的世界是二分法的,只分好坏两种情况,不存在中间地带,要么好,要么shit,好和shit之间没有明确界限,也许一个产品多了个圆角就是好,少了个圆角就是shit;也许今天多了个圆角就是好,明天多了个圆角就是shit。 再看看那些独裁者们,哪个不是这样反复无常、脾气暴躁。单看中国历史上的暴君,甚至很多明君也是,高兴就赏你家财万贯,不爽就满门抄斩,今天你还登堂入室,明天就曝尸午门是常有的事。利比亚被爆菊的卡扎菲也是,此君最喜欢口出狂言,逮着谁骂谁。其对待欧美的态度也是反复无常,时而摇尾乞怜,比如支持美国反恐、向欧美开放经济,时而怒目相向,比如2009年在联合国大会上狂喷一个半小时,比规定的时间15分钟多了好几倍,甚至还撕毁《联合国宪章》,甚是傲慢。 我的意思不是说乔布斯和卡扎菲一样应该被人唾弃,而是想指出,在乔布斯与卡扎菲一类独裁者之间有相同的性格因素,这种因素,运用在政治上,会产生独裁,若运用于其它领域,则可能造就传奇。 Picasso had a saying—‘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and we have always been shameless about stealing great ideas. 乔布斯最让人讨厌的地方是:喜欢把别人的点子据为己有,脸不红心不跳,好像那个点子本来就是他的一样。作者Walter Isaacson采访乔布斯的亲朋好友、同事敌手时遇到很多人吐槽这一点。苹果的员工Raskin说:“常常有人跟他说个点子,他立马抨击说这个想法没什么用,甚至很傻逼,但是很快他就到处跟别人说这个点子好,搞的是他自己想出来一样。”所以,苹果的很多专利上都有乔布斯的名字,其中很多专利可能跟他一点关系都有。他曾经说道:“毕加索有言曰:‘好的艺术家抄,伟大的艺术家偷’——我们从来都肆无忌惮地偷好点子。”关于乔布斯窃取别人的点子,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和Xerox的那段公案了。众所周知,苹果电脑是最早使用图形用户界面(GUI)的,苹果也常以此自诩,但是,最早开发出图形用户界面是Xenox。乔布斯巧妙地从Xenox”偷取“GUI技术,运用到苹果电脑身上。按理说,乔布斯应该感到愧疚的,最起码不应该张扬。可是,后来微软效法苹果,让Windows系统也采用GUI,此举令乔布斯大发雷霆,他把比尔·盖茨叫到苹果总部,他吼道:“我这么相信你,你却占我便宜,从我们这儿偷(GUI)!”比尔·盖茨深知GUI的来源,给了个很经典的回答:“我觉得这就像我们有个共同的富邻居Xerox,我闯进他家偷电视机却发现已经被你偷了。”这个例子也很好的说明了乔布斯的另一个弱点,喜欢把罪过推给别人,而自己永远都是正确的。 且看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Chairman Mao,一般人都认为Chairman Mao文武双全,既是这个家又是那个家,而事实上,毛的很多作品,包括最有名的那些,都有证据表明是他人代笔或者集体创作,并非毛个人所作。毛本人没承认过,乔布斯也从来没有承认过。 乔布斯还有很多在常人看来不能忍受的行为方式、性格特征,尤其是作为一个商界领袖。我敢打包票,那些方式和特征与所有MBA教程所倡导的商业精英行为规范格格不入。乔布斯是个怪人,信仰禅宗,一辈子奉行素食主义,即使确证癌症后医生要求多补充蛋白质也不怎么愿意。年轻时,乔布斯有个癖好,不喜欢洗澡,他觉得素食能抑制体味的产生,不需要勤洗澡。所以,跟他打交道的人常常被迫忍受他浓重的体味。他不喜欢穿鞋,光着脚丫到处乱跑,常常就这样去参加会议,还时不时把脚翘在桌子上。他还喜欢迟到,常常一个会议开到一半丫闲庭信步进来,跟没事儿人一样,或者所有人等他一个,来了不仅没有愧疚,反而一副等他是应该的表情。乔布斯是个嬉皮士,嬉皮士该干的缺德的事不缺德的事他都干过,言行上也遵循嬉皮士的套路:老子就是这个样子,不喜欢拉倒。 乔布斯的自以为是早已深入骨髓了,但凡自己坚持的东西,不论是谁也别想劝他回头是岸,他从少年时代一直吃素,到死也没怎么改变过。 在被确诊癌症之后, 医生告诉他做个手术就能治好,但是他不愿意,想另辟蹊径,这条蹊径确实够蹊的:吃马粪。自以为是让乔布斯尝到了很多甜头,也使他产生错觉:我的自以为是都是正确的。可惜这一次,乔布斯死在自己手上。几个月后乔布斯意识到了错误,接受手术,可是,癌细胞已经扩散,原本能够治好的癌症变得无比顽固。 “If he’s decided that something should happen, then he’s just going to make it happen.” 一般情况下,具备这些性格的人,是人见人躲的。但是乔布斯不一样,他缺点很多,天才也一样出色。他直觉敏锐、高瞻远瞩、见解卓识、鉴赏能力强,最牛逼的是他的”reality distortion field“。这个名词的通俗解释就是:“乔布斯说行,就一定行。”传记中,作者花了大量笔墨在乔布斯的这一超能力上,认识他的人五一不对他的超能力刮目相看。因为这些优点,他的缺点让人容忍,有时候还会焕发出”可爱“的光辉,也因为这些优点,很多优秀人才摒弃前嫌,加入苹果的怀抱,和当年刘邦吸引韩信张良萧何、朱元璋吸引朱升刘伯温张士诚一样,只不过乔布斯的个人能力比他们两个要牛逼的多。 连乔布斯的人生轨迹都和一个独裁者是那么相似。年轻时,乔布斯致力于挑战IBM的霸权,带领苹果杀出重围,20年后,重掌苹果,走出低估,建立了苹果的霸权,而自己,也成了Cult。年轻时,列宁致力于推翻俄国沙皇,带领布尔什维克摧城拔寨,创立苏联,成为新的“沙皇”。年轻时,卡扎菲带领军队推翻利比亚王室,建立专政,成为新的偶像。年轻时,毛致力于推翻国民党统治,带领共产党暗渡陈仓,建立红色中国,成了“大太阳”。他们,为了反抗霸权战斗,却在战胜霸权之后变成另一个霸权。不同的是,有的霸权祸国殃民,有的霸权利国利民。乔布斯属于后者,那些独裁者们是前者。 我庆幸乔布斯只是苹果的CEO,而不是一个国家的CEO;他只涉足IT界,而不是政界;他为世界带来的是美味的苹果,而不是苦涩的“统计数据”;他死后被人定义为卓越的商业奇才,而不是罪名昭彰的独夫。 幸好这一切都是我的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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