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闪灵》:理想主义的丧钟

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
编剧斯坦利·库布里克 / 黛安·约翰逊 / 斯蒂芬·金
主演杰克·尼科尔森 / 谢莉·杜瓦尔 / 丹尼·劳埃德 / 斯加特曼·克罗索斯 / 巴瑞·尼尔森 / 更多...
类型: 剧情 / 悬疑 / 恐怖
制片国家/地区: 英国 / 美国
语言: 英语
上映日期: 1980-05-23(美国)
片长: 119分钟(欧洲版) / 142分钟(DVD) / 144分钟(北美版) / 146分钟(初始版)
又名: 鬼店(台) / 幻觉 / 幽光










《闪灵》的魅力,很大程度上在于它的意义空白与不确定性。从来都是没逻辑(或至少是看不出逻辑的东西)才最恐怖,而《闪灵》恰恰在一个成逻辑的体系上加上许多没逻辑的细节,它们与主体的关系若即若离,背后的意味则令人不寒而栗,从而成就一个意蕴丰富且耐人寻味的文本——于是几十年来的人们总结出了种种解读:山庄是男权社会的缩影、预示着美国梦的破裂、事件其实是在影射白人对印第安人的惨绝人寰大屠杀……这些说法均非常有道理,不过未免过于宏观了,如果编剧从一开始就想这么多,后续工作是很难进行下去的。窃以为,解读它的关键还是在于牢牢抓住影片中真正成逻辑的故事、即杰克尼克尔森由慈父演变为狂魔的悲剧,其余元素皆是以它为基础的,编剧所做的更多是把握住了作家梦碎、种族屠杀、男权倒塌几大事件之间的共性:无意义的骄傲。
 

诚然,《闪灵》的母题根植于在民权(黑人)和女权(妻子)运动下摇摇欲坠的白人男权(这个主题在当时许多恐怖片中都有所体现,我曾写过一篇讲《驱魔人》的:http://movie.douban.com/review/5890748/),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山庄中的两代杀人案,都是由隶属于社会底层的看管员犯下的,换言之如果他们是山庄的所有者(即成功人士),这个故事也便不再成立了。《闪灵》与斯蒂芬金的许多其他作品一样,带有强烈的自传色彩,是一部不折不扣的宅男与丧男文学;如果说影片就这一层面的发掘还不够震撼的话,那么原著中那连篇累牍的心理描写,道尽了酒后幻觉的狰狞与灵感枯竭的颓唐,满纸悲凉令人不忍回望。杰克的悲剧从影片开始处就已经注定了,因为他是一个在理想和现实的巨大鸿沟间痛苦挣扎的失败者。是人就做梦,偏偏他的梦是最二逼的那种,比整天幻想往夜店里一站就被大老板包养还要二逼上很多——他想成为一个作家,并身体力行地在这条路上跋涉了许多年,终于到了这个拖家带口却两袖清风的地步。

 

不仅现实本身给予了他无穷的压力,妻子的贤惠亦令他无比的痛苦。她起初想必也是他的书迷(当被告知山庄中曾发生过恶性命案时,杰克说“我妻子不会在意的,她最喜欢读恐怖故事”),结婚之前大概也同他有过极为浪漫的时光(杰克在楼梯上发飙时曾说过一句“light of my life”),至今仍在坚定地支持他的写作,只不过起了一点变化:孩子降生以后,她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程度要远甚于以往了,儿子而非丈夫占据了她生活的中心。这一方面将这对夫妇划分到了“理想”与“现实”两个平行世界——永远埋首家务的妻子,一举一动都仿佛在暗示着他这个世界有多么的世俗;另一方面,纵使琐事缠身、境况贫穷,妻子也始终满面笑容,这就没有给杰克任何发泄的借口,只能把种种郁结堆积在心灵深处。

 

至于儿子,杰克显然是很爱他的。他之所以会伤害儿子,是因为丹尼把他的卷子扔得到处都是,即严重影响了他的工作。教书本身就是他赖以谋生的辅职,主职不顺利,辅职还与儿子一起牵扯他的精力,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做出过激举动也不是不能理解——养育后代着实是一件很考验责任心和人格成熟度的事情,其实很多人在为人父母之初乃至为人父母很多年后,仍会难免产生“后代是负累,自己不配为人父”的想法。杰克曾向“酒保”抱怨“只要我活着,她就一天不让我忘记那件事”,可实际上妻子对杰克误伤儿子一事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故真正令杰克烦躁的是他内心的负疚与焦虑:步入而立之年,事业上却毫无建树,连妻儿都无法养活,沦落到要来旅馆看门的地步,拖地洗碗养儿子的妻子,成了这个家庭实际上的顶梁柱。

 

更令他不堪重负的是她无条件的包容——在影片第43分钟左右,杰克坐在打字机旁陷入灵感枯竭的痛苦,胡乱敲些见不得人的字句,不想妻子忽然出现,问候一番后来了一句“也许你能给我看看你又写了些什么”,导致一直努力压抑怒火的杰克瞬间爆炸。或许不少人都曾有这种体会:在你极度沮丧、极度自我怀疑的时候,别人越说你牛逼,你就越觉得对方是在蒙骗你、怜悯你、伤你的自尊;但如果说你傻逼呢?你会想揍他一顿。很多时候躁郁的根源往往都不是外部压力,而是自高自大的同时自暴自弃,由于和直面挑战相比自暴自弃要来得更容易,所以我们宁可做一个总是处于躁郁状态的大傻逼。

 

因此杰克的怒火是一种迁怒:他觉得自己的理想被理想的家庭毁灭了,对妻儿的爱正撕扯着他对写作的爱,理想主义者那颗脆弱的理想主义心灵,在严苛的现实面前四分五裂得极其彻底。是放下这份根本看不到半分前景的追求、履行对家庭的责任,抑或是假装忘记自己身为男人的尊严,念叨着“凯撒一旦越过卢比孔河便不再回头”,厚颜无耻地继续跋涉于这毁灭之路?梅尔维尔也是在死后很多年才得以千古。在第59分钟左右,杰克梦到自己“亲手杀了妻儿,并将他们的尸体切成一片一片的”,这个段落反应了他的真正愿望:毁掉家庭、回到没有负累的时代,那时他年轻而富有活力,总能恃才傲物、愤世嫉俗,能够自由地追逐理想,天真地以为一笔在手,未来一片坦途。

 

不过,杰克的处境,还远远未达到一定要以灭妻杀子来解脱的地步(甚至可说是人生得此一妻复何求?),真正打垮他的其实是自身的大男子主义(以及种族歧视思想——这两者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一回事)。杰克,或者说斯蒂芬金,所追求的都不是纯粹的文学,而是在保有风骨的同时,借助文学财源广进、功成名就,所以从酒店宴会一幕中可以看出,他的奢望是非常直男式的:美酒、豪宅、美女与排场,特别是与酒保的对谈,字句间充满了对女性与少数族裔的轻蔑。现实呢?只有空空如也的钱包和寒酸廉价的夹克。如果他能放下这对他来说意义不大的大男子傲慢(当然这很难做到),以纯粹的心态专注于写作、珍重他所拥有的一切,一样可以经营起一个清贫却幸福的小家庭,不管能否收获成功,结局总要好过埋尸雪地。

