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 莱恩·约翰逊
主演: 丹尼尔·克雷格 / 爱德华·诺顿 / 加奈儿·梦奈 / 凯瑟琳·哈恩 / 小莱斯利·奥多姆 / 更多...
类型: 剧情 / 喜剧 / 悬疑 / 惊悚 / 犯罪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语言: 英语
上映日期: 2022-09-10(多伦多电影节) / 2022-12-23(美国网络)
片长: 140分钟
利刃出鞘竟然做成了系列,也是近年来不多的商业片惊喜了,对我这种看漫威会睡着的人来说,总算在影院有个可看的商业片系列。
我觉得利刃出鞘系列可算是21世纪版的阿加莎克里斯蒂探案,把本格推理赋予了现代环境。两部电影都设定在中上流社会中,看不见贩夫走卒,只有女主是中下层社会阶层出身,给人一种外来者的视角,也让观众容易代入,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成套路易威登行李箱。而带着南方口音的Mr Blanc被扔到这个环境中,一身土气,滑稽可笑,可当他开始办案后,绝妙手法就形成了鲜明对比,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本案名叫Glass Onion,玻璃洋葱,采取上一部的成功经验,更加有意地用主题作为讽喻。上一部是利刃讽刺川普政府,这一部的洋葱则是讽刺虚荣浮华的新贵阶层,表面光鲜内中虚空。他们以高科技为噱头,大办创业公司,张口融资闭口纳斯达克,老板必身穿一身看不出牌子的灰不溜秋的T恤。
为配合片名,本部把环境也设定在一个僻静的希腊小岛上,还建了一个以玻璃洋葱为标志的豪华别墅群,各种马斯克或扎克伯格式的装修设计让观众一饱眼福。片子还超与时俱进地设定在covid大流行期间,民主党政治家口罩包得严严实实,有人却只把口罩戴在嘴上,网红的口罩如同网眼袜,戴了还不如不戴,让观众仿佛回到那段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观点满天飞的日子。
由于是侦探片,一个嫌疑人的pool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就势必有各人登场的介绍。这一段的剪辑也是新媒体和大流行结合,有我们那时还觉得新鲜的在家视频接受采访竞选的议员,有直播的网红,连我们的大侦探都只能宅在家玩among us游戏。
片子的主角是爱德华诺顿演的技术新贵Miles,请了他最熟悉的几个朋友来自己的岛上共度假期,结果刚打完官司的前团队核心人物Andy如幽灵一般出现。侦探Mr. Blanc也说自己收到了邀请,结果富豪男主却说自己并未邀请他。这片子只看前半段有点拖沓,在等着死人的观众会觉得节奏太慢,甚至在想编剧是不是放弃本格推理,变成了伦理大剧。好在一半之后,从Andy中枪开始,情节开始峰回路转,更加难得的是,情节设计跳出了一般侦探片的窠臼。
当然我觉得本片剪辑还可以更好,比如Andy真实身份揭晓时,可以做得更耸动一些,而不是现在这样按部就班地揭晓;另外结尾有些暴力,虽然这暴力是有目的的;但根据大侦探的风格,若能用更聪明精妙的方式解决此案,应该会更好。
期待下一部。
第一部《利刃出鞘》重现了推理电影的古典美感,没有故作大格局,还很有些高级的幽默感,在一堆所谓“后现代”新侦探电影中显得格外清新脱俗。 第二部“抽丝剥茧”依然延续了推理电影“暴风雪山庄”式的经典设计,心怀鬼胎的各色人等粉墨登场,彼此猜忌。但以推理而言,续作的力度其实减弱了,诡计设计并不出彩,也缺乏缜密推理,推理爱好者可能多少有点失望。 但电影依然好看,娱乐性更胜首部。导演深谙如何保持“低调奢华”,星光熠熠的明星阵容,连龙套都是休格兰特、伊桑霍克、高登莱维特、马友友和小威,却着意于搞小品,叙事和阵仗都尽量收着来,生怕被打上“大制作”标签。 电影在讽刺方面几乎火力全开,对科技新贵new money的嘲讽几乎是点名道姓地朝着埃隆马斯克而去,好莱坞不爽其人久矣,也确实比上一部讽刺old money显得更加应景和过瘾。 讽刺其实没什么,关键是要讽刺得巧妙,讽刺得到位,讽刺得好玩,这方面“抽丝剥茧”做得非常出色,作为喜剧电影的成色要远好于侦探电影。 除了科技新贵,电影还捎带手带入一堆标签角色,政客、网红、明星,人人都自私自利,沆瀣一气互相勾结,寄生在有钱人身边。新贵则直接被写成了一个冷血无情毫无道德感的人,最大的讽刺是电影没怎么在“坏”这个点上做文章,反而是不断地强调和突显这就是个不怎么聪明又自以为是的“笨蛋”,又蠢又坏。 不得不说,这个切入点实在太棒了。是非观淡薄的新贵们才不在乎自己会不会当坏人,道德的批判绵软无力。反而是对其智商的嘲笑,更容易刺激敏感而脆弱的自尊心。这是作为new money不得不去跨越的一道门槛,他们要证明自己的成功不是命运垂青而是实力使然,但多数时候可能现实情况正好相反。 普通人自然乐见得有钱人出糗,重金设计的所谓高级杀人谜题两三下就被侦探剧透得底儿掉,那一刻的幽默感与讽刺力度在观众耳边呼呼作响,怎能不让人开心欢笑? 其实抛开推理部分的薄弱和略显失控的结尾,“抽丝剥茧”依然延续和保持了前作那种精致、细腻、内敛的叙事美感。双视角叙事带来了剧情的颠覆,也漂亮地完成了细节的扩充和草蛇灰线的呼应,虽然案情本身谈不上曲折离奇,但让人豁然开朗的小设计在电影里比比皆是,节奏感也拿捏得很好。电影并不止于吐槽的噱头,编剧显然是用了功夫,写出了生动的人物,也编排了好看的剧情。 至于表演,爱德华诺顿饰演科技新贵几乎手到擒来,根本费不了什么功夫,当然也缺了些第一部“美队”的颠覆惊喜;丹尼尔克雷格的侦探同样大胆,尤其是对比007的硬派而言,这个喜欢给自己加戏,又无比毒舌的粉色系爱好者,用一种克制的表演法给观众带来了很多乐趣。 对比而言,“抽丝剥茧”反而比第一部更让我觉得喜欢,除了说喜剧做得高级,未必不是打工人看电影时,总觉得里面含沙射影嘲讽的,怎么看怎么像自家老板,而格外多了几分共情的缘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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