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都是某人一生的至爱。
无论你是否离开,是否爱上别人,是否越长越年轻。
黛西第一次遇见本杰明 本杰明佝偻苍老,但是黛西知道,本杰明有一颗稚嫩的心灵,因为“你和我见过的任何人都不一样。”
黛西第二次遇见本杰明,本杰明已然开始迈上年轻的道路,而黛西天高地傲,因为自己年轻,认为这个世界是为了自己旋转的,诚如后面所说“我庆幸我没有在二十六岁那时候遇见你”,只因当时太年轻,又因为当时盛放在芭蕾舞的舞台上,觉得人生只是纸醉金迷,声色犬马,感情得来容易,如何会珍惜从第一眼看见她时就将一生的爱恋锁在她身上的本杰明?
又如何会懂得离别前的那日本杰明的失落,不仅仅是因为你的离开,而且还夹杂着他一直爱着的你的转变的惊讶和震惊?
黛西第三次遇见本杰明,两人的身心在时间上恰好交汇和谐。虽然本杰明依然越来越年轻,但那是他一生中最好的时光:在卖掉过往之后,和她相携相伴走了一程。他的生命中再没有别人,只有黛西,因为所他的家人朋友都已经一个一个离去了,就只剩下她了。直到她的出现。他明白到她不能作为她的父亲生活下去,他开始明白到“你可以像疯狗那样对周围的一切愤愤不平 ,你可以诅咒你的命运,但是等最后一刻到了之时,你只能轻轻放手。”这就是他应该放手的时候,不是他生命的最后一刻,而是他所感情他的爱在现实的尽头。即使他异于常人的生长时序却不曾豁免普通人的七情六欲,但是这一刻是尽头。他说,女儿,我只能在你不记得我之前离开。
黛西第四次遇见本杰明,她已经认不出来了,她有了丈夫,有了家庭,她拥有了一切,但是那一晚,她还是回到了本杰明的身边,因为爱,因为她爱他,他是她一生最初的朦胧和好感,而在那之后,本杰明的记忆也走到了尽头。在他目送她离开之后,他已经开始遗忘一切。
黛西第五次遇见本杰明,他已经是个拥有幼童的身体却有着一颗遍历世事的灵魂,可是他不记得,他说“仿佛我有过一生一样。”直到最后。他变回了婴儿。
黛西一直在他身边,陪他走到了最后,虽然不能共老。
“We are each the love of someone’s life.”
尽管我竭尽全力,只是越来越多地失去你;
尽管往昔已经远去在你的记忆,我们无法交谈了;
但是。
你死在我的怀里,我陪你走到了最后。
而最后的最后,我跟你说一声晚安,翌日,我会再一次看见你。
菲茨杰拉德的小说,已经被改编成电影的有很多,《本杰明•巴顿奇事》(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是最新的一部。不过如果看过原作,你大概会惊呼编剧手中的手术刀游走的面积之广,电影好似一个全身整容的人,除了名字和最核心的前提,其他都变得快要不认识了。那原本只是菲茨杰拉德给《科利尔周刊》(Collier Weekly)写的一个短篇小说,基本上有着观察日记的性质:一个生下来就是一个老头的人,如何在这个世界当中生存,如何结婚生子,如何参军打仗,如何尝试去耶鲁和哈佛上学,如何在几十页的篇幅当中慢慢变年轻,直到回到婴儿状态,度过漫长而短暂的一生。
但是编过《阿甘正传》的埃里克•罗斯(Eric Roth)动过刀以后,这个故事发生了巨变,变成了一个时间的寓言。布拉德•皮特(Brad Pitt)饰演的本杰明•巴顿变成了一个类似于《人总是要死的》和《奥兰多》一类故事中的人物,以违反所有科学定律的方式过完了自己的一生。除了名字与内核之外,可能还留在电影当中的菲茨杰拉德元素,就只有永远的美国南方。大卫•芬奇把巴顿的家乡从巴尔的摩换到了新奥尔良,而主人公巴顿依然是家庭富足的小开,哪怕他真正的家是在一个死亡如人来客往的养老院。病床上风烛残年的凯特•布兰切特饰演的戴茜,在卡特琳娜飓风来临前的一刻,回忆巴顿和她的一生。不论是讲述故事的模式,还是魔幻的故事本身,都颇有些让人想起卡尔维诺和博尔赫斯。