 

山庄之所以能对杰克产生这么大的影响,是因为它释放出了杰克浮躁的幻想,令他沉沦于虚幻的欲望,不愿再回到妻儿所处的“现实”之中。杀妻儿的前任看管员对杰克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为:“you’ve always been the caretaker.”你一直都是这里的看门人!意即你就是我,我就是你,这个酒店是一个恐怖而贪婪的幻境,禁锢着无数战胜不了自身纠结、宁可沉沦逃避的卑微灵魂。所以杰克最终的结局,就是被钉在那张标有“1921”的黑白照片上,身着华贵西服,面露志得意满的笑容,处在宴会人群的中央,在虚幻的时空中成就一场爵士时代的美国梦——比起在山下敲打字机、收退稿信、忍受心灵的煎熬,他更喜欢这里“功成名就”。

 

因此《闪灵》的真正恐怖之处,在于你7岁听见名号,14岁看个热闹,21岁勉强读出门道,28岁你逐步朝其中靠近,待到35岁,你恐怕已经置身于漩涡中心——杰克的挣扎就是你的挣扎,人人都处在一样的悲剧里,毕竟一个出身平凡的人所能拥有的完全属于自己的时间是很少的,充其量是十几岁到二十岁这几年而已,若浪费掉了,就再也无法回头。很快你就要去低三下四地装孙子,花很多时间养孩子,变成自己最讨厌的那个人,把曾经迷恋过的一切都忘记,斗志一丧千里,光阴白驹过隙,写字时手会抖个不停,看过的书立刻抛到脑后,最后意识到自己的理想都被别人实现了,满怀郁郁地落进棺材里。为了做一个正常的“社会人”,你不得不把你一多半的生命分给你的孩子,不巧在他学会承担责任之前,他会固执地恨你十年,认为你没有担当、勇气和能力,像你当初一样,沉浸在“残酷青春”的幻觉里。其实什么不比青春残酷呢?幼年的残酷无法表述,老年的残酷没有尽头,中年的残酷是一片荒芜的黑洞,谁人都挣脱不出。

 

生命是一条不归路,越往前走越凄凉,终点是死亡。你是流连于那座幻境重重的宾馆、让自己被钉死在永恒的痛苦轮回上呢,还是去珍重那些真正关心你、支持你、喜欢你的人,然后抛开那些无意义的骄傲,勇敢地走下山去呢?从道理上,我们都知道后者是对的;可在现实中,却总是选了前者,因为逃避来得更容易。斯蒂芬金最终成功走下了山重获新生,可是还有更多或许比他更有才华的人还攀爬在通往山顶的道路上。



THE END


又及:

有关为什么要引入屠杀印第安人的元素,我想原因有二。其一是强调酒店建在坟场之上更能凸显恐怖感,如果故事发生在欧洲,想必就是建在集中营遗址上了;中国观众对这段历史相对陌生,所以才产生了这种不清不楚的效果。其二是影片上映于1980年,越战阴云还没有散去,把这个背景加进去,也算是一种讽喻。


PS,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不妨给我的支付宝打点捐赠,支持贫穷少女自由闯作……kayrourke@sina.com


