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 阮世生
主演: 刘德华 / 吴倩莲 / 吴孟达 / 朱铁和 / 刘江 / 更多...
类型: 剧情 / 动作 / 爱情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香港
语言: 粤语
上映日期: 1990-06-14(中国香港)
片长: 92分钟
又名: 追梦人 / 天若有情1 / If Sky Have Love / A Moment of Romance
闷热的夏天,闷热的傍晚,昏昏然的我打开电视,发现正在播这部久违的电影。已经想不起第一次看这部电影的准确时间,大概是小学时候某个独自在家的下午吧,最记得的是车场飙车那场景,尖叫着,无畏的疯狂。
十六年前的刘德华,年轻的脸蓬勃饱满,汗湿的黑发,朴素的牛仔装,青春飞扬。十六年前的吴倩莲,眉目里都是少女的清纯,浓黑的弯眉,浓密的黑发,勇气无限。 一点点看下来,发现那么遥远的片子,情节我居然都记得,很清楚地记得。她哭着从车上下来,说“今天我生日,所以来找你”;一起吹蜡烛然后把蛋糕扣在他脸上,这是女孩唯一一次调皮放肆;一个人乘船追到澳门,在漫天棉花里微笑;穿了洁白的婚纱,甩掉鞋子赤脚在街上跑;飞驰的摩托车,抱紧的双臂,不断滴落的鲜血,红红的。 为了什么,女孩会爱上一个在与自己的世界迥然不同的环境里成长的男人? 因为他第一次撒谎,因为他夜不归宿,一起躲在小旅馆的房间,听到隔壁呻吟的女声,羞涩地无处躲藏。背着书包在鱼龙混杂的喧嚣酒吧,捧了一壶自己熬的汤,执着地望着他。疯狂的车场,恐惧地站着抓紧车顶,一次次碰撞,尖叫,从来不曾经历的危险。养尊处优,女佣伺候周到的富家小姐,和他一起擦车,陪三个叼着烟哼着风尘小曲的老女人在破败的小楼里吃饭,甜甜地笑着管一个素昧平生的老先生叫外公,在出站口哭叫着抡起枕头砸向警察,放弃去加拿大留学,跨上一脸伤不断滴着血的他的机车离家。 一张皱皱的字条,“爱你不悔”,简单的四个字,这是她写给他的情书。 爱你不悔。即使你一再地突然消失,抛下我独自,即使你混着纷乱黑暗的江湖社会,每一天都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即使你头也不回地说“别再来了”,拒人千里之外地说“你跟我在一起,我给不了你什么”,投入你怀中,坚定地说——“我不后悔”。 赤着脚在马路上跑啊,流着血也不肯减慢速度地跑啊,爱是前进的力量,爱是活着的方向。给你一些不给一些 作者:兔
这篇影评可能有剧透
到打开电脑,我还在纠结这篇文章的观点,浪子到底该不该回头,在这个尴尬的年龄段,我不知道自己该继续坚持,还是向这个世界妥协。
年轻的时候,我们都爱浪子,爱他们满不在乎,爱他们颠沛流离,爱他们的简单,甚至粗暴,爱他们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你面前,又从来不告别就回过头去。也许这还不够,你还爱他们是穷小子,爱他们去没有卫生许可证的路边摊,即便只是一碗车仔面都浪漫的要死。最先让我想到这个形象的就是《天若有情》里刘德华饰演的阿华,那个叼着烟,骑着摩托车的浪子。那个有情有义却终难回头的浪子。
在我们年少的记忆里,某个盛夏的盛夏,似乎都会有这么一段想起来就不知所措的爱情,就像电影里吴倩莲饰演的十七岁的JOJO ,天真执着,义无反顾,眉眼之间都透着一股子倔强。他们的相遇本来就是天雷地火,她是他逃离抢劫现场时的人质,又在匪伴面前豁出命去英雄救美,这大概是我能想象到的最让人心跳加快的相遇了。而JOJO也以最快速度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不仅没有指认阿华,还迅速地爱上了他。为他撒谎夜逃,煲汤打扫,甚至为了他不顾危险地爬上了车顶与人飙车,所有一切都是这位千金大小姐一辈子没有做过的事情,这大概就是爱情的力量吧。一切都是甘愿,不管他是警察还是罪犯,也不管他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总之跟他的一切和与他有关的一切都是好的,连他周围的空气都是甜的。然而结局并不如人意,阿华最终死在自己的江湖路上,而 JOJO拖着婚纱狂奔在午夜的街头,她的这个浪子,再也回不了头了。
