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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探讨的人性、道德、法律、良心、专利、生命

导演文牧野
编剧韩家女 / 钟伟 / 文牧野
主演徐峥 / 王传君 / 周一围 / 谭卓 / 章宇 / 更多...
类型: 剧情 / 喜剧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语言: 汉语普通话 / 英语
上映日期: 2018-07-05(中国大陆) / 2018-06-30(点映)
片长: 117分钟
又名: 中国药神 / 印度药神 / 印度药商 / 生命之路 / Dying to Survive / Drug Dealer
IMDb链接: tt7362036



《我不是药神》的完成度非常高,可能谈不上伟大,但绝对优秀。不说9.0分,但至少可以给8.0分。
电影探讨了医疗制度、社会意义、人性弱点等各种话题,涵盖的方面非常全面,每一个细节都有巨大的解读空间。
人性和道德的冲突
程勇作为一名商人,虽然最初卖药是为了钱,但他也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
当彭浩帮他卖药后,程勇不计前嫌,还给他工资和药,说明他重情重义。
公司团建当天,程勇坚决不让刘思慧跳舞,让酒吧经理去跳舞,是在捍卫女性朋友的尊严。
尽管他有生理需求,也对刘思慧有好感,但最终理智战胜了感性,没有强求刘思慧和他发生关系,也体现出他的正直。
当他担心被捕入狱,决定放弃卖药之后,彭浩、刘思慧、刘牧师却纷纷离他而去。
其实从程勇的角度来看,他并没有做错,一旦被抓就要被判十年二十年,但他还有父亲和儿子要照顾,他不能坐牢。
但他自从卖过药之后,人们就把它当成理所应当的了,一旦他不再卖药,人们就对他感到非常失望。
人们亲手把他送上神坛,又亲手把他推下神坛。
这感觉就像有个人天天学雷锋做好事,有一天他不做好事了,人们就对看不起他了,觉得他无情无义,殊不知,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做好事的义务,他不是天生就该做好事,谁也没欠谁。
即便是程勇把渠道给了张长林,即便张长林从一万块卖到两万块,也仍然比四万块的正版药更便宜。
人们不去指责瑞士诺瓦公司,反而对曾经帮助过大家的程勇冷眼相待。
程勇帮了彭浩,彭浩就喊他一声“勇哥”。后来程勇不卖药了,彭浩就失望的离开。即便是程勇说他要重新卖药了,彭浩也叫他走。
当彭浩抢药被抓住的时候,程勇说:我辛辛苦苦给你们弄来这么便宜的药,你就这样对我?
彭浩说:你是为了钱。
后来,程勇问彭浩:你是不是特看不起我?
彭浩说:是,曾经是。
其实彭浩没有做错,只是有点道德绑架了。他做善事是没问题的,但他不能强迫别人做善事,不做善事就鄙视他。
就好比一个人可以在公交车上让座,但不能强迫别人让座,不让座就看不起他。
毕竟,用道德约束自己,好过一切法律;用道德约束别人,坏过一切私刑。
500的药,瑞士诺瓦公司卖37000,程勇卖5000。人们总是惦记程勇赚了大家4500,却忽略了他帮大家节约了32000。
吕受益的妻子也是如此,当初程勇帮助了吕受益,她就整杯白酒一饮而尽以表谢意,后来程勇没有不帮忙了,面对程勇给的钱,她就叫程勇走,仿佛是把吕受益的死怪在程勇一个人身上。
没有人理解程勇的苦衷,没有人为程勇着想,没有人知道程勇卖药要承担被捕入狱的风险,没有人知道程勇还有父亲和儿子要照顾,没有人知道程勇也同样只是一个普通人,就像你我一样。
当然,这不是在黑他们,这就是人性,这就是他们的人设。没有人是完美的,没有人是圣人,任何优秀电影里的人物都必定是有缺点的。假如导演把他拍得大公无私、善解人意、十全十美,这才是败笔,毕竟根本没有这样的人。
唯有吕受益是最正直、豁达、包容、善解人意。
细心的观众会发现电影中,“橘子”这一细节贯穿全片。
吕受益第一次见到程勇,说的是“吃个橘子”;吕受益和程勇最后一次见面,说的还是“吃个橘子”;吕受益去世后,彭浩吃着橘子,用这种特殊的方式和朋友道别。
吕受益就是这么的善良,他从不怨天尤人,怪这怪那。