1998年,第511期香港《电影双周刊》评出了1921年至1997年“50部必看好莱坞恐怖片”,《闪灵》排名第一。评语写道:“看恐怖片就像吃安眠药一样,看得多就越觉得不可怕。即使是恐怖片经典之作《驱魔人》,看得多了也会麻木,再也不会害怕。任何事情都有特殊例子或者例外,《闪灵》就是越看越令人感到可怕。《闪灵》给现代恐怖片一个新定义。”电影大师斯坦利.库布里克的恐怖名作《闪灵》,是一部让观众灵魂受到惊吓的电影。斯坦利.库布里克用一种好莱坞导演所罕有的沉稳和冷静为观众编织噩梦,使人相信,天地间确实存在一种不可名状的邪恶力量,随时随地会突显狰狞。 
  整部电影当中,无论是封闭的旅馆,漫山的大雪,神秘的迷宫或者是丹尼眼中可怕的幻觉和尼克尔森渐渐癫狂的眼神都似乎在暗示或者叙述一个幽闭环境中弑妻杀子的疯狂行径.然而,当我们仔细坐下来想时,"库布里克真的只是想讲述一个疯狂的杀戮故事吗?"我们当然不会相信.因为这绝对不是一部简单的恐怖电影,这是一部库布里克的恐怖电影.于是我们重新回到了电影当中,就好像遵从着库布里克的指点般,再次进入那座封闭的迷宫中. 
  于是疑点就如预期般的出现了.首先,儿子丹尼的"嘴里的朋友"东尼到底是什么?父亲杰克见到的宴会幽灵是为什么而出现的?当杰克丧心病狂地追杀骑妻子而被囚禁到冷藏库中时,是谁帮他打开的门?丹尼在墙上用口红涂上的反写的"谋杀"意在何处?儿子的"闪灵"为什么而存在?杰克是如何一步步走向毁灭的? 
  于是我们的任务就如预期般地出现了.为了解决这些疑点,我们只能先打乱影片的结构.首先我们要证实的是杰克眼中的宴会幽灵的真实性.导演没有在这点上同我们周旋太久,妻子温迪在影片中诚实地向我们证明了宴会幽灵绝对不是真实存在的.它们只存在于杰克的想象中.于是下一个问题紧接而来.既然宴会幽灵完全是虚幻的,那么当杰克被关押时,为他开门的是谁呢?我们不可能单纯地回答自己是"幽灵"开的门.这样毫无意义,原因仍旧是:这是库布里克的电影.于是,我们用最简单的推理得出的答案是:儿子丹尼放出了杰克. 
  有没有开始毛骨悚然呢?是的,库布里克让我们都落进了这个恐怖陷阱.但这只是个开始,更多的疑问还在后面.如果是丹尼开的门,放出了已经沦为杀人魔的父亲,而让自己和母亲重新又落入险境,这样的行动难道不反常吗?于是,我们又想到了酒店里除了父亲母亲和丹尼外的另一个人.嘴里的朋友东尼. 
  我们回到了第一个疑点上,依旧如同被指引着一般.东尼是什么?我们发现在片头母亲温迪同医生的谈话占了相当大的篇幅.这是导演的又一重要提醒.这段谈话由丹尼的昏迷引起,渐渐谈到了东尼.在温迪的口中,我们知道了东尼第一次在丹尼嘴里出现是在杰克一次对丹尼动粗导致丹尼受伤之后.这有什么意义吗?我们都一定想到了什么,先别说.我们继续顺着导演的指引走吧.东尼一直在丹尼的眼中制造恐怖的幻像.血潮汹涌扑来和死去的小女孩都是东尼制造的幻觉.而从黑人厨师的口中,我们得知了丹尼是拥有"闪灵"的人.我们也知道了"闪灵"可以让人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东西.那么,东尼是不是就是丹尼的"闪灵"呢?我们抱着这个或许很有希望的疑问,继续往迷宫深处走.在黑人与丹尼对话的一段里,我们已经知道了"闪灵"最大的特点是能预见仍未发生的事情.关于这点,自称同样拥有"闪灵"的黑人厨师已经用生命证实过了.而在影片中段,也就是杰克逐渐走向疯狂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意外加剧了事态的恶化.首先是丹尼在静寂的过道里骑着小三轮车,再次见到了死去的姐妹和她们惨死的样子.同时,死去的姐妹第一次同丹尼说话了:".....过来和我们玩,丹尼.....永远,永远,永远....."如果不同后面的场景相联系,我们也许只会把这当做恐怖片中的一个普通恐怖桥段.但是,当已经开始有些失魂落魄的杰克怀抱着儿子,告诉儿子他很喜欢这个酒店,并且希望永远,永远,永远地生活在这里时,两个场景有了显而易见的联系了.毫无疑问,两句一模一样的话不会是毫无疑义地出现在上下紧密相连的两个场景中的.而在两个场景中都听到了这句话的人就是丹尼.为什么同样的一句话要在丹尼耳边出现两次呢?我们不能忘记,第一次丹尼听到的这句话是虚幻的,是由死去的姐妹口中说出来的---也就是说,是东尼让丹尼听见的.是东尼让丹尼在恐怖的场面下提前听见了父亲会说的话.而能让人提前看到未来的能力就是"闪灵."于是,也许,我们就这么认为吧:东尼就是丹尼的"闪灵". 
我们又进步了.但离库布里克藏在迷宫出口的真相还很远呢. 
  继续看那两个场景.当杰克如东尼给丹尼预见的一样,说出"永远,永远,永远...."后,丹尼的第一反应是问杰克:"你不会伤害我和妈妈的,对吗?"杰克听到着句话的反应是奇怪的,甚至可以说是心虚的.为什么?我们首先可以排除杰克此时心中已有了杀念,因为电影明明白白地告诉了我们杰克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彻底丧失人性的.那么为什么杰克会惊慌?我们自然而然地想到了片头处温迪同医生的谈话.从谈话中看,杰克那一次对丹尼施暴对他们全家的影响都是极大的,尤其是杰克本人.而儿子的问题恰恰揭了他的疮疤,可以说,是加速了杰克的自我毁灭. 
  那么,丹尼又为什么会问父亲这么一句可怕的话呢?也是因为杰克同样的原因吗?显然不是.是因为丹尼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时,眼前是两个死去的姐妹倒在血泊中的恐怖画面,于是再次听到这句话时第一反应就是恐惧.是谁让丹尼看到那么恐怖的画面?东尼.为什么东尼会让丹尼看到这么可怕的画面?它想让丹尼对这句话印象深刻.那么当杰克说出"永远永远永远"时,丹尼的反应也是东尼预计好的吗?是的. 
  我们又毛骨悚然了.是的,这都是东尼预计好的.但绝对不仅这些.让我们再来看神秘的237房间. 
  237房间里有什么邪恶的东西.这是黑人厨师提醒丹尼的.当然,东尼也知道.当然,我们也知道.但是杰克和温迪不知道.我们现在换一种方式来看:杰克最后完全发疯,是受了宴会幽灵的启发而开始成为魔鬼的;杰克发现宴会幽灵和第一次同幽灵酒保交谈的背景,都与237房间有关.第一次,杰克做着自己残杀妻儿的恶梦时,儿子丹尼带着伤痕出现---受伤前丹尼进入过237房间.妻子指控杰克伤害丹尼.杰克受了刺激,第一次见到幽灵酒保.第二次,丹尼(其实那时候已经是东尼了)告诉他们237房间里有人并且伤害了他.杰克进入房间,遭遇恐怖的女僵尸.杰克从此性情大变.并且进入了宴会幽灵的世界.因此,237房间的出现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毁灭杰克.更深地毁灭杰克.这似乎又是个巧妙而恐怖的计划,环环相扣.那么是谁在控制这一计划呢?我们可以看到,又是东尼.我们假定丹尼脖子上的伤痕是自己造成的,其目的是造成温迪对杰克的怀疑,而再次刺激杰克,使杰克进一步剧变.而东尼又借丹尼的口告诉温迪237房间有陌生人,造成杰克孤身一人进入237房间的机会,并且用恐怖的僵尸彻底将杰克逼疯.因此在影片渐渐深入的时候,东尼元凶的嘴脸就越来越清晰了.甚至到了影片后段,东尼已经完全抛开丹尼的躯体不再遮遮掩掩了. 
  有人识破了东尼的阴谋了吗?有人.丹尼识破了.在237房间中,东尼让丹尼自己伤害了自己,其实已经向丹尼摊了牌.因为此时东尼已经不再需要丹尼的掩护来达到毁灭杰克的目的了.从此以后,东尼一直光明正大地以东尼的身份出现,而可怜的温迪只能想到儿子可能受了太大的刺激.当杰克进入237房间时,镜头闪现了房间中丹尼痛苦的表情,这其实是他同东尼在斗争着啊. 
  为了证明这一点,库布里克特地在迷宫内给我们留下了一条线索.就是丹尼一直努力着写下的反写的单词"谋杀","MURDER ".但是仔细观察后我们发现,虽然MURDER这个单词是反写的,但其中有两个字母没有被反写.一个是正反写都一样的字母M.还有一个就是字母E.这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吗?我们发现,M和E放在一起就是单词ME,既"我."这不是巧合,这正是丹尼在同东尼剧烈斗争后写下来提醒母亲温迪的:造成这场谋杀的人,正是我啊! 
  影片到这里,几乎真相大白了.在幕后一直操控着这一切的人,就是东尼.还记得东尼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吗?是杰克对丹尼动粗后出现的.东尼是靠什么两次刺激并催化了杰克的演变和毁灭?那次动粗.于是,那次动粗成了整部影片的线索. 
  现在我们回头,发现几乎已经解决了我们前面提出的所有问题.迷宫也渐渐走到了尽头.我们发现乍看上去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其实告诉我们真正的凶手胜利了.他最终毁灭了杰克.我们也明白了这不是一个杀人狂杀人的故事,而是一个借助杀人狂杀人而杀死杀人狂的复杂故事.我们明白了闪灵是邪恶的能力而非可以轻易驾驭的能力. 
  当然,这是库布里克的电影.库布里克怎么会让你开开心心地解决他设下的谜团回家呢?在影片最后,1921年的旧照片是最后一块堵住出口的石头.必定有很多人试着想去解释这张照片.这种无法解释的现象是最电影化的,比如在《西北偏北》中,飞机俯冲,最后坠毁的情节和电影主线并不存在联系,把没有关系的内容用震撼的影像表现出来,会是观众产生一种迷惑,观众就会去推敲、分析,这时,导演就在一旁哈哈大笑了,因为吸引观众的目的已经达到。同样,《闪灵》中的旧照片使观众会去思考,会去回顾前面的内容,检查自己是否有不注意或者遗漏的地方,甚至会再看一遍电影。其实这只是即兴的发挥,在影片中耍了非常巧妙的一个小花招而已。 
  正是由于这幅照片的出现,使影片在时间轴上完全失去了逻辑性,时间不再是无限延伸的,而变成一种循环的方式。宿命的?轮回的?这在我们已知的世界中显然是无理的。如果我们换一种思路,是不是可以认为,影片关于旅馆中的全部内容都是杰克写的一部小说?或者说是杰克做的一场恶梦?但是,无论怎样解释,似乎都可以成立,也都不尽合理。所以,得了吧,毕竟,这是库布里克的电影. 
(转帖)