但现在想来,也许这才是最好的结局。当浪子回头,年复一年,渐渐有了中年人的肚腩,和连天的抱怨,有了这个年代司空见惯的小三小四们……不在骄傲,不在盛气凌人,取而代之的是家长里短和世俗琐碎,他们终将在阶级矛盾里分道扬镳。这样的结局不止令人伤心,更让人觉得可悲。爱情从来就只是那么一下子,兵荒马乱的一下子,过了也就过了。电影里的他们却用一场悲剧将这份停留在顶峰的爱情永远保留了下来。
回想香港同时期电影的另一个浪子经典,大概就是《阿郎的故事》了。然而,浪子回头,佳人不在。他独自忍受着老板的苛刻在工地做苦工,只为供儿子念书,虽然电影把两人脏乱差的生活描绘的轻松情趣,但还是难掩那份辛酸。尤其是遇到他从国外回来的佳人之后,对比之下更是一人一世界。他不再是她崇拜爱慕的那个骄傲的浪子了,他依然痞气,却多了一份维诺,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个穷小子,而她却不能一辈子都吃路边摊。现实让人难堪,当他要寻回当年的骄傲,再次骑上摩托车时,却付出了永远的代价。
然而电影终归是电影,我们终究要回到现实生活里的。什么样的男人才是女人终其一生所追寻的。是浪子么?那场情海深波的记忆留给盛夏足矣,热情过后的人间烟火才是真正的生活。浪子也许只适合谈恋爱,至于生活,还是交给稳重又顾家的男人吧。
但我想,即使有一天,我坐在家用旅行车里,身边是开始永远不超过七十码的老公,当罗大佑再次唱起《追梦人》时,我还是会怀念那些坐在摩托车后座的日子,怀念那个把唯一的头盔留给我的你。但仅仅也只是怀念罢了,而且是偶尔怀念。
突然想起奶茶刘若英在给陈升写的新书写的序里,有这样一段细节:
大多数人都只看见你放荡不羁,自我中心。这我倒可以帮你澄清。如果你真只是他们想的那样,你不会十数年孜孜不倦,笔耕写歌。如果你真是那样的,不可能长久维持平静而甜美的家庭生活。想起有一天你喝醉了,我开着车送你跟箫言中回家,途中,你突然惊醒大叫, 要言中去便利商店买两颗茶叶蛋跟一个三明治。言中问你:“阿升,你还吃得下吗?”你迷蒙中回答:“夫人交代,买回去给儿子的早餐。”那个倜傥潇洒的陈升不见了,这一个陈升有些扫兴,但这才是你最应该引以为傲的陈升!
这一段描写突然让我明白,最上乘的男人应该是浪子、才子,和凡夫俗子的结合体,只是这样的男人实在太少了,如果你还要求彼此爱慕,这样的几率更是微乎其微。所以我在文章开头时的疑虑不再,把最后的青春野掉,把最后的浪子甩掉,我亲爱的七十码,我们一起安分地过日子吧。
此世短暂,转身步进萧刹了的空间。
1. 这不仅是吴倩莲的处女作,也是陈木胜的。在某一版海报上,更具号召力的监制杜琪峰和策划林岭东的名字被摆在显眼位置,而新人导演陈木胜的名字则谦逊地退在一旁。然而,这是港片黄金年代最好的处女作了吧。 2. 这个年代的港片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就是对中产和富豪充满揶揄,而社会底层却被寄托了更多美好的期许。人性的光辉闪现在古惑仔和妓女身上,不知道这倾向来自香港左派运动的影响,还是中国民间信仰天然的禅宗气质。 3. 所以在这个富家小姐(JoJo,吴倩莲饰)和古惑仔(华弟,刘德华饰)的爱情故事里,一心抓人了事的江sir(刘江饰)和不近人情的母亲(梁珊饰)才是最让人不满的,这种不满甚至超过了对大反派喇叭(黄光亮饰)的不满。JoJo父母上流人士的身份被通过各种方式强调:老夫少妻、拥有豪宅、定居海外、和警界高层同学等等。而江sir作为警察,对待古惑仔强势、粗暴,那充满优越感面目也让人印象深刻。