程勇同意走私药,吕受益感谢程勇。程勇不再卖药了,他是唯一一个没走的,直到程勇叫他走。当程勇再次来看望他,他也倍感欣慰,没有恨过程勇,没有怨过程勇。
毕竟程勇至少帮助过他一段时间,他就很感谢程勇了。即便后来一年时间程勇没帮助他,他也没有怪程勇,毕竟程勇根本没有义务帮他。
帮你是情分,不帮是本分,没有什么是理所应当的,没有谁天生就该帮谁。
因此,彭浩、吕受益妻子等人不应该对程勇失望,而是应该学会感恩。他帮了你,你应该感谢他。他不帮了,你也不应该怪他。
当然,这只是站在程勇的角度。如果你站在彭浩、刘思慧、刘牧师的角度看待问题,同样会觉得他们的态度也是可以理解的。
和程勇相比,彭浩是单纯的,天真的,幼稚的,甚至有点一根筋。
作为一个农村孩子,他在生病以后为了不连累家人,就来到了城里。
眼看程勇在卖药,他就“劫富济贫”,帮助身边的病友。
不仅是彭浩,包括刘思慧、刘牧师、吕受益的妻子都绝不是坏人,只是思考的角度不同罢了。
假如当初程勇仅仅是不卖药了,我相信大家仍然会义无反顾的支持他,毕竟坐牢可不是小事;假如程勇不卖药了,而是把渠道给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人们也不会说什么。
可程勇偏偏是收了张长林的钱,把渠道给了张长林,把病人推给一个假药贩子,这才是彭浩等人失望的原因。
当然,一码归一码,彭浩虽然性格过于直率,但也绝对是个重情重义的人。
眼看程勇不再赚钱,按照500的原价卖药,他就主动回来帮忙;
眼看警方赶来,他就以生命为代价保全程勇,作为对程勇的回报。
看到这里你就会发现,电影里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
即便是救死扶伤的程勇,也有被金钱蒙蔽双眼的时候;即便是最单纯的彭浩,也有误会程勇的时候;即便是最恶毒的张长林,也有讲信用的时候。说好了给程勇两年的钱,就一定会给。说好了收了程勇的钱就不把他供出来,就一定不供出来。
这种辩证、全面、立体的拍摄,正是电影的一大优点,也正是一部优秀电影必备的特质。导演从不非黑即白,从不加入自己的主观意愿,从不偏袒谁。
长久以来,一旦电影里的主角做了错事,比如偷东西、骗人、出轨,就会有观众骂他,甚至说电影三观不正。仿佛主角应该永远不违规、不犯错、不能违背法律道德。
但恰恰相反,如果一部电影中的主角是十全十美的,反派是十恶不赦的,才显得太假,说教味太浓烈。
正是因为《我不是药神》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立场、原则、态度,他们并非个个善良淳朴、大公无私、舍生取义、正大光明,而是有私心,有城府,有缺陷,有弱点,才显得人物形象丰富立体、有血有肉,仿佛是我们身边真实存在的人。毕竟,电影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
法律与良心的矛盾
当刘牧师拒绝程勇的时候,程勇说:为了救人命而犯法有什么错呢?
当曹斌抓捕程勇的时候,一位老太太说:我病了三年,40000一瓶的正版药我吃了三年,房子吃没了,家人被我吃垮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便宜药,你们非说它是假药。那药假不假,我们能不知道吗?那药才卖500块钱,药贩子根本没赚钱。谁家没个病人,你能保证一辈子不生病吗?你们把他抓走了,我们都得等死。我不想死,我想活着。
当彭浩遇难的时候,程勇说:他才二十岁,他就想活命他有什么罪?
辩方律师说:我的当事人虽然触犯了法律法规,但是一年多来有近千名的慢粒白血病人是通过他代购的药保住了生命。程勇的主观意愿是救人,而非盈利。
而局长却对曹斌说:法大于情的事你见得还少吗?我们作为执法者,就应该站在法律这一边。
早在老太太为程勇求情的时候,曹斌就已经动摇,而彭浩的遇难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在做了强烈的思想斗争后,曹斌最终选择了不服从命令。
《省港骑兵2》中有一段台词很经典,一位警察说:你是当过兵的,你应该明白下属服从上级是没有办法的事。
向东(徐锦江 饰)则说:就算是上级的命令,也不是一定要服从。如果上级要我杀一群无辜的小孩子,我一定不会服从的,我要对得起我自己的良心。你叫他开枪,你就要对这件事负得起责任!