在这部片子筹划的前期,导演过《阿甘正传》的罗伯特・泽米基斯(Robert Zemeckis)也曾经作为导演的人选被考虑过,但他毕竟更适合塑造那些简单、阳光、一身正气的角色,像巴顿这样的角色,似乎和他的气场互不相融。但如果让邪气十足的提姆•伯顿(Tim Burton)来导演,又恐怕会把那份笼罩菲茨杰拉德一生的南方韵味吹散,变成一个彻底的童话故事,与此世的新奥尔良难有瓜葛。这样想来,在《十二宫杀手》(Zodiac)里面把过去的氛围还原得好像伸手可及的大卫•芬奇,就的确是这个故事最佳的导演人选了。
在巴顿的故事当中,人们的悲欢离合、生老病死自然是舞台上引人入胜的角色,而舞台的布景——新奥尔良,却也是人们难以觉察,但更加重要的布景。皮特和布兰切特说的一口软软的南方口音,在新奥尔良的夜雾当中,几乎能让人感觉到空气里来自密西西比河,与墨西哥湾海水的味道。这是菲茨杰拉德所爱好的,美国南方的味道,正如雾气弥漫的夜晚,布兰切特在凉亭上起舞。美国南方女孩的美丽和倔强,和《乱世佳人》里的郝思嘉隔着半个多世纪,仍然回响不已。
为了讲述这样的故事,特效是必不可少的。正如当年《阿甘正传》大量使用数码特效,将阿甘塞进每一个历史时刻去打酱油,而载入电影史一样,这部电影为了突出时间的魔力,而对皮特和布兰切特的造型大下苦功,也已经被视作了不起的技术突破。《色|戒》的配乐亚历山大•普拉特(Alexander Plat)为影片所作的配乐,小心地融入电影的每一时刻,丝丝入扣,也十分值得称道。
和《阿甘正传》的相似性,也是话题所在之处。二者都是有残缺的主人公,都出生在大时代的背景之中,不过巴顿始终努力要躲在历史的角落。他的一生也会闯入战争,同船的兄弟尽数战死,但他们实际上只是在战团的边缘;就好象布兰切特也曾经是舞蹈大师巴兰钦最钟爱的舞者,却因为车祸而离开舞台。而阿甘却被设定是那个历史照片当中总是出现在大人物身边的人。阿甘有着亚拉巴马平原上的直接,而巴顿则充满了南方白人的精致,总是欲言又止,眼神深不见底。在小说当中,巴顿出生在南北战争之后,而电影则将他的生日变成了一战结束那天。唯有这样,才能看到大卫•芬奇的新奥尔良,这个在卡特琳娜飓风中几乎毁于一旦,让无数热爱爵士乐的人们为之痛苦的城市。这样的安排也许会有人认为是在讨巧,但卡特琳娜飓风过后,新奥尔良的确需要一部发生在那里的电影,来回忆那些往昔的荣光。从爵士乐时代的代言作家菲茨杰拉德那里借一个故事,来放在爵士乐之都新奥尔良,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恰当呢?
“有些人就在河边出生长大,有些人被闪电击中,有些人对音乐有着非凡的天赋,有些人是艺术家,有些人游泳,有些人懂得做纽扣,有些人知道莎士比亚,而有些人是母亲,也有些人,能够跳舞。”电影结尾,旁白里的巴顿这样说。他和所有这些人一样,只是生命的过客,他们的生活或许卑微,或许毫不起眼,但在电影当中,透过巴顿的眼睛,能看到他们的灵魂。这也许是大卫•芬奇至今最了不起的电影。
--------------据说理科生都不喜欢这个片子(更正~~有些理科生不喜欢这个片子~~~),我只好承认我是个文科生。我最喜欢的是里面的氛围,还有美国南方的细腻,这些东西很难言传。这样的片子,大约不喜欢的人,怎么也不喜欢。不过,是我的大爱~
:P 发现留言里大部分都是在说文理科。。我错了。。其实是有学理科的朋友这样说,没有轻视和偏见的意思啦
无论你是否离开,是否爱上别人,是否越长越年轻。
黛西第一次遇见本杰明 本杰明佝偻苍老,但是黛西知道,本杰明有一颗稚嫩的心灵,因为“你和我见过的任何人都不一样。”
黛西第二次遇见本杰明,本杰明已然开始迈上年轻的道路,而黛西天高地傲,因为自己年轻,认为这个世界是为了自己旋转的,诚如后面所说“我庆幸我没有在二十六岁那时候遇见你”,只因当时太年轻,又因为当时盛放在芭蕾舞的舞台上,觉得人生只是纸醉金迷,声色犬马,感情得来容易,如何会珍惜从第一眼看见她时就将一生的爱恋锁在她身上的本杰明?
