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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遇见你之前的我,胜过爱你《在遇到你之前》

导演西娅·夏罗克
编剧斯科特·纽斯塔德 / 迈克尔·H·韦伯 / 乔乔·莫伊斯
主演艾米莉亚·克拉克 / 山姆·克拉弗林 / 珍妮·麦克蒂尔 / 查尔斯·丹斯 / 布兰登·柯伊尔 / 更多...
类型: 剧情 / 爱情
官方网站: mebeforeyoumovie.com
制片国家/地区: 英国
语言: 英语
上映日期: 2016-06-03(美国)
片长: 110分钟
又名: 我就要你好好的(台)
IMDb链接: tt2674426



















lou的me before you是她姐姐说的“一无是处”,是在小城里养家糊口成全他人的愿望,是没去成曼切斯特大学读时尚而在家里把各种颜色往身上穿。after will后她看赛马,听音乐会,策划旅行,最后在巴黎穿着优雅买一瓶适合她的香水,准备boldly move on(虽然大黄蜂紧身裤不优雅,但它的出场是爱情加梦想属性的,不是时尚属性)。

will的me before you是他放在电脑桌面的生日影片,在海上打起的浪花多大,坐在轮椅上的他就有多绝望。车祸前向往多充实的生,车祸后向往死的念头就有多强烈。生日影片里的东西是will活着的意义,也是轮椅上的他活过的纪念。after lou后的will仍说出了海边的那番话。他如此爱以前的生活,爱到爱情来了也拯救不了,爱到求死的念头无人能撼动。

编剧没有安排这场爱情重燃will活下去的希望,而是让他遇到爱情后仍然决意安乐死,很绝望但也真实,不是所有人都会被亲情、爱情激发出生的欲望,因为不是所有人都把亲情、爱情等看得比活出生命意义本身重要。will的离开也不是为了拯救lou给她自由让她去live as fully as possible,will拯救的是自己。他对旧日自己的需要胜过对爱情及其他一切的需要,当旧日不可重现,他什么都不想要。

有一次will问lou在下班之后干些什么,lou搜肠刮肚地说:i spend time with my family, i um um go to pub, i watch tv, i watch patrick running, i read a bit, i like clothes...i don't do much, i go to work, i go home, that's it. 这种生活听起来多么耳熟,以至于听见will说“你的生活比我的还平淡”时,我下意识地揪紧了睡衣的衣角。

最后,愿你我都能以will的意志,live boldly, push yourself, don't settle。



Chick flick一向不在我的观影名单上。《在遇到你之前》在我心目中就是这么一部chick flick小品。阴错阳差进了影院,看到结尾这故事却并不令人讨厌,甚至有些片段还有点惊喜。说说我觉得好的地方:

1.没有王子公主的浪漫剧情,反而沉重的令人吃惊,尤其在chick flick这个类别里,比较令人意外。男主角Will在毛里求斯的告白是真诚而动人,而小镇姑娘露的反应也很令人信服。安乐死这个沉重话题在这颗裹着爱情的糖丸里被缓缓拨开,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不那么严肃,不那么一本正经,不那么难于接受。

2.Emily Clarke (“龙母”)对露的表演非常有喜感,眉毛满脸飞,非常村、傻、憨,尤其收到大黄蜂的连裤袜生日礼物,高兴地直跳脚,小女孩的满足令人印象深刻。

3.露的各种花鞋子真是漂亮,还有她明亮的乡村混搭风,画面感十足,每一套我都挺喜欢的。

缺点呢,就是所有chick flick一贯的缺点,过分有钱的男主角和过分单纯的女主角,在万千人群里必须突破重重阻碍相爱。当然相爱是必须的,这部也不算难以信服,但是可不可以不要每次都用欲扬先抑的老梗。看不惯的观众会不屑“玛丽苏”,就像《广告狂人》里唐的加拿大岳母对自己天赋有限心比天高的女儿说的,“不是世界上每个小女孩都能当芭蕾舞明星”。一个超级明亮的彩色笑容并不是世界上所有难题的解药,然而电影们却总要一次次如此包装推销,乐此不疲。

不过话说回来,这部电影归根结底还是在chick flick的类别下的,想要看世界暗黑真相的观众自然可去看“字幕外语片”,别来凑热闹女人们的童话嘛。人艰不拆。不服气的请便,出门左拐,《深海长眠》。