同样的道理,程勇卖的仿制药的确是走私的,也的确没进医疗手册,法律上这就是假药,而程勇就是犯了销售假药罪。
尽管从法律上讲程勇是犯了罪,但并不代表程勇就是坏人,而是意味着法律不健全。
就好比有人扶了老太太,最后老太太讹诈他,说是他把她撞倒的,这个时候就不应该仅仅是根据法律宣判了。
就好比歹徒要行凶杀人,路人为了帮助受害者,把歹徒打了一顿,你能说路人打人是不对的吗?
因此,法院考虑到程勇是在帮助病人,最终从轻发落,只判了程勇五年。
而现实生活中,更是有上千名病友联名声援,最终法院撤销起诉,陆勇(程勇的原型人物)免去了牢狱之灾。
无论是电影里还是电影外,都说明服从命令、遵守法律是没错的,但如果命令是错的、法律不健全,就不一定要执行了。毕竟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专利和生命的对抗
瑞士诺瓦公司生产的正版药37000仿制药500一盒,我们应该辩证的看待这一问题。
从瑞士诺瓦公司的角度看,生产一种药从做科研实验,再到临床实验、生产、加工、交税,再加上时间成本、人工费用等等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绝不是“成本只有几百块”就可以概括的。
之所以印度仿制药价格很低,是因为印度的制药领域常常使用“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从而强制把一项专利授权使用。
而我国为了防止药物专利滥用,极恪守对专利权的保护,从未使用过一次强制许可。
支持仿制药,毕竟是侵犯了专利权。
所以说,这是专利和生命的对抗,并不是1+1=2那么简单。
我们确实应该尽可能的尊重专利权,尽可能的支持正版,抵制盗版,但这不代表诺瓦公司卖37000理的。
就像辩方律师说的:格列宁在全球的定价如此高昂,多少病人倾家荡产也负担不起,试问他们这么定价真的合理吗?
这就好比我们确实应该尊重知识产权,应该支持正版电影,尽可能的花40块钱去电影院看,但如果任意时间任意场次的电影票的定价都是1000块钱,就并不合理了。
同时数据也显示,格列卫(电影里改为“格列宁”)上市十几年间,销售额度达到167亿美元,远远超过了研发成本,但药价却一直没有降低。
所以说,我们不应该一味的支持仿制药,正版药也不应该坐地起价,理直气壮的开出37000。
解决方案有两个,一是国家完善医疗制度,将正版药纳入医保,对病人进行帮助和扶持;
二是我国要自主研发药物,并且由国家对价格进行管控,才是防止价格太高的最有效的方式。
当然,自主研发药物何其艰难是人所皆知的,不然医疗问题也就不可能那么难解决了。
就像程勇说的:不过,我相信今后会越来越好。
《我不是药神》真的是一部剧本很优秀的电影,导演尽可能的做到面面俱到,而不是偏袒某一方,也没有主观的判断谁是对的、谁是错的。
首先是程勇、吕受益等人的形象鲜明,有优点也有缺点,有理性也有感性,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
关于社会意义,电影没有一味的支持弱势群体,也没有一味的支持警方。
关于医疗制度,电影没有说用仿制药就一定是对的,也没有说正版药的定价一定是合理的。
现在很多人看电影首先就想区分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谁是正派,谁是反派,谁是对的,谁是错的。其实万事万物并不是非黑即白,世界上也并不是只有好人和坏人这两种人。
电影要告诉我们的并不是对错,而是通过讲一个故事,引发我们思考。
《我不是药神》绝不应该用好不好看、好不好笑、感不感人来评价,至少看了这部电影以后,人们会更加关注医院、病人,国家会更重视药物研发、医疗制度,这部电影本身的意义就值五星。
电影的功能从来就不只是娱乐,有时它们也能改变我们的生活。
看了《盲山》,人们更加尊重妇女,更加打击人贩子;
《二十二》上映后,人们对慰安妇的经历更加了解,对慰安妇更加尊重;
《嘉年华》上映后,人们更加重视性侵的问题,更加关爱儿童、女性;
《我不是药神》上映后,更多人、更多部门开始思考医疗制度的问题……
这就是这类电影的意义,也是华语电影不断进步的体现。
我希望,像《盲山》《二十二》《嘉年华》《我不是药神》这种剧本扎实、内涵丰富、能引发人们思考的优秀电影能越来越多。
最后,让我们向这位悬壶济世、救死扶伤的“药神”陆勇致以最高的敬意!