又如何会懂得离别前的那日本杰明的失落,不仅仅是因为你的离开,而且还夹杂着他一直爱着的你的转变的惊讶和震惊?
黛西第三次遇见本杰明,两人的身心在时间上恰好交汇和谐。虽然本杰明依然越来越年轻,但那是他一生中最好的时光:在卖掉过往之后,和她相携相伴走了一程。他的生命中再没有别人,只有黛西,因为所他的家人朋友都已经一个一个离去了,就只剩下她了。直到她的出现。他明白到她不能作为她的父亲生活下去,他开始明白到“你可以像疯狗那样对周围的一切愤愤不平 ,你可以诅咒你的命运,但是等最后一刻到了之时,你只能轻轻放手。”这就是他应该放手的时候,不是他生命的最后一刻,而是他所感情他的爱在现实的尽头。即使他异于常人的生长时序却不曾豁免普通人的七情六欲,但是这一刻是尽头。他说,女儿,我只能在你不记得我之前离开。
黛西第四次遇见本杰明,她已经认不出来了,她有了丈夫,有了家庭,她拥有了一切,但是那一晚,她还是回到了本杰明的身边,因为爱,因为她爱他,他是她一生最初的朦胧和好感,而在那之后,本杰明的记忆也走到了尽头。在他目送她离开之后,他已经开始遗忘一切。
黛西第五次遇见本杰明,他已经是个拥有幼童的身体却有着一颗遍历世事的灵魂,可是他不记得,他说“仿佛我有过一生一样。”直到最后。他变回了婴儿。
黛西一直在他身边,陪他走到了最后,虽然不能共老。
“We are each the love of someone’s life.”
尽管我竭尽全力,只是越来越多地失去你;
尽管往昔已经远去在你的记忆,我们无法交谈了;
但是。
你死在我的怀里,我陪你走到了最后。
而最后的最后,我跟你说一声晚安,翌日,我会再一次看见你。
菲茨杰拉德的小说,已经被改编成电影的有很多,《本杰明•巴顿奇事》(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是最新的一部。不过如果看过原作,你大概会惊呼编剧手中的手术刀游走的面积之广,电影好似一个全身整容的人,除了名字和最核心的前提,其他都变得快要不认识了。那原本只是菲茨杰拉德给《科利尔周刊》(Collier Weekly)写的一个短篇小说,基本上有着观察日记的性质:一个生下来就是一个老头的人,如何在这个世界当中生存,如何结婚生子,如何参军打仗,如何尝试去耶鲁和哈佛上学,如何在几十页的篇幅当中慢慢变年轻,直到回到婴儿状态,度过漫长而短暂的一生。
但是编过《阿甘正传》的埃里克•罗斯(Eric Roth)动过刀以后,这个故事发生了巨变,变成了一个时间的寓言。布拉德•皮特(Brad Pitt)饰演的本杰明•巴顿变成了一个类似于《人总是要死的》和《奥兰多》一类故事中的人物,以违反所有科学定律的方式过完了自己的一生。除了名字与内核之外,可能还留在电影当中的菲茨杰拉德元素,就只有永远的美国南方。大卫•芬奇把巴顿的家乡从巴尔的摩换到了新奥尔良,而主人公巴顿依然是家庭富足的小开,哪怕他真正的家是在一个死亡如人来客往的养老院。病床上风烛残年的凯特•布兰切特饰演的戴茜,在卡特琳娜飓风来临前的一刻,回忆巴顿和她的一生。不论是讲述故事的模式,还是魔幻的故事本身,都颇有些让人想起卡尔维诺和博尔赫斯。