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觉得最后没有在一起的爱情故事更加美。人生来就是孤独的个体,最后也是孤独的离开。你我彼此遇见相爱相知,一起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并且在未来的人生轨迹中永恒的留下彼此的影响。即使这微不足道的影响是让我离开人世的时候心中存有更多光亮,这也足够。
      
        男主说,第一次看见女主时候灿烂的微笑就像阳光射进心房。因为一场车祸胸部以下全部瘫痪,甚至连手指都动不了。曾经冲浪滑雪极限运动,鲜活的生命现在只能像一具植物一样被人移来移去。不断恶化的病情和身心的折磨让他随时想死。可是,他不能随便做选择,即使在巨大的痛苦下,为了父母的爱也要答应延长六个月的时间来执行安乐死。

        奇葩说有一期辩题是“自己最爱的人得了绝症我应不应该鼓励?”。我说,该。每个人只能顺应心意为自己的决定负责。我爱你我希望你留下,这是爱的因;我爱你即便面对失去你最大的痛苦也要尊重你的选择,这是爱的果。爱是自由的,也是痛苦的。走完这一段路,我们带着巨大的痛苦变得更完整,更懂这个世界,更爱自己和爱生活。

        爱过,然后失去爱。这是人生必经的修行。
       
        有人看完男主对女主的表白后愤愤地说,这算什么爱,前一秒说爱我后一秒还是选择去死,根本还是不想跟我在一起啊。可是亲爱的,当“我爱你”三个字中“我”已经不复完整的时候,我用什么去爱你呢?

        女主不断努力,看书做攻略安排一切让男主可以cheer up的事,最后男主依然选择离开。越是努力越是痛苦,发现自己的力量在命运面前显得多么势单力薄。可是至少努力过了,无愧于心。“我宁愿从来都没有遇见你!”女主愤怒地对男主说道,哭着转身离开。可是当我穿着你送我最爱的tights,在你最喜欢的咖啡店沉淀彼此一起走过的时光,内心坚定从容。我真的宁愿从来都没有遇见你吗?

       Loving can hurt, but it is the only thing that makes us alive. 你或许已不在我身边,可是曾经一起走过的时光永恒的影响着我踏出的每一步人生路。这就够了。


  作为电影来说改编的节奏太快。
      比如说男主帮女主克服迷宫里的心理恐惧才让女主心理上产生战胜自己的转变,比如说男主的爸爸其实已经有新的情人,只是跟男主妈妈的婚姻约定好维持到男主过世,比如说男主妹妹的反抗,比如他们两个去挑战了纹身。
      再比如说最关键的对于女主前男友形象的设定,原著里前男友将跑步极限运动作为自己唯一并且不可撼动的爱好,所以两个人约会都只能吃鸡胸肉和一切低卡的果蔬汁,他跟女主恋爱很久但不结婚不求婚,没有面对他俩未来的意思。受了威尔刺激之后他终于受到挑战,希望跟女主住到一起算是求婚,允许女主在他家吃其他食物被他视为非常大的妥协,但是他依旧固执的将自己跟女主的碟片分开整理,克拉克跟在他后面跑的那段场面其实就是他们两这段关系的一个折射,在女友跟他坦白旅行非去不可的理由后,他将威尔要自杀的消息卖给小报记者。所以在原书里这是个非常自私而且自恋的角色,因为这些前因女主才会有下定决心分手陪男主去旅游等后果。
      但是因为太快这些转变都没拍,所以女主会被认为是三观不正,出轨,劈腿,贪钱…女主分手跟男主其实真的没多大关系,因为前男友爱的只有他自己,这才是他们分手的原因。
------------------------------------------------------------这是题外话--------------------------------------------------------------