电影收藏者Jack 发布于: 2009-04-14 12:32
  

电影名:闪灵(The Shining) 
其他片名: 
鬼店 
幽光 
幻觉 
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Stanley Kubrick) 
编剧:斯坦利库布里克(Stanley Kubrick) 
斯蒂芬金(Stephen King) 
演员: 杰克尼科尔森(Jack Nicholson) 
斯卡曼克罗瑟斯(Scatman Crothers) 
舍利杜瓦尔(Shelley Duvall) 
David Baxt 
Lia Beldam 
语  言:英语(English) 
播映时间:119分钟 
国家/地区:英国(United Kingdom) (更多...) 
上映日期:1979年12月31日 
制作公司: Warner Bros. 
发行公司: Warner Home Video 
剧情简介:杰克·托伦斯是一名作家,为了摆脱工作上的失意,他决定接管一家奢华的山间饭店。那是一间座落偏僻,处处露着阴森之气的大屋,据说它的前一任管理者曾莫名地丧失了理智,并杀害了他的全家。但是杰克没有听从朋友丹尼的劝告,和妻子温蒂一起搬进了这幢饭店。他们制订了新的规矩,杰克还专门设立了一个供自己创作的休息室。然而,诡异渐渐地从平静的表面浮现出来。杰克开始经常出入饭店的酒吧,寻找有关自己的过去,回忆脑海里那些血淋淋的画面;反常的事情终于无可避免地发生了…… 
   许多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指责它是一部“垃圾”,看得观众莫名其妙。 
的确,看这部片子需要做足很多功课,和《达芬奇密码》不同,后者从头到尾都有完整的逻辑推理,即使观众对宗教背景一窍不通,也能从这套完整的推理中想通大半。而《闪灵》是一部悬念设计十分明显,但是答案却极为隐讳的恐惧片,正因为它的答案和寓意的隐讳性,才使得它被无辜地冠以“垃圾”的恶名。 
这部影片中最常出现的一个词就是“闪灵”,可以说,整部影片的故事情节都是围绕这个词来展开的。那么,究竟什么是“闪灵”呢? 
“闪灵”一词是根据原著“shining”翻译而来。很多影评说,它在本片中是第六感的意思。这一点我不完全赞同。在反复温习了此片不下十遍之后,我给“闪灵”一词下了一个自认为比较准确的定义——遥感能力。如我们所知,第六感通常是用于感应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或者是在危急状况下协助人们作出正确抉择的一种能力,更多地可以说是直觉。而遥感能力,既可以穿越未来,也可以重现已经发生的事。它决不等于单纯的直觉,它是由主观意念和客观环境相互刺激作用产生的,在某种程度上讲,它等同于潜意识的超前反应。 
在大致了解了闪灵的意义之后,让我们将这部影片的各个细节从头温习一遍,值得一提的是片中多次运用到流动的拍摄角度,光影的效果非常出色。 
影片开头是主人公Jack来到overlook hotel面试管理员的职位。负责人告诉了他1970年曾在这里发生过的一件惨案:上任管理员Charles Grady在冬天的某一天将妻子女儿砍死,并开枪自杀。 
镜头切换,Jack的妻子Wendy和儿子Danny出场。一开始,Danny就提前知道了爸爸的面试将会成功,这是Danny的闪灵第一次启用。 
而负责人带领Jack全家参观酒店的时候,Danny的闪灵第二次启用了。他在游戏室的门口看见了之前在他梦中出现过的双胞胎姐妹。带着疑问和一丝恐惧,在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面前,Danny提到了237房间。 
 
紧接下来,导演以日记的形式将情节的发展展现给了观众。 
1、a month later 
Jack早上醒来,对Wendy说,自己对这个地方似曾相识。下午,Wendy带着Danny进入树篱迷宫嬉戏,而Jack身在其外,却从桌上的迷宫模型中看见了Wendy和Danny。 
2、Tuesday 
天气预报告知,丹佛市即将面临一场暴风雪。Wendy去告诉Jack这一消息,意在提醒大家早作准备,结果Jack说她打断了自己的写作思路大发雷霆。还订下了以后不得随便进入打扰他的所谓“新规矩”。 
3、Thursday 
这一天的事情特别简单,也尤为深刻,除了Wendy和Danny在雪地里嬉戏的身影,镜头长时间定位在Jack的脸上。他的眼神看起来呆滞而且诡异,脸上挂着神秘莫测的微笑。 
4、Saturday 
Wendy试图用无线电与外界联络,居然成功了。为了防止意外,她将无线电一直开着。而Danny第三次看见了双胞胎姐妹,更甚者,他看到了姐妹俩死时鲜血四溅的惨状。Danny的闪灵第三次启用,它告诉Danny,他所看到的都不是真的。 
5、Monday 
Danny和Wendy看着电视,Danny提出要去房间拿自己的消防车。Wendy让他不要吵醒爸爸。而当Danny轻手轻脚进入房间,却发现Jack并没有休息,而是呆坐在床沿。Jack将Danny抱起来,跟他说了一些话。Jack反复的强调自己有多爱Danny。这一段可能是整部影片中唯一让人稍感温馨的画面了,尽管Jack的说话方式和面部表情越来越让人感到诡异可怖。 
6、Wednesday 
Danny在酒店走廊上玩,突然一个球滚到了他的面前,他抬起头,看见他一直深为害怕的237房间不知道被谁把门打开了,好奇心驱使,他还是走了进去。 
此时正在检视锅炉的Wendy突然听见Jack发狂的大叫。她跑过去,叫醒了恶梦中挣扎的Jack。Jack告诉她,“我刚做了一个有生以来最最可怕的梦,我梦见我杀了你和Danny,而且,不只是杀了,我还把你们切成一片一片……”这个时候,Danny从外面走进来,不发一言。Wendy感到困惑,走近他却发现Danny的脖子上有一大片被人掐伤的淤痕。Wendy联想到几年前Jack因为醉酒失手将Danny的手臂扯脱臼的事情,不由得怒从中来,大骂了Jack。 
Jack在困扰和烦躁中走进了酒店了舞厅。此时的他,迫切需要酒精来麻醉自己,“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即使付出我该死的灵魂”,而他抬起头的时候,就看见了酒保Lloyd站在他面前,几杯酒下肚,Jack体内淤积的愤怒和委屈终于爆发了。他指责Wendy和Danny对他的人生和前途造成的影响,且一发不可收拾。 
正在这时,Wendy惊慌失措的跑来告诉他,237房间有个疯女人,她才是掐伤Danny的凶手。Jack走进237房间,看到了一个全裸的女人从浴缸里走出来,亲吻他,Jack开始跟她亲吻,却在镜子里发现怀中的女人竟然是一具可怕的腐尸。他失魂落魄地跑出来,却向Wendy隐瞒了一切。 
 