在这部片子筹划的前期,导演过《阿甘正传》的罗伯特・泽米基斯(Robert Zemeckis)也曾经作为导演的人选被考虑过,但他毕竟更适合塑造那些简单、阳光、一身正气的角色,像巴顿这样的角色,似乎和他的气场互不相融。但如果让邪气十足的提姆•伯顿(Tim Burton)来导演,又恐怕会把那份笼罩菲茨杰拉德一生的南方韵味吹散,变成一个彻底的童话故事,与此世的新奥尔良难有瓜葛。这样想来,在《十二宫杀手》(Zodiac)里面把过去的氛围还原得好像伸手可及的大卫•芬奇,就的确是这个故事最佳的导演人选了。
在巴顿的故事当中,人们的悲欢离合、生老病死自然是舞台上引人入胜的角色,而舞台的布景——新奥尔良,却也是人们难以觉察,但更加重要的布景。皮特和布兰切特说的一口软软的南方口音,在新奥尔良的夜雾当中,几乎能让人感觉到空气里来自密西西比河,与墨西哥湾海水的味道。这是菲茨杰拉德所爱好的,美国南方的味道,正如雾气弥漫的夜晚,布兰切特在凉亭上起舞。美国南方女孩的美丽和倔强,和《乱世佳人》里的郝思嘉隔着半个多世纪,仍然回响不已。
为了讲述这样的故事,特效是必不可少的。正如当年《阿甘正传》大量使用数码特效,将阿甘塞进每一个历史时刻去打酱油,而载入电影史一样,这部电影为了突出时间的魔力,而对皮特和布兰切特的造型大下苦功,也已经被视作了不起的技术突破。《色|戒》的配乐亚历山大•普拉特(Alexander Plat)为影片所作的配乐,小心地融入电影的每一时刻,丝丝入扣,也十分值得称道。
和《阿甘正传》的相似性,也是话题所在之处。二者都是有残缺的主人公,都出生在大时代的背景之中,不过巴顿始终努力要躲在历史的角落。他的一生也会闯入战争,同船的兄弟尽数战死,但他们实际上只是在战团的边缘;就好象布兰切特也曾经是舞蹈大师巴兰钦最钟爱的舞者,却因为车祸而离开舞台。而阿甘却被设定是那个历史照片当中总是出现在大人物身边的人。阿甘有着亚拉巴马平原上的直接,而巴顿则充满了南方白人的精致,总是欲言又止,眼神深不见底。在小说当中,巴顿出生在南北战争之后,而电影则将他的生日变成了一战结束那天。唯有这样,才能看到大卫•芬奇的新奥尔良,这个在卡特琳娜飓风中几乎毁于一旦,让无数热爱爵士乐的人们为之痛苦的城市。这样的安排也许会有人认为是在讨巧,但卡特琳娜飓风过后,新奥尔良的确需要一部发生在那里的电影,来回忆那些往昔的荣光。从爵士乐时代的代言作家菲茨杰拉德那里借一个故事,来放在爵士乐之都新奥尔良,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恰当呢?
“有些人就在河边出生长大,有些人被闪电击中,有些人对音乐有着非凡的天赋,有些人是艺术家,有些人游泳,有些人懂得做纽扣,有些人知道莎士比亚,而有些人是母亲,也有些人,能够跳舞。”电影结尾,旁白里的巴顿这样说。他和所有这些人一样,只是生命的过客,他们的生活或许卑微,或许毫不起眼,但在电影当中,透过巴顿的眼睛,能看到他们的灵魂。这也许是大卫•芬奇至今最了不起的电影。
--------------据说理科生都不喜欢这个片子(更正~~有些理科生不喜欢这个片子~~~),我只好承认我是个文科生。我最喜欢的是里面的氛围,还有美国南方的细腻,这些东西很难言传。这样的片子,大约不喜欢的人,怎么也不喜欢。不过,是我的大爱~
:P 发现留言里大部分都是在说文理科。。我错了。。其实是有学理科的朋友这样说,没有轻视和偏见的意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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