——强者鄙夷或欺侮弱者,这就是江sir和母亲最让人不满之处。江sir和母亲妨碍着人性最自然本真地流露,因此才是男、女主角的真正桎梏;相比而言,大反派喇叭则似乎是为了让华弟的人性光芒彻底爆发而设置的一个机会,可被当成宿命般的挑战而更容易接受了。 4. 同样的理由,这部片子最让人动容的场面,莫过于JoJo第一次去华弟家,和华弟的三个养母(由仙杜拉、吴浣仪、黄文慧饰演的三个老妓)一起吃饭的场景。为了表达家人待客的隆重,编剧还专门设置了老妓连推带搡打发走上门打炮的街坊的场面。就是这一推搡,推搡出一顿比正装礼服红酒法餐隆重得多的晚饭。这就是真正的港片趣味。仙杜拉一个劲儿地唱着小调,是因为心里真为华弟高兴呀;吴浣仪在饭后和JoJo一起洗碗时递话给JoJo说,他很少带朋友回家的,那是真在乎两个年轻人的感情。她们和JoJo只论主客,不论贵贱。 5. JoJo的父母长年在加拿大生活,香港家中只有一位佣人三姐照顾起居。电影在三姐身上的笔墨不多,基本上是塑造为比较类型化的“忠仆”一类角色。虽然没有什么穿针引线的情节,但JoJo几番笨拙的谎话都不被戳穿,显然背后有三姐的宽容理解,因此在结构上她还是具有传统爱情故事里“红娘”或“春香”的功能。离开香港去加拿大定居的那一晚,一家人收拾东西停当,JoJo的母亲正在向三姐做最后的嘱托,这时,最后一战之前的华弟前来送别。三姐看到JoJo从车里偷跑出来,就急忙拉住JoJo的母亲问东问西,掩护两人离开。如果说三位养母的客气还勉强可以被理解为势利,那么“三姐”则完全是无功利的善意了。 6. 港片里的团圆饭是特别有意思的课题。《天若有情》里第二顿团圆饭,是中秋节时华弟、JoJo在华弟外公(吴回饰)家里的那一顿。别无亲人的外公在澳门独自经营一家小商店,卖被褥枕头。团圆饭不仅仅对华弟和JoJo有着特别的意义,也让外公格外动情。他拿出一对绣龙凤的红锦枕头送给JoJo,这仪式性的表达让JoJo开心不已。就是这双枕头,在华弟带着JoJo回到香港码头时,被和母亲一起前来堵截时的江sir撕破,外公一把一把填入枕芯的雪花棉,顿时漫天飞舞。 7. 说说外公的扮演者吴回。几乎没有什么台词,但初见JoJo时的冷漠无奈,听到JoJo叫阿公时的欣喜,看到两个年轻人彼此相爱时发自心底的欣慰,只在几个镜头间就将该有的层次感表达出来。老人对女儿和外孙究竟什么态度、老人独居生活时的状态,甚至华仔的母亲究竟是个什么性格的人等等问题电影完全没有交代,却因为这区区几个镜头,都成为可堪咀嚼的内容了。吴回是香港电影的元老,四十年代已经是影坛的重要人物。九十年代回广东定居,偶尔返港在影视剧里演些甘草角色。他最后一部戏应该是1994年的《九品芝麻官》,演包龙星的父亲包不同。 8. 说回电影。在这种底层和中产、上流社会的对立之中,或者说,在被物化的人群之间,人的尊严陡然紧张起来。也正因为“尊严”这个主题,感情故事和黑帮故事两条线在这部电影才能够被统一起来,彼此不妨碍,不牵绊。在黑帮故事里,华弟和保叔靠着不向强者低头而获得尊严;而在感情故事里,老妓、佣人和鳏居老人这些社会底层靠着真情实意毫不做作的爱而抬起他们的头。 9. 在尊严这个主题里,吴孟达饰演的太保无疑是很重要的一个角色。虽然在大部分篇幅里,吴孟达还是在重复自己类型化的角色:卑微而善良,懦弱却逞强。但电影最后一幕里,当濒死的华弟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抓牢喇叭的双手,怂了一辈子的保叔朝着不可一世的喇叭的脊背捅出他那一刀时,他的每一次卑微和懦弱都得到了原谅,他的全部善良和逞强都终于可以理解。保叔抽出匕首一路跑来时脸上像哭一样的表情,不是委屈,而是勇敢。他刺倒喇叭后,抽刀回来,甩落在地,一边看着自己肚子上的刀伤,一边激动到雀跃,念叨着我成功了我杀了喇叭了,幸福得好像一个破处的少年。吴孟达演得好极了。 10. 另外说两句吴孟达。我真是一点也不觉得周星驰成全了吴孟达,在周星驰绝大多数的电影里,吴孟达需要做的只是猥琐而已,不需要表演。吴孟达真正的演出,《喜剧之王》算一个。