与此同时,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预感到酒店将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于是开始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与Jack一家取得联系。 
Wendy要求Jack带着她和Danny下山,Jack变得异常愤怒。他拂袖而去,再一次来到舞厅的吧台买醉。 
此时的舞厅正在举行一个盛大的聚会。Jack端着酒杯,被一个侍者撞倒,身上泼满了蛋酒。侍者在洗手间里为Jack小心的擦拭,无意中透露给Jack,自己的名字叫做Delbert Grady。Jack马上若有所悟,他质问眼前这名侍者,是否就是前一任那个杀死妻女的管理员。侍者起初矢口否认,但在Jack的一再坚持下,最终承认。并且,他告诉Jack,Danny正试图用他的闪灵引领陌生人来到酒店,当然,这个陌生人就是一直设法联络他们未果,决定亲自上山查探的黑人厨师Dick。 
此时Danny突然怪异地叫着一个词“redrum”。Jack切断了无线电,破坏了下山用的雪地车。 
7、8:00am 
Wendy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决定就是否下山的问题找Jack最后一次摊牌。她手持棒球棍,小心翼翼地走进Jack日常工作的大厅,却发现Jack这段时间以来所有的作品——一大叠纸上,用不同的格式重复着一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就字面上的意思是:无休无止的工作让Jack了无生趣)。同时另一间屋子的Danny再一次在卫生间的门上看到了鲜红的“redrum”。Wendy又惊又怕,Jack仿佛一个幽灵一样突然从她背后出现了。Jack开始对Wendy步步紧逼,质问她为何从不考虑自己的前途和事业,在争执中,Wendy用球棍击昏了Jack,并把他锁进了贮藏室。 
8、4:00pm 
Wendy发现无线电和雪地车都被破坏了。正苦思下车办法,突然Danny再一次大叫“redrum”,Wendy从梦中惊醒,发现Jack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储藏室跑了出来,此时正在疯狂地砸着卧室的门。吓得魂不附体的Wendy情急之下将Danny从卫生间的窗户塞了出去,而她自己却无法通过。Jack终于将浴室的门砸开了,Wendy无奈之下用刀割伤了Jack的手。此时Dick已经来到山上,Jack将注意力转向了攻击Dick,Wendy终于幸免于难,从卧室里走出来开始寻找Danny。此时Wendy看到了种种异像:身穿露屁股熊装为一个白人KJ的男子;舞厅里铺天盖地的骷髅头,以及头破血流,饮着血酒的侍者。Wendy拼命跑出了酒店,在Dick开来的雪地车前,她看到已经和Jack周旋了一大圈,从树篱迷宫里跑出来的Danny,母子二人拼命的爬上雪地车,终于在Jack找到他们之前逃离了这块是非之地。而Jack则在当晚冻死在迷宫。
 
即使你在反复多次观看这部影片之后,我相信,你也同样还有一肚子的疑问。我说过,一部好的恐惧片,必须具备的元素就是成功的悬念设置。也许你会说,但是这部影片,很多疑问都没有办法解决呀?嘘!千万不要这么说,否则我相信,库布里克这只狡猾的老狐狸正在天堂里偷偷地嘲笑我们呢!我不敢说我已经100%看懂了每一个细节,但至少关键性的部分,我自忖还能够为各位答疑。其实要看懂本片并不难,只要你掌握其中的三个关键环节: 
其一、了解美国当年从西进拓荒运动到印第安人大屠杀的历史背景。我大致搜索了一下,这两件大事起讫的事件大致都在19世纪初到19世纪末。美国通过这两项大的运动,甩掉了一穷二白的帽子,从此踏上世界强国之列。 
影片开始的时候,酒店的负责人就提到,酒店的地基是当年印第安人的墓地,甚至在修建的时候还遭到过攻击。而在19世纪,正值西部拓荒运动和种族灭绝政策进行,到了20世纪初,也就是酒店竣工之时,这两项运动均已基本结束,可想而知这富丽堂皇下面掩埋了多少印第安人的累累白骨! 
有的影评认为,Jack是受到了死去的印第安人的诅咒,借杀掉自己的亲人来对美国白人展开报复,当然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我的观点是,Jack实际上是当年西部拓荒运动中西进的殖民者的缩影,而他的妻子和儿子,可以看作是当年惨遭杀戮的印第安原住居民的写照。为什么呢?影片中有一个最明显的提示:影片开始,Jack驾车载着妻儿前往酒店的途中,谈到曾经有一批“蓬车时代的殖民组织多纳”,葬身于这一带山脉的白雪之中,我开始也是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个“蓬车时代”究竟做何指?但是看到最后,Jack第一次去舞厅的吧台买醉的时候,曾经对酒保Lloyd说过两句话,一句是:“白人的使命是……”,另一句是:“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我回来了……”很多人可能根本没有注意过这两句话,尤其是后一句,最初我反复不得其解,不明白为什么突然扯到“货车”?而且还在上面呆了5个月?后来我试图从货车这个单词“truck”上寻找答案。查了英汉词典,truck其中一解是敞篷的卡车,至此,我便恍然大悟,这与片头所说的“蓬车时代”是不谋而合的,只不过翻译者没有联系上下文,前后翻译并不对称,才造成了一个理解的误区。明白了这一点,再上网查询一下,很容易发现,所谓的“蓬车时代”实际上是美国西部拓荒运动的代称,由于那个时代西进的拓荒者,大多喜欢使用敞篷卡车作为交通工具,故而有此一说。 
如此届时,相信观众已不难理解为何我说Jack所代表的是当年西进的殖民者。但是,他本身最初只不过是一个作家,一个事业颇不得志的作家,为何会突然转变成殖民者的缩影呢?这就是第二点我要说的。 
其二、影片中到底有哪些人拥有闪灵? 
当然,肯定很多人认为我这个问题白痴,当然了,影片中很明白地告诉我们,Jack的儿子Danny和黑人厨师Dick都拥有闪灵。这当然不错。但是我所要说的,是影片中隐藏得比较隐讳的两个拥有闪灵的人物。 
首先,如果观众仔细地看过影片至少三遍以上,或者仔细地推敲过我上面所温习的影片细节,不难发现如下几个悬念:为什么Jack从桌上的模型就能感觉到他们母子身在迷宫何处?为什么在出事前一天,Jack做梦竟然会梦到自己杀死了妻儿而第二天他就真的开始追杀他们?为什么Jack去舞厅买醉的时候他能够看到酒保而Wendy却不能?为什么Jack走近237房间会看到那具实为腐尸的裸女?以及为什么Jack第二次去舞厅会遇到Grady?对!Jack has the shinning too!而且他的闪灵是这部影片中运用地最为频繁和强烈的。前面已经说了,闪灵是一种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交互刺激的产物,顾名思义,闪灵能力的强弱和这二者的影响程度是成正比的。现在,让我们基于这样的理解,再来分析Jack从入住到发狂的全过程,就很顺理成章了: 
Jack最初是一个收入低微的教师,生活所迫不得不转行当了作家,而经济情况入不敷出让他被迫受聘为酒店管理员。他渴望在这5个月与世隔绝的安静生活里找到灵感,写出一篇好的作品。而在生活上,似乎Jack无论怎么样努力,也始终无法成为一个好的父亲,就像他对酒保Lloyd抱怨的那样:“只要我还活着,那个婊子……她就不会让我忘记发生过的事情。”,很显然,由于几年前酒后无意中对儿子Danny的伤害,妻子Wendy一直铭记在心,并常常借此打击他做为一个父亲的责任心和自信心。表面上,Jack为了维持家庭的和睦以及儿子的信任,他尽力戒酒,5个月来没有沾过一滴酒精,然而实际上,Wendy不断揭他疮疤,已经深深地伤害了他的自尊。加上事业上的不得志,他的心理实际上已经异常脆弱。值得一提的事,他强调他“5个月”没有沾过酒精,又说“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上下联系可以感觉到,实际上此时Jack已经逐渐在预先接受了“多纳组织”以及“酒店的地基是印第安人的墓地”这两个客观提示下逐渐潜移默化了。
 