说起电影《我不是药神》,我也算和它缘分不浅。早在去年上海国际电影节的时候,我就参加过它的电影发布会。当时它的名字还是《印度药神》,剧情简介不甚明了,大致是个卖药发家致富的故事,纵使有徐峥主演,宁浩监制,但如此剧情、不靠谱的名字以及名不见经传的导演,总让人隐约有些担忧。
发布会上大家客客气气的套路感更是加深这种印象。流水线一般地介绍了几位主演,发布了一张所谓的概念海报,谈了谈拍摄过程中的一些辛酸趣事,大肆夸耀电影素材和最终成片的剪辑比,以及新导演文牧野拍片时所谓的强迫症。总之就像所有的电影宣传一样,充满了自卖自夸感,台下的记者当然也是同样的如坐针毡。
首款概念海报,当时还是《中国药神》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些后来都成为了这部电影值得被赞善的地方,尤其是发布会上所说的15:1的剪辑比,可能也正是电影迟迟一年之后才上映的原因。
除此之外,几易其名的过程再一次加剧了烂片即视感。据徐峥自己说,电影最初的名字确实是《印度药神》,只不过朋友之间传着传着就变成了“印度神药”,很快又讹传成了“印度神油”,以至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朋友们都在问徐峥:“老徐啊,你那个神油弄完了吗?”
这才导致电影改名为《中国药神》,然后又因为一些原因改为了《我不是药神》。而在此之前,电影甚至还用过更具文艺片气息的《生命之路》以及《印度药商》两个名字。虽然在电影创作的过程中改名是常见的事,但是如此频繁的多次改名,无疑多少传达出创作上的犹豫和不确定性,这让人又平添了几分担忧。
正式海报《我不是药神》
就这样,这部片子在我个人隐约的印象中一直都是:“哦,大概是那种圈钱的国产喜剧院线片吧,最好也就是《泰囧》吧。”但是,当我第一次看完电影之后,所有的质疑都化为烟消云散,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成了,要火!”尤其是在这么长时间的默认烂片之后,突然发现它的好所带来的惊喜是无法估量的。
第一次观看《我不是药神》是在上影节,上海影城的一号厅。因为不对外售票,千人大厅满满当当地坐满了各路电影媒体人、影评人、电影主创以及其他电影创作者等,不客气地说这可能是中国电影观众中最挑剔的一群人了。可就算如此,放映结束依旧看哭了一大片人,映后的掌声经久不绝。
这部片子最终所给我带来的感动和惊喜,就像是多年以前像第一次看到《素媛》《辩护人》一样,久久不能平复。尤其是一想到大家即将能够在国内院线的大银幕上,在这些日常要么是好莱坞大片要么国产小烂片的大银幕上,看到一部如此出色的国产现实主义题材作品,恨不得能够昭告天下,让所有人都来一起看。
很快,《我不是药神》开启了点映,并且毫无畏惧地开启全国范围内中的大面积点映。在电影一片高歌猛进的口碑和社交网络上一片感动之情中,我又默默看了一次。第二次观影,前半段的笑声依旧,后半段的感动依旧,并没有因为熟悉剧情发展而丝毫减退,反而关注到了更多的细节,惊叹导演安排的用心良苦,甚至有些铤而走险。
比如在高价正版药和低价走私药的对比之中,影片并没有明示药价为何如此之高,也没有尝试真正厘清药价高背后的原因,即使现实中的我们都知道药价之高有着其背后必然的原因,比如研究、开发成本。可以说,电影在这里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现实,反而只是不断渲染和重复另一个事实,为后来徐峥饰演的角色得以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孤胆英雄埋下伏笔,博取同情,着实聪明。
还比如王砚辉所饰演的贩售假药的商人,也是本片真正意义上的唯一反派,却最终也在面对警察的拷问而抗下了所有的罪状,颇具江湖侠义的感觉。而他所说的那句“这世上只有一种病,是穷病”无疑也成为整部电影最为振聋发聩的一句台词。