个人以为他的最佳表现,是在谭家明的《杀手蝴蝶梦》里,极小的戏份,却将一个贪婪恶警的形象鲜活地展现出来。而他唯一一次获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就是这部《天若有情》。 11.毫无疑问,电影最包含深情的一幕,是当JoJo穿着婚纱跪在教堂门外闭目祈祷时,鼻腔出血的华弟推着那辆公路摩托默默离开,最后在教堂门口的坡路上踩着油门。发动机的那一声轰响,是月亮下能听到的最让人心碎的告别。事实上我想问的是,那究竟是HOND NSR250还是SUZUKI SR500!? 12. 问题是,是否靠着“人性的光辉”,人和人就可以突破阶层的障碍而真正意义上地平等相待、自由相爱呢?华弟带着JoJo赛野车,JoJo虽然万幸没有跌落,但却被吓得半死;JoJo临走前去帮华弟收拾屋子,小混混的家里顿时有了中产阶级式的整洁和光泽,华弟却借酒将一切打乱。虽然陈木胜将这些情节处理得都很浪漫,而现实生活中也许确实有童话成真的实例,可它是否可以用来指导每一个人的现实生活呢,我还是过于悲观。陈木胜用一个爱情故事来鼓舞那种超越阶层的人性力量,无疑是动人的,然而人与人真正的平等,靠“人性”是不够的。另一位香港导演许鞍华在她的《千言万语》里,表达了对这个问题更深刻的思考。 13. 罗大佑和Beyond的配乐为这部电影十足增色。除了袁凤瑛的《天若有情》(国语版凤飞飞《追梦人》),Beyond的《灰色轨迹》也出自这里。《追梦人》固然是罗大佑写的词,粤语版《天若有情》的歌词出自李健达,《你的样子》的粤语版《也许不易》的首唱和粤语词作。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是天将亮时身着婚纱的JoJo踉跄奔走在公路上,最后沿着公路走去,消失在镜头之外。我只看过国语版,当电影定格在这里时,主题歌唱到“春雨不眠,隔夜的你曾空独眠的日子”一句,但字幕却总是粤语的:“此世短暂,转身步进萧刹了的空间。”
吴倩莲口述:追梦人(超长花絮)
游牧人 2018-07-15 18:49:17 我们家一直很民主,有事情子女可以跟父母商量。有时候我想起在自己成长的那个年代,自己的爸妈竟然能够有这样开明的作风,就觉得爸妈真了不起,真是太先进了。 除了可以和爸妈有事商量,我们家还会开家庭会议,大家都把家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尽量表达个人的意见与想法。 我最初利用暑期打工、去拍《天若有情》的时候,家里人就曾讨论过我到香港拍片的问题。大家也都只是尽量把心里想到的问题提出来供我参考,然后我就表达自己的意见,那次结论就是我能自己应付就好了。我们家从来不会针对个人的事动用表决,那是他们尊重个人意愿的作风,主要是他们都很开明,因此也成了我从小到大最好的咨询对象。 提到「天若有情」这部电影的缘起,就不得不谈到王晶。由於这部片借了「新艺城」的地方拍戏,算是「艺能公司」的作品。当时王晶想发起一个纪念活动,因为他爸爸王天林不久之后就要退休了,他就把徒弟杜琪峰、林岭东等人叫出来,大家夥一起合作拍这个电影,向他父亲致敬。 当时监制杜琪峰坚持一定要新人,但一时却找不到。有一天,有些照片放在他的桌上,当中有张我身著短裤、拿个吉他、站著的照片,杜琪峰导演就说:「这一个。」 那「这一个」呢,过了两、三天就到了机场,但,没有港签,无法成行。导演杜琪峰一听说新人来不了香港,自己就亲自飞去台湾碰面。可是我呢,却因为学校演出的缘故,人恰巧又不在台北市(好像在台东),因此,又没见到面。 好不容易签证跟护照都下来了,而且学校刚好开始放暑假,心想可以打工赚钱,於是我就飞到香港,跟大家见见面,谁晓得第二天就开工了! 这是我第一次「过咸水」,就是说这是我第一次离开台湾岛。我的心态当然是先玩它一趟再说。原本想法是大家先见见面、握握手、吃吃饭,接著得整个香港观光、游览一番。结果没有!第二天没有安排旅游,马上开工去了! 