作为一个男人,在事业和家庭均不如意的情况下,最需要的是来自亲人的抚慰。但是很明显,就这一点而言,Wendy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妻子。她不知道呵护Jack摇摇欲坠的自尊,反而有意无意的打击他。她在看到Danny脖子上的伤痕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大声责骂Jack而不管真相究竟如何,同时,她也不懂得丈夫的压力是如何之大,而她应该如何去帮助他来缓解。在出事之后,她一再致意要求Jack带她们母子下山,正如Jack所说:“你有没有考虑过哪怕是一分钟?考虑过我对雇主的责任?考虑过我的前途?”当然作为一个母亲,她的行为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个妻子,她的行为无疑为Jack心理的崩溃打了一针催化剂。 
Jack第一次走进舞厅,便是在Wendy不容分辨误解的前提下。这时候的他,心里异常愤怒和痛苦,得不到家人的谅解,前途渺茫,加上之前早已接受过的两个提示,他看到了Lloyd。此时的他,迫切希望能用酒精麻醉自己,希望有人来分担他的无助。但这时候他心里还尚存一线理智,所以Lloyd仅仅是按照他心里所希望的那样,给了他两杯酒,并没有向他提到其他。Jack内心还是渴望家人的支持,心存幻想,他走进237房间看到的美女变成腐尸,实际上是一个希望破灭的过程。当然另一个因素是,他的潜意识已经接受了之前负责人给他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在此杀妻女的心理暗示。 
而当他第二次走进舞厅,是和Wendy为了下山的事情大吵一架之后摔门而去。此时的他,对妻子的理解和安慰已经完全绝望。他的心里除了愤怒还是愤怒,因此这一次他看到了Delbert Grady。这说明,此时他对妻儿的感情再也无法和他心里积压已久的不满相比了。Grady告诉他,对于妻子和儿女想要逃离酒店的做法,必须“改正他们”。很明显,此时对于Jack来说,妻儿越要逃离酒店,就是越想毁掉他的前途,越想挑战他作为丈夫和父亲的尊严,因此必须像Grady那样,及时阻止他们。 
正如Wendy发现Jack手稿上的那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过重的压力使得Jack一直面临崩溃的边缘。然而为时已晚。Jack的潜意识已经转变成了一个一心想要维护自己尊严,为自己赢得前途和荣誉的“西部殖民者”,妻子和儿子在他眼里已经成为障碍,他的心灵已经彻底裂变异化了。 
除此之外,Jack在影片中其他的地方也不断表现出他的闪灵,从最初他觉得这个地方“似曾相识”,这时他的闪灵还很模糊,不是特别强烈,是因为他还未受到大的刺激,到后来看到酒保,看到Delbert Grady,看到裸女……随着他受到的刺激越来越大,他的闪灵也越来越强烈。 
 
影片中另一个隐蔽的拥有闪灵的人物,便是Jack的妻子Wendy。实际上,Wendy的闪灵是很弱的,只是在最后一刻,受到丈夫发狂的巨大刺激,她才能够看到那些怪异的景象。 
 
其三、库布里克的文字游戏 
库布里克的确够狡猾,他在影片中好几个地方玩弄了文字游戏,将情节变得更加神秘复杂: 
Charles Grady & Delbert Grady 
不知道观众有没有注意过,酒店负责人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叫Charles Grady,而后来出现在Jack面前的那位却叫Delbert Grady,这个细节告诉我们,Delbert Grady、Lloyd或者是舞厅的一大群人,他们都不是鬼,而是Jack在无数的心理暗示下潜意识中出现的人物;鬼是不会弄错自己的名字的,只有潜意识的产物才具有这样的不确定性。所以Jack第一次看到酒保,就马上叫出了他的名字Lloyd。 
2、redrum 
这个单词在影片中总共出现了三次,都是在Danny口中或脑海中出现的。我想绝大多数观众应该都没有注意到这个词,或者即使注意到了,也不知所云?因为这个单词没有字幕翻译,只能靠观众基于自己对影片的理解去解释。从这个单词出现的次数和场合来看,它肯定是有特殊意义的。究竟是什么呢? 
最开始,我尝试用拆词法,有两种拆法,可以拆成red+rum,也可以拆成re+drum。Rum有酒或者古怪的意思,但这样字面意义说不通,而后者可以解释成“重复敲打”,但这样发音又和影片中不相符。直到我第4次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走入了库布里克的文字陷阱。 
不知道观众注意没有,Danny脑海中出现的,以及他写在浴室门上的“redrum”,其中后面“drum”四个字母是左右颠倒的,这提示我们什么呢?对!把“redrum”这个单词倒过来看!是什么?——murder!谋杀!这样意义就相当清楚了。“re”两个字母没有倒写,可以理解为这两个字母需要强调,这样再联系起来就是“re-murder”!再次谋杀!Danny的闪灵实际上还不是特别强烈,因为他在出事之前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刺激,只是长期以来和Tony交谈的习惯使他自发地运用闪灵去遥感某些即将发生的危险的事情。 
蓬车时代&货车——truck的诠释 
这一点之前已经细说过,不再赘述。 
 