虽然在电影的故事语境中,这句话说起来难免残酷。但仔细思索的话,其实这句话才是真正的真理。换言之,这也正是整个故事所有的症结所在——这个世界所有的问题无非都是钱的问题。
徐峥饰演的药贩子,他面临着病危的父亲,即将被剥夺抚养权的儿子,交不起的房租,他是为了钱才铤而走险贩卖走私药;
王传君饰演的慢粒白血病病人,没有钱吃不起高价药,走投无路状告无门,想吃药想自杀,才剑走偏锋找到了仿制药的路子;
谭卓饰演的慢粒白血病孩子母亲,也正是因为没有钱才无奈地去夜店当脱衣舞女郎,甚至后来也是因为没有钱没有药才委身于当时又有钱又有药的徐峥,虽然良心发现的徐峥并没有接受。
此外,电影中很难忽视的一点是,所有病人所聚居的地方都是同样的脏乱差。垃圾成堆,多人群居,楼道昏暗,甚至恶臭熏天,无比真实,也是国产电影中少见的直面城市居住环境的肮脏。
毫无疑问,这一切的一切终究都是钱的问题。高价正版药当然能够救人,不过它只能救有钱的人,花钱买药,药到病除;至于没钱的人,那就只能吃到砸锅卖铁,家徒四壁,最后家破人亡。这就是残酷的现代社会,“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现代启示录。
电影《我不是药神》非常聪明的是,让反派说出了这句话,并在最后让良心发现的徐峥把故事引向了感动的一面,而不是在此不断深挖,否则整个故事只会更加残酷、绝望。因为我们所有人都知道,这个问题无法解决。
不过两次观看本片之后,我越发肯定这就是那些对中国电影恨铁不成钢的观众所期待的电影,这就是在电影工业下所能拍摄出来的最高水准的商业类型片,这就是在审查的镣铐下所能被创作出的国产电影之光,这就是那种所谓的能够改变现实的电影。
虽然从电影艺术的角度来说,这些商业类型片可能并不算非常合格,甚至会遭到部分深度影迷的唾弃,认为它们仅仅只是在消费“现实”而已。确实,它们在对电影艺术的探索上极其匮乏,远远比不上那些流传影史的大师之作,根本不用提伯格曼、安东尼奥尼、塔可夫斯基,它甚至都比不上毕赣在电影艺术上所做出的尝试。
但是,在影史上这类电影势必也要有一席之地,并且是极为重要的位置。就像韩国的《素媛》,印度的《摔跤吧,爸爸》,日本的《入殓师》,美国的《辛德勒的名单》,这些商业类型片以电影这种最大众、最便捷的艺术形式,把对一系列复杂社会问题的探讨介绍给最广大的观众群体,获得大量关注,引发良性讨论,甚至产生巨大影响。
比如《素媛》对应的是韩国未成年少女性侵问题,《摔跤吧,爸爸》对应的则是印度的性别歧视问题,《入殓师》对应的是日本的老龄化问题,《辛德勒的名单》对应的当然是对二战的反思。
这每一部电影所引发的思考是巨大的,所能够影响到的人群也是无法想象的,它比阅读一本书更容易,也比获取资料更便捷。或许不经意间就影响了一个初入世事的少年,就像多年前第一次看到《辛德勒的名单》的我一样,至今忘不了燃烧尸体之后漫天落下灰尘的那个镜头,也忘不了黑白色调下的那个红衣小女孩,同样至今也不会忘记战争所给人类带来的灾难。
而《我不是药神》就是这样的一部电影。它举重如轻,轻轻地触碰到“医药制度”的法律问题,又在人情冷暖上深深地触动到你;它工整好看,前半段惹得你哈哈大笑,后半段又让你泣不成声;它演技精湛,每一个角色每一个演员都恰到好处地发挥;它还兼具沉甸甸的人文关怀,一面是无法撼动的法律体制,一面是有些过错的个人,夹在两者之间的是无数挣扎在生死一线上的活生生的慢粒白血病病人,这种对生命的珍惜和尊重令人动容。
想起之前我妈突然问我:“电影有什么好看的,跟电视不是一样的吗?”我本想跟她说电影是第七艺术,但一想到她所能接触到的电影,大多跟电视也没什么区别的时候,我觉得无言以对。现在我可以让她去看这部《我不是药神》,告诉她这才是真正的电影,是我在看的电影,是我在为之工作的电影。


和朋友看了电影《我不是药神》,恍然想到了几年前的陆勇案。