       而威尔的死才是最合理最真实的安排,他不是那种浑浑噩噩只要吃饭喝水能呼吸就可以的男人,他爱运动爱生活,他享受自己操控公司的买卖,他知道自己坐在街头就有法国美女对他送秋波,他最擅长最适应的就是在高级餐厅里喝着红酒然后西装革履的去听交响乐,他认真的爱过那个在他瘫痪后努力陪伴过他的前女友,也因为一段时间与克拉克的接触,自己释然了,才会后来决定去参加了前女友的婚礼,他在前女友的婚礼上依旧能自如的接受旧友的崇拜,他哪怕坐在轮椅上简单的交谈就能吸引新的朋友。
      这样一个很鲜活的形象曾经会是多么的自信、意气风发,才会这样即使瘫痪了依旧魅力四射,在外人面前幽默风趣收放自如。
       所以最不能面对他的是他自己,以前的一切才是他应该有的生活,他曾经有多爱自己,现在就有多恨自己的无能为力,即使他学会了在瘫痪的状态下用电脑也不行,即使他的钱足以让他在那个为了身残人士特制的海边生活一辈子也不行,即使还有很多方式可以让他靠近一点点原来的生活也不行,这个人原来动动手指头就能做到的事情,现在每一样都要费尽艰辛,更不要说还要忍受着日趋恶化的身体,这对他来说已经不再能称作是【生活】了。他接受不了这样的自己和这样的未来,这些步履维艰的进步对他经历过的三十一年人生来说实在太渺小了,他过去曾经多么热爱生活,对未来他就有多么绝望。
       更可悲的是他拼命复健过了,可还是只能动一动手指头,这不是爱情能救得了他的。他好不了这件事,他知道,家人知道,医生知道,所有人都知道,但还是不让他去死。如果有一个人告诉他,你还有希望,你要好好活着,我有办法治愈你,我相信他会比谁都努力,但是没有人能这么跟他说。他对克拉克最后一段日子的陪伴是感谢是感激是爱,也是一种领悟,他若是还健康着,他也许不会爱上这样一个人,正是因为他失去了一些,他发现了这些以前绝不会接触到的人生也很美好,那些家庭聚餐里的家长里短,那些花花绿绿的袜子,他努力教会她未来还可以更美好,告诉她,去享受吧!去见识吧!去努力吧!……只是别像我一样被困在这一个小小的轮椅里。
      他是所有人里最坚定的一个,他一早就安排好一切,然后有尊严的死去,这是他这种少爷最慎重的选择。克拉克的出现改变了他的最后六个月的生活,但并没有打乱他的安排,他那么傲气,等不到医疗水平能治愈他的一天,也不足以让他勉强为了谁而活着,就像威尔说的,他什么都不能自己决定,甚至连主动亲吻自己喜欢的女孩他都做不了,他不想数年以后更加恶化的自己给别人带来的麻烦和招至的同情。所以他唯一能强硬的决定的就是他自己的生死。
      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有人仍在坚强的坚持着,但那不是威尔,他爱过每一个人了,爱过妹妹,爱过父母,爱过克拉克,爱过这个世界,他只不过是最后一个选择是尊重自己,爱自己。克拉克在他的努力下做出的改变,是让他带着爱和希望睡去的,他看的到她的未来,他获得了家人和爱人的理解,比六个月之前的一心求死值得多了,他圆满的活完了这一生,带着坦然结束生命。
      至于是不是不够爱克拉克?我觉得毕竟,相对于整个漫长而痛苦的人生来说…所有的外因都太渺小了啊…不是吗?

台湾版本将其翻译为"遇见你之前",平添几分罗曼史的气息。是啊,在遇见彼此之前,男主Will是帅气迷人多金王子,女主Clark 是默默无闻平平淡淡咖啡馆招待。多么稀疏平常的人物设定。
转折点在Will的严重车祸导致四肢瘫痪,就像一路高歌的老鹰突然被无名之箭射中,坠入无底深渊。在那里,没有深刻的理解,没有坚定的爱情,没有热切的希望,连生命都如悬在绳。不可说的痛苦厄其咽喉,颓丧,挣扎,最终向其母亲坦白要去瑞士安乐死。'過去的那个我已经死了,不可能再回来,我可不可以体面地在肉体上选择离开。'
在得到拒绝后,选择了自杀,未遂。Will母亲在一筹莫展下希望能够招聘一个开朗的护理,希望儿子能对人生能重拾希望。这时Clark刚好从咖啡馆解雇,又急需挣钱养家,机缘巧合当上了Will的护理。在那样说话弯弯绕绕的中产阶级氛围下,女主的直爽与开朗吸引了Will母亲,并在磨合中逐渐吸引了Will。
像大多数财富自由的体验主义者一般,Will车祸前尝试各种极限运动,欣赏各种美好事物,追求各种窈窕淑女。而Clark前26年都呆在这个小镇,看似毫无野心。在二人相知相近的过程中,男主不断鼓励女主去尝试新的事物,拥有更多的可能性,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女主在得知男主想要放弃生命后制定一系列计划希望他能重拾对生活的热情,而男主为了女主能够开心带她体验各种美好拖着病躯去完成女主列下的清单。这就是爱的最基本表现形式,我爱你,我希望你能够开心。
最打动我的一个场景是,男主鼓励女主克服幽闭恐惧症,走完迷宫。当女主回忆起之前的可怕可笑经历而困在迷宫中时,男主找到她想要安慰她抱抱她,可是四肢瘫痪的人连拥抱的权利都被剥夺,情急之下只能咒骂到'useless'。是绝望的。