理解了上面我说的三点,你是否觉得这部影片不再那么难懂了呢?当然,一些小的疑问也能够相应解释了: 
Danny脖子上的伤痕可以归结为他们一家三口闪灵的共同作用:Jack心里早有了“前任管理员惨案”的暗示,Danny之前受到了“237房间发生过不好的事情”的干扰,而Wendy基于早几年Jack对Danny的伤害,因此她看到了Danny脖子上的伤痕。 
 
Jack被Wendy关在储藏室里,他是怎么出来的呢?the shinning!正如影片开头黑人厨师和Danny的对话:“有很多人拥有闪灵,但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更不知道它的力量有多大!”闪灵的力量有多大呢?还是那句话,看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的刺激程度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对于237房间的解释,很多影评认为。237这个数字代表的意义是美国对印第安人237天的屠杀。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史料记载,美国的种族灭绝政策前后持续了大约一个世纪,短短237天,绝对不可能让3000多万的印第安人口锐减到不足80万。 
这部影片自问世以来,就被奉为世界恐怖片之最。编剧构思之精巧绝妙,达到了空前的程度,起码毫不夸张地说,到目前为止,这方面还没有任何一部同类电影能够超越它的成就。同时,这部影片的拍摄手法也极为出彩,影片中多次运用了流动跟进的镜头,以及小孩的视角,尤其是Danny骑车经过237房间时,那一个仰视的镜头相当出色,将恐惧紧张的气氛烘托到一个高潮。此外,周围环境光与影的流动效果本身也给了观众一种诡异凄冷的气氛。 
有人说,看这部影片,实际上就是看一个男人的毁灭过程。也有人说,是一部变相的印第安人血泪史。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部好的影片,它的寓意绝对不会停留在粗浅的某一个层面。即使看一万遍,也能有新的感触。何必强要将它原本的感染力削弱呢?

首先要说的有几点。
1、那个些酒店幽灵都是真的,并不是很多人所说只是幻觉。因为一家三只都看到,特别是最后妈妈(她只是个普通人)也看到了,只能说明,幽灵是真的。也能解释,爸爸被放出来来的,是幽灵,而不是孩子(有一说是孩子才是幕后黑手)。

2、关于闪灵的能力,有不开口就能说话,预见未来,我想还有抵制(抗拒)店酒(从第一点可以看出,酒店是有生命,里面的幽灵都是他的分子)的能力。为什么这么说?大家还记得,父亲进237时,里面有个裸女,刚要XX时,不停的插入孩子很“用力”的画面,而女人变成了腐尸。我认为是闪灵的能力在抵抗酒店的能力,从而使酒店变出的美女异变了。如果现在还不认同的话,后面还有更有力的证据。

3、孩子和和他嘴里的闪灵都是好的,闪灵一开始强力反对孩子去酒店的,可以看出他是保护孩子的。因为闪灵可以看见未来,它时不时的给孩子看一些暗示,是提示他将要发生什么,从而起到保护作用。特别是两个小女孩和他说话,有“永远,永远。。。”,但马上两人横尸了;我想这是闪灵抗拒(利用)酒店的幽灵,给孩子的一个提示。后来,爸爸和孩子的说话,又有“永远,永远。。。”孩子就感觉到爸爸会让他和妈妈横尸了,还问了,你会不会伤害我们。。。

4、关于反写的“谋杀”,有人说有个字母没反写,连起来有个“ME”,所以证明,是孩子才主谋。但我不认可,因为小孩以恐怖的方式叫醒妈妈,妈妈在镜子里看到了正写的“谋杀”,而此时爸爸正拿着斧子而来,两人逃走了。要不是小孩子的提示,妈妈可能在梦里就挂了。再一次证明闪灵是好的。

知道了上面几点,我们现在来看整个故事。

首先要说的是爸爸是个事业的失败者,内心是自卑、失落的。他们入住后,酒店开始蛊惑爸爸,他从之前的温文尔雅变的暴戾。他这几天的稿子全是一句话“杰克是疯子”,似乎可以看成他与酒店做的斗争。但他败下阵来,成了酒店的走狗。

酒店也给了他物质奖励,给了他个漂亮女人,喝酒不用钱,认可他进入上流社会等等,这些都是失败的爸爸想要有东西。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237房间,我认为是爸爸打开的。爸爸在酒店的引诱下,打开了237,并在里面已经给过他性贿赂。小孩在闪灵的指引下,发现237已经打开,并在里面和酒店战斗过,我想是酒店败下阵来。而小孩也受了伤,就是颈上的伤痕。
为什么这么认为?爸爸进入237,看到美女,不惊讶也不害怕,而是直接XXOO,然而小孩的能力让美女变腐尸,爸爸回去后还心平气和的撒谎,“里面什么都没有”,爸爸的反应太让我惊讶了。仔细一想,会不会爸爸之前进过237,已经XXOO过了,电影里爸爸进去,更多是想知道里面的女人有没有事(或是酒店有没有事),看到女人没事,他也就放心了,于是又想XXOO,但发现小孩子的能力已经伤到酒店了。他只能故做镇静,伺机下手。

我想小孩子的能力是十分利害的,酒店赢不了他,只能借爸爸的手来除掉他。还有一种想法是,酒店的力量只是虚无的,不能产生实质伤害,只能通过爸爸来除掉。

关于237,我更多的认为,237是酒店的心脏,力量的源泉。237被锁住时,酒店的力量是被封印的,只有少部分溢出的力量,这部份力量力,诱导了爸爸打开237,从而得到了解封。

关于黑人,我想他是这个酒店的秘密守护人,能熟练使用闪灵能力的人,因为有他的存在,酒店才不敢出来作怪。(还有一种看法,酒店只在人少时还会出来活动。)

最后的照片,用东方的宿命、轮回的观点就很容易解释了。爸爸命中注定是酒店的看守人,从他与秃头说的话就有提示,在男卫生间秃头有这么一句“你一直都是这的看守”,就说明,上一次杀人看守也是他,这一次轮回或附身到现在这个爸爸身上。

关于酒店,我想不明白,它是害怕小孩的力量,还是想得到这个力量,害死之前的看守一家是为什么,还有三次门里出来的大量血水有什么暗示(中间一次是还有从血水里拍摄),最后妈妈看到貌似在口X的幽灵为什么带面具(与男人的礼服反差太大了)。。。。总之还有太多的疑问,我想这就是什么30年来还有人不断提到这部电影吧。