因为白血病友代购印度药格列卫,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捕,最终在声援之下,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认为是病友们自发组织的购买行为而非销售行为,为了买药伪造信用卡的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陆勇不予起诉,在公诉阶段无罪释放,比电影里程勇经审判获刑五年的结局好了很多。
电影剧情本身并不复杂,瑞士公司开发出来的药,在中国的价格远高于印度的仿制品价格,药效相似,于是等死的患者们便将求生的希望寄托在走私并贩卖印度药的男主程勇身上,一个中年危机的底层屌丝一跃成为病友们的救世主。
在中国,赚钱的方法都写在了《刑法》上,与瑞士药效相同的印度格列卫,怎么就成了“假药”,禁止销售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处理。
所以,未经批准的印度格列卫,变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假药”。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我决定从专利角度,给诸位讲讲影片中的暗线——假药背后的故事。
现实中,徐峥扮演的程勇,走私的印度药,与正版瑞士药,是两种不同的药。
这个改动很重要,他赋予了男主侵权的正当性,不再只是破坏国家对药物的管理秩序那么简单,隐藏了他在侵犯另一家公司专利权的事实。
毫无疑问,针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真药,是瑞士诺华制药公司于1998年发明的甲磺酸伊马替尼,在中国也有卖。就是片中4万一盒白血病人吃不起的那种,也就是片中接二连三给警方施压的那位金主爸爸。
同年,印度NATCO公司生产了仿制药VEENAT,NATCO公司旗下有个代理商CYNO公司,又借此仿制了甲磺酸伊马替尼,即片中的印度供药方,价格相对低廉,在中国是卖不了的。
简而言之,现实中的印度药在研发材料和成药技术上上是侵犯了瑞士药的专利权了的,只不过印度药在瑞士药的结晶方法上进行了细微的改良。
当然,印度的专利法留了一个bug,第3节(d)条规定,已知的药物的衍生物不能申请专利,除非它们可以显示出不同的功效。
换句话说,如果一种药物开发后并申请了专利,但随后创造一个新的版本,原专利不适用于新版本。
再换句话说,洗稿不算抄袭。
于是,瑞士诺华打了7年官司,还是在2013年4月1日收到了印度最高院的败诉判决:驳回格列卫药的专利申请,自始至终不存在专利权。
就这样,印度的穷苦人民可以无视瑞士真药方的资本家嘴脸,继续合法地吃着便宜药。
而各国的《专利法》都不同,瑞士诺华的抗癌药,在中国,则成功取得了专利权。
中国的白血病患,只能乖乖的掏天价医疗费来延续自己的生命。
两种不同价格的背后,是三个国家的专利博弈。
电影为了过审,不敢直面的问题,其实借被捕的反派张长林之口说了出来:“最难治的,是穷病。”
穷是原罪,听着多么的不政治正确啊,但我们应该直面一个问题:我们该如何为过高的专利费买单?
法律应该保护专利吗?答案是应该。
专业的研发过程,是费力费钱费时的,不保护专利,将不再有药业公司进行研究,这意味着得了病的人都没得救,更多的人会在病痛中死去,上至达官显贵,下至片中挣扎着的舞女小偷牧师。
不保护原创,我们的社会将会止步不前。
而对原创更细致的区别保护,则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这需要在利益之间做好平衡,需要立法、执法的巧妙拿捏。
有人认为,不再将销售假药的人入罪处理就行,这种思路回避了另一个问题:万一倒贴钱的程勇是将药卖到两万的张长林呢?