在《天若有情Ⅰ》之前,我没拍过电影,也是从那一次之后,我才慢慢接触电影制作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但很要命是,第一次碰到就是死穴,因为当时的我听不懂广东话。之前接触广东话的机会就少,平常我也不听广东歌,因此一点都听不懂。总之,我等於是在「又聋又哑」的情况下,完成了我的第一部电影作品。 刚开始拍戏,手上没有脚本,只有故事大纲,导演大致讲述一下剧情就开始演了!让人头疼的一件事是,导演的国语不好!必须透过其他的人翻译,可是你知道任何一句话一经过翻译,一定会加入翻译者的个人意见,有时与讲述者的原意相差十万八千里,所以我在现场,经常会像白痴一样发问:「呃?这样吗?你在说什麼?请你再说一遍好吗?……」 当然事先我也得花点功夫,先看看整个故事大纲、还有目前这段戏是在讲什麼,我到底要做什麼,又要配合对手做哪些反应和动作!另外,就是得先弄清楚台词的原意,有时他们会先帮我将对白翻译成国语,但整件事感觉还是很别扭!所以之后我又经过了一段自我调整的过程。 就这样度过了第一次拍戏的经验,——「又聋又哑」。在这种状况下,反而是觉得自己该做什麼,就做什麼!这还有一个好处是,我只要坚持自己认为对的方向,等做出来往往会有另外一种效果,至少没想像中的差。起码电影上映后,票房或各方面的反应和评语都还不错,也就是说,「还行」。所以,也就有了接下来的二十九部电影。 《追梦人(天若有情)》 的戏尾有场需要我穿著婚纱在中环高架桥上奔跑的戏,如果大家看过这部电影还有印象,可以知道就在前一幕里,刘德华用垃圾桶砸破婚纱店橱窗,将模特儿身上的婚纱脱下来给我穿上。 基於影像效果,这场戏必须赶在天亮以前完成,为此工作人员还把中环的两条高架桥给封了,眼看所有的灯具啊、升降台啊等设备都一一准备就绪了,戏就准备要开拍了,但比较让人担心的是现场那些不受约束的汽车驾驶们,不仅车速快,还猛按喇叭,完全不体谅在桥上拍戏的人,让人神经为之紧绷。 这时候,时间已是清晨四点多了,车子逐渐多起来,天也微亮了,哇!现场凝聚了太多紧张的气氛,所有的升降台、灯啊都配合导演的命令动作,现场一片繁忙,只见我穿著婚纱在柏油路上来来回回跑来跑去。 可是过程不是很顺利,导演对摄影角度比较要求,他要下高架桥的那种感觉,而我老是踩到不合身的婚纱,加上我又是打赤脚在柏油路上跑,高架桥又是斜坡,所以一次跑过去,不OK,要重来还得再跑上斜坡,再跑一趟……。 於是,你就可以见到一个可怜的傻女孩,穿著不合身的婚纱、赤脚在泊油路上跑上跑下,很忙碌的样子。 尽管糊里糊涂地拍了第一部《天若有情》,而且拍片时间拖地太长,前后将近一年吧,连制作团队也换了三次,很多东西都重拍,因此很辛苦。 Ise(经纪人):「Jacklyn(吴倩莲英文名)那时实在不懂演,是来实习的,但又有某种吸引人的特性,她的外型很倔强,很适合戏里的那个角色」。 Ise:「印象里记忆最深刻的一次是,刘德华跟吴孟达在街上搞街头霸王,帮人家洗车还有那场丢鸡蛋的戏,小倩演刘德华的对手,表现地十分倔强。我看到了戏中的状况,确定是富家千金『硬是不走』的戏,心想:『对啦!就是这种感觉』」。 那场戏也是戏里我与刘德华首次起冲突的戏,很有意思的是,有些人看得出那是戏里面想表达的东西(两人原本生活经验就差距太大,因此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不过也有很多人电影看完,至今仍觉得我是个温柔的好女孩子……。可能是外型影响人的判断吧(当时我留著一头亮丽的长发),觉得我很弱小,惹人怜爱,一付需要人受人保护的样子……。 喔,那是本姑娘长头发的阶段,我一直形容那头长发为-「稻草」! 第一次来香港,住的是滚石唱片工作人员来香港时住的公寓,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是住在里面。当时对当地吃的东西还有份新鲜感,因此吃的问题不大,一般工作时,吃的是便当(一直到现在还是这样,因此也就不太能忍受吃香港便当,但台湾便当,我还是非常喜爱)。 