然而,最后Will还是选择赴死,尽管Clark愤恨到无以复加。因为,男主太透彻,太懂爱情是怎么回事。在见证过中产阶级父母破财的婚姻后,经历过女友最后嫁给朋友后,已经深刻意识到浸泡在时间海洋里面的爱情,浮出水面后是怎样一种斑驳。难道那么棒的感情终究要在琐碎中消磨吗?舍不得。说不定哪一天,真的可能从爱人口中听到'go die'这种更可怕的话语。
所以,当Clark在醉人的气氛中想要亲吻Will时,他坚决say no,坚决地强调'it's not enough'。爱情本是两颗独立灵魂的相遇。而Will在生理上都无法做到独立,自身生活质量已超出极值之外,活意味着将全部生活重量加压于对方,尤其是殷切希望另一方能够完全free按照本心去生活。
其实更喜欢中文翻译'我就要你好好的',与英文标题似乎对不上边,反而与Will写给Clark绝笔信最后一句有关联:
Just livewell
Just live

可是,知道结局后,也还是抑郁了一整晚。关于郁闷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决定是否安乐死只能由Will自己决定,身边的亲人和爱人多么痛,也只能接受,只能尊重。人生而孤独,每个人只能控制好自己这个小因子,为自己的决定负责,也懂得尊重的别人的决定,不能以爱之名进行情感绑架。读完这本书,似乎窥见到千千万万个我们: 渴望爱,本质孤独。

这是一篇带入感很强的读后感。

很不幸的巧合是,我和剧中的男主角一样,因为一场意外造成脊髓损伤,高位截瘫。更不幸的是,我和剧中的男主角一样,不是夸大其词为了赚眼泪的不能走路而已,而是真正意义的连手指头都不能动的那种高位截瘫。出院前专业机构给我的伤残鉴定只有十四个字“高位截瘫,一级伤残,完全依赖护理。”但是这区区十四个字却逼得人不得不去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我还有活着的必要吗?

对于安乐死问题讨论的电影这并不是第一次,曾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的《深海长眠》算是一部经典。我第一次看这部影片的时候还很小,还是活蹦乱跳的,当时根本没有理解影片里表现出来的痛苦,当然这种痛苦没有经历过的人也无法感同身受。后来在住院的时候又特意找人帮忙找到这部影片重看,才能真正理解为什么里面的男主角在坚持了26年之后,依然一心赴死。对于完全失去自理能力的人来说,要时时刻刻直面生活中吃喝拉撒的尴尬,有的时候真的会令人窒息。比起恶性肿瘤被判决死亡的人来说,高位瘫痪的人就是被判无期徒刑的那个。电影《潜水钟与蝴蝶》里男主角在刚刚学会用眨眼睛表达意思时,传递的第一个讯息就是“我想死”。

以瘫痪的人作为主人公的电影并不是第一部,而大多数讲述的都是与护工的故事。比如苏菲•玛索出演的《枕边的男人》,再比如说曾一举拿下法国年度票房冠军的电影《无法触碰》。有人说,这部电影很苏,我想说的是就算是真实发生一点都不稀奇。就像电影里“龙妈”坐在男主角怀里开着电动轮椅在舞会上转圈圈时说的一样,如果不是男主角因为意外坐了轮椅,也不可能会喜欢上村呆吵的女主角,男主角的人生一定会是长腿大胸的配置。但是坐了轮椅,这一切就发生得自然而然。写到这突然发现一个不算是巧合的巧合,就是这三部电影里的主人公无论男女都很有社会地位,而且非常有钱,当然如果没钱的话也请不起护工。《无法触碰》里男主角开的电动轮椅是博动Permobil C350,而这部戏里是博动最新款F5,这两款又恰巧都是霍金的同款或者同系座驾,你没看错,就是那个物理学教授霍金。Permobil是瑞典电动轮椅的鼻祖,瑞典语字典里面都用“Permobil”来代表电动轮椅的意思,全部高端定制,在中国的基础款配置售价在20W+。而里面的护工不是落魄的拳击手,就是等待社会救助的小混混,当然这部戏里面是一个农村姑娘。如果不了解瘫痪这个群体,一定会觉得这种CP配置很诡异,因为无论从物质层面到精神层面都无法Match的两个人怎么可能真正相爱?!但是我告诉大家,作为一个瘫痪的人来说,照顾他们生活起居,替他们充当手脚的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无论是生活亲密度还是心理依赖度,都要远远超过亲戚朋友和夫妻子女。我在住院康复的两年时间里,听过也见过无数的病人最后和护工在一起,这是真实发生的。我不确认这个里面是否真正有爱情,但这段关系里面确实有陪伴,也许有的时候陪伴真的比爱情重要?