在生死这种刚需面前,乞求渠道的垄断者良心发现,贴钱卖药,是一种智识上的偷懒。
事实上,我们的最高检、最高法也是这么做的,2014年11月18日,陆勇案后,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在司法上是进步的,但实事求是,这种一蹴而就的做法既没有保护好专利权,又没有解决病人们大量的用药需求,还有可能破坏药品管理市场秩序。
其实,我们的《专利法》已经给了完美的解决方案,那就是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让国务院专利部门裁决来这个问题:
《专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专利法》第五十条规定,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此外,在药品价格构成方面,也是有空间操作的,譬如和电影结局那样,将代替药物纳入医保体系,或者对特殊药品进行关税减免,让普通人也能吃得起救命药。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英雄主义也不一定要靠阶级斗争实现。

我第一次写,不是为了多少人看,而是想要能够在中国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这样不可避免而又如实反映了状况的电影中,留下自己的声音,权当自己参与过历史吧。
进电影院迟到了,前面没有看到,正好是徐峥在和印度药厂老板谈代理权。后面的观众哈哈哈,我也哈哈哈。
让我印象深刻的,还在脑子里的片段以下:
1 思蒙吧,团建的时刻,被牛郎找到跳舞。和勇哥说你们等一下,我一会儿回来,准备去跳舞。而当天,她休息,她已经习惯了被人呼来喝去,颐指气使,因为她需要钱,是已经在她的潜意识里面的服从。勇哥摔钱,让牛郎去跳,她在旁边从只是看,到眼含泪花的客人一般的喊着“脱掉”,那泪水是委屈的释放。是她对自己人格的拾起。
2 勇哥再三坚持送她,其实思蒙已经懂了勇哥的意思,但是还是微笑。那个微笑让人心疼,是一种才出虎穴又入狼窝,但是能怎么办呢,她需要钱,需要药。在思蒙家里面,她的一再坚持是小心翼翼,让人心疼的如履薄冰。她怕因为勇哥不高兴,丢了钱,更重要是丢了药,就女儿的药。而最后勇哥走了,可能因为看到了女孩儿,感觉不讲究,趁人之危,最终走了后。思蒙在勇哥出门后,那个笑,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3 刘牧师,那么大岁数,在患病的时候,仍旧在坚持做一名牧师。同样说明了他的信仰的坚定,God bless you,在剧中出现了很多次。每一次出现,都让大家感觉有趣,忍俊不禁。而这样以为私信基督的人,在勇哥提出散伙,把代理权给张长林的时候,刘老师说的是:他是下地狱的人。这个反转的细节,开始,佛学的东西从勇哥的口中,改为一个笃信上帝的虔诚地基督徒口中说出。说明刘老师的潜意识里面已经觉得张长林太坏了,上帝不会原谅他,而最后一句God bless you时,影院里面十分寂静,完全没有了之前的哄笑。
4 吕的妻子在一边后找到他,请求勇哥帮助,他在陪客户,而客户的重要性从他谄媚的表现就可以看出。我原本以为,在这个时候,他会在催促下,对着司机喊一声“滚蛋”,然后带着弟妹马上赶到医院。我想要看到,但也怕看到,但也许那是最合理的。因为勇哥那个时候还是那个勇哥,他还没有改变,仍是一个钱串子。而后面的悲伤也已准备好汹涌而至。当他从吕家灵堂出来,门口是成群的病友,有他认识的群主,也有他不认识的陌生人,有些人已经不见了,但是口罩上方一双双眼睛,也许就是审判,是刀剑。他们在控诉,在质疑,在咆哮,在哀求。无声的从这样的人群穿过,他已经花光了99.9%的气力,而黄毛躲在角落,一言不发的吃橘子,勇哥真的无法承受了。他在吕家灵变的时候也许还没有准备再度重操旧业,转变是在看到黄毛那里。
电影中仍有很多可以戳穿你心的场景。老吕清创的惨叫和等待外面时的麻木;黄毛死后,勇哥到他住处翻出照片和火车票;被送往监狱的勇哥,在目送他的病友队伍中看到老吕和黄毛是的眼泪;大妈恳求曹斌不要再调查的声泪俱下。
而让我柑感觉难受的是:曹斌在接到案子后,调查报告给局长时说的:那个医药代表说的不全对,印度药比正规渠道药品便宜,一样有效。不是假药。而局长说的是:没进医疗手册,没有临床表现,是假药。
他们都没有说错,但是,是谁错了呢?
好在结尾的字幕,说了这样的病已经大大改善了,也许到眼内心是柔软的,他希望用这些话,这些事实来尽量消解掉,电影中如鲠在喉的难受。确实也起到了作用。
1 时代的改变也许不是一蹴而就,也许就是一些人的作为,也许他不是主动的。
2 我们的国家建国仍然时间不长,我相信,会一点点的变好。我们的子孙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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