拍戏的那段日子,来来去去香港、台湾的不知几次了,但家长一次也没来过,为了让家人安心,我就提议妈妈来看看,於是乎呢,我就这麼一次,带我妈到香港见见导演、监制,尤其是认识一下我工作的环境究竟长什麼样子(其实我妈已经去香港玩过了)。家人一直蛮相信我,相信我够强,应该也很放心,当然我也凡事小心! 那时候我刚入行,家里人对拍戏的环境并不是很了解,尤其是我爸,他的资讯都是从旁人那里听来的,而且有些真的有些过时了。比如他会问我有没有塞红包给记者啊,因为他听说要上报就得塞红包。我就跟他说现在已经不是这样了。更有趣的是,过一阵子,我爸看我工作进展得好像不错,他就会来个旁敲侧击,也就是用朋友的口吻向你打探:「要不要……要不要……『巴结』导演」?老爸和女儿讲这个不是很尴尬吗?而当时我就回答他说:「拜托啦,那是古早古早以前的事情了,现在已经不时兴了,而且你的女儿『四肢』简单,头脑发达,没这个需要」。然后他听了就会比较放心,这就是我爸表达关心的方式。 我们家很少拜拜,我自己本身非常、非常少拜拜。但来到香港拍戏,就天天要拜拜,经常是一到现场就要拜,到一些荒郊野外,也要拜,有些什麼事情不顺,也要上香。是一个习惯吧,因为拍戏是「邪门歪道」,所以他们就常会要拜拜,那我当然就必须跟著拜罗。 有一次,就是拍《天若有情》的时候,山上天气不好,突然下雨,耽搁到进度,那就拜啦,拜完后整个天放晴,马上奏效不说,你还可以眼睁睁看到天突然分开两边,真的「天开了」!太阳从乌云中间「冒」出来,很神奇! 拍戏倒是会碰上一些比较「玄」的事。但我把它规类在「自然现象」。面对这样的事,多半一开始的时候,会去注意到这些事情,慢慢习惯后,也就不太会留意这些。一到现场就上香这样,纯粹是习惯的养成。我想人都是这样吧:「宁可信其有」。 在香港拍戏这段时间,造成独来独往的性格,尤其是这十年来。不过出门在外,光靠自己单打独斗是不行的,也幸亏我碰上的是真正愿意认真制作电影的团队,一切平安无事,这点我真是蛮幸运的,你知道我说的是什麼吗?黑道,的确黑道问题当时在香港电影圈是存在的。 当时香港电影圈正蓬勃发展,港片是非常赚钱的,大家都知道「黑社会」总是那个行业能赚钱,就会在那行业里出没那样,所以影艺圈黑社会的问题十分严重。但通常电影圈里的人,也都个性倔强、固执,甚至有点冷酷无情,是一群醉心於艺术的人, 一个无人情可讲的团队,不走后门,不搞小动作,该拍戏就拍戏,冲突在所难免。但我也算是走好狗运,刚入行碰到的都是些正经人,因此也没什麼乱七八糟的事情发生(PS:现在电影不赚钱,连黑社会也转行了)。 「天若有情」三集的女主角都是我,分别与郭富城及刘德华对过戏,有记者问这二个人给我的感觉,我反而对剧本比较有感觉,和人并没有多大关系,但是要算和谁闹的笑话多的话,肯定是华仔了。 因为「天若有情」第一集是我到香港的第一部电影,那时完全不懂广东话,演技还不纯熟,所以就用一套最基本的表情拍戏,闹了很多笑话,幸好华仔在这方面的帮忙,才能把这部片子完美地呈现给观众。 其实拍戏的辛苦,不是外人能想像的,我觉得自己好像「贱骨头」,找个最难的演戏当工作,而只是希望能得到别人的认同当作回报,以前就算当服务生都没有像演戏这样辛苦过。 有人曾问我拍摄了三部《天若有情》,到底有什么感想,其 實 這 只 是 名 字 上 一 樣 , 實 際 上 是 沒 連 貫 的 , 不 論 故 事 和 背 景 也 不 同 。 不 過 「 天 若 有 情 」 卻 是 一 個 賣 點 , 亦 是 一 種 精 神 。 這 種 堅 毅 不 屈 的 感 覺 , 就 是 天 若 有 情 精 神 。 其 實 我 們 拍 「 天 若 有 情 」 的 這 組 人 , 都 明 白 此 道 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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