扯得有点远,我现在来说说安乐死这件事。像电影里那些主角们的生活状态,瘫痪对于他们来说心理上的落差一定是很大的,但是无论你是谁,什么身份,瘫痪对于任何人的打击都可以说是毁灭性的。但是在生活上,可以用钱解决的大多数问题至少可以保证电影主角们生活水准不会下降,比起大多数上有老下有小的病人来说,他们那么想死看起来有点儿不坚强。他们为什么想作死?我同样也见过很多身家几千万上亿的人意外受伤瘫痪,有的人想得开,除了自己动自己一张嘴之外,由7个人伺候着继续做生意,而且生意越做越好。也有的人想不开,天天寻死觅活的。大家就劝那些想不开的人,觉得他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没有生活压力,其实是不知道那些想不开的人,他们能花钱买所有的东西,可是就算倾家荡产也换不回来健康。这人如果要是有奋斗目标,无论路多难走努力就好,可是如果一旦觉得自己这个梦想无论多努力却永远都达不到,这就变成了绝望。

我相信每一个瘫痪的人都有过想死的念头,我也有过。一是因为活着身体太痛苦,二是因为活着没有了希望,本来走得好好的人生路突然塌方了。当然我想死主要是因为第一点,尤其是在重症监护室的那八个月,真真儿的是生不如死。后来出院回家,脑补过很多如何死亡的办法,比如拿被子闷死自己,故意从轮椅上倒下来摔死自己,找一个能够到插座电死自己……可是后来发现双手不能动的我连自杀的能力都没有,但更讽刺的是,也许口水一口痰就能呛着自己,也许呼吸不畅就能休克,也许不经意的一个小毛病就可以要了小命,那个时候又还挺害怕的。原来生死根本就不是可以随便轻易谈论的,也不是我自己可以做得了决定的。我也忘记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不想寻死的,大概是我自己知道了该生的时候会生,该死的时候自然会死,无需自己太过操心。

我记得自己还戴着呼吸机的时候,医生说也许我这辈子都得依赖呼吸机生存。医院里有一个护士姐姐很好心,有一天她值夜班的时候拿过来一本《青年文摘》给我念故事,我知道她是为了鼓励我特意挑了一篇文章。文章讲的是一个加拿大人叫山姆•苏利文,他也是年轻的时候因为意外扭到了脖子高位瘫痪,后来没有放弃继续读书,最后还竞选当了加拿大温哥华市的市长。我当时并没有觉得那篇文章鼓励到了我,可是却在6年后的一天,有人通过微信公众号留言给我说在《青年文摘》上看到了我的故事很受鼓励,突然有一个很奇妙的瞬间让我觉得这就是人生。我很讨厌被别人说成什么励志,因为我只是不甘心随随便便来这世上走一遭。

就像电影里那句台词说的那样:“You only get one life. It’s actually your duty to live it as fully as possible.” 至于一个瘫痪的人遇见爱情会不会让他重振旗鼓?说实话我个人觉得爱情只是一根救命稻草,它只会看起来让瘫痪的人不那么惨,但是请不要用爱情去当然人生的接盘侠,因为活出什么样的人生,靠得是你自己,而不是别人给你的爱情。

所以我从一开始受伤非常希望安乐死能合法化,到现在并不太确定是否这样合适。如果人在最低谷的时候走了那一步,那么他是否就丧失了再次选择的机会。当然《深海长眠》的剧情更为深入人心的原因就是,男主角在坚持了那么多年后即使安乐死没有合法化却依然选择去死,这大概是深思熟虑后的结果,或者应该被支持。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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