如果是三十年前,我想我会认为更恐怖,那音乐、那血门。但必尽这些原创的东西,在后来的电影中见多了,也就少了几分恐怖。我没看过小说,电影也只看了一遍,不足的想法再所难免,请网友指正。

《闪灵》这部电影讲的不是鬼魂,而是疯狂,以及在孤立的情形下人的精神会放大到何种程度。 《闪灵》中真正血腥暴力的镜头不多,但却让人看得心惊肉跳,真正的恐怖在于心理,虽然整部影片基调明亮,但看到整个饭店,无论整体还是局部,大厅、走廊、迷宫,都不时渗出阴森恐怖的气氛。另外丝丝入扣的音乐,扣人心弦节奏也为影片增色不少。 一个作家,一座古宅,一场意想不到却又合情合理的意外,铸就了《闪灵》的成功,它的魅力很大程度上在于情节意义的空白与不确定性,衍生了观众情绪体验中的惊恐。 看《闪灵》如同一场颠簸离奇的旅行,进入一个小说家疯狂的内心世界。影片并不以血腥的镜头取胜,而是挖掘观众内心深处的恐怖。 《闪灵》被认为是好莱坞历史上最经典的惊悚片之一,当年的上映,也是极其轰动。不过,该片在当年的奥斯卡,却连一个提名的没有。《闪灵》无缘奥斯卡,至今仍然是一个未解之谜。 不同于其他惊悚片的另一大特色,便是善恶角色的倒错。不管是从演员选择、细节安排,还是镜头设计,影片都给予施暴者杰克更多的同情。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鸭王2》:女版《一路向西》遇到《3D肉蒲团》

更新描述或海报 导演 :  姜国民 主演 :  何浩文  /  林子善  /  文凯玲  /  钟采羲  /  梁焯满 /  林莉娴  /  何华超  /  梁敏仪  /  陈依娜 类型:   剧情  /  情色 制片国家/地区:  香港 语言:  粤语 上映日期:   2016-01-14(香港) 片长:   96分钟 又名:  鸭王2:鸡同鸭恋 / The Gigolo 2 IMDb链接:   tt5474114 何巨峰(何浩文 饰),一代鸭王,做过歌手、明星。现在很少人叫他做鸭王,多数叫他做峰哥,更收入室徒弟 Dick(林子善 饰) 。在一次游艇派对上,峰巧遇第一次参加的电视台三四线姐仔 Monica (文凯玲 Connie 饰)。Monica 突然家中有急事,要立刻回去,峰帮忙用水上电单车带 Monica 回岸,Monica 感激而且对峰有好印象。Monica 回家后得知母亲病情严重,需要一大笔钱做手术,只好听从好姐妹 Sushi(锺采羲 Iris 饰)劝而处女下海。Monica 第一个客人就是上次游艇派对的搞手龙少(梁绰满 饰)。可惜Monica 保守古老,龙少事后还唱衰 Monica,令她没有客路。Monica 决定向鸭王拜师学做鸡,更开始对峰动了真感情。但峰其实一直有一个秘密女伴 Isabel (林莉娴 饰),峰是第一个令 Isabel 有高潮的男人。虽然互相爱著对方,但二人有协议,Isabel 结婚后,不再往来。 Monica 学满师后接客,但心还是锺情师父峰哥。Isabel 婚礼当天,Monica 主动和峰做爱,二人关系由师徒变情侣。另一边,Monica 好姐妹 Sushi 想和情人 Dick 买楼,决定接受变态富豪大 Deal 哥 (何华超 饰)和妻子 Mona (梁敏仪 饰)的 4P 聚会,却双双被虐待致死。Monica 与峰决定和二人报仇,Monica 勾引大 De  al 哥,成功替二人报仇。峰决定放弃一切,与 Monic...

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控方证人》

  更新描述或海报 查看原图 导演 :  比利·怀德 编剧 :  阿加莎·克里斯蒂  /  比利·怀德  /  哈里·库尼兹 主演 :  泰隆·鲍华  /  玛琳·黛德丽  /  查尔斯·劳顿  /  爱尔莎·兰切斯特  /  约翰·威廉姆斯  /  更多... 类型:   剧情  /  悬疑  /  犯罪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语言:  英语 / 德语 上映日期:   1957-12-17(美国) 片长:   116分钟 又名:  雄才伟略 / 情妇 IMDb链接:   tt0051201         作为一个学法律的人,我是完全从法律角度而非电影拍摄技巧来分析这个故事的。     我想这部电影是学习英美法的很好的一个方式,从一个刑法案例来看美国刑事审判中的对抗式庭审和相应的严谨的证据规则,更可以看到制度背后的法律思维。       在我国的刑事审判中,很少能够真正做到控辩双方的平等,这根源于人们的一个根深蒂固的思想:一个人一旦被公安机关抓起来了,那就肯定是罪犯了,控方代表了国家,就是惩罚罪犯的。以此逻辑为出发点,嫌疑人并未被给予平等对待,而辩方律师则被视为让罪犯逍遥法外的人,人人得而诛之。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旁听过刑事审判的人应该可以发现,整个过程无非是控方宣读公诉书,辩方没说两句就结束了,而对于证据方面,无论是物证还是人证,都是在进入法院之前,在公安局和检察院已经做好了的。     反观美国的刑事诉讼,我们会觉得很多制度设计都让我们觉得匪夷所思。比如强制陪审团制度,刑事诉讼中必须有陪审团,法官只负责就法律问题为陪审团成员提供意见,最终的认定以陪审团的认定结果为准。而这些陪审团成员并不是专业人士,我们会很疑惑,这不是瞎胡闹么,法律这么复杂一事怎么能这么轻率的解决呢!...

《颐和园》怎样理解娄烨导演的电影《颐和园》的结局?

《颐和园》 (英文: Summer Palace )是一部2006年中国大陆电影,由 娄烨 执导, 郭晓冬 、 郝蕾 、 胡伶 和 张献民 主演。影片讲述了两名青年男女跨越十几年的的感情纠纷,其中穿插着 六四事件 等社会背景。本片也是中国大陆首部男女主角正面全裸出镜的电影 [2] ,而早期电影如《 小武 》(1998) [3] 、《 蓝宇 》(2001) [4] 、《 绿帽子 》(2003) [5] 、《 星星相吸惜 》(2004) [6] 等有男性正面全裸的镜头。 本片于2004年9月开机,2005年5月关机,拍摄时长九个月。取景地点包括 北京 、 重庆 、 武汉 、 柏林 、 北戴河 、 图们 。《颐和园》于2006年5月18日在 戛纳电影节 首映。电影中的政治色彩与大量的性爱场景在中国大陆受到关注 [7] ,因未经中国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批准而擅自参加 戛纳电影节 ,本片在中国大陆被封禁,导演与制片人受到了处罚。 1987年,中朝边境 图们 。邮递员晓军去邮局拿信件,之后来到余红父亲开的杂货铺。余红打开信件,发现自己被北京的“北清大学”录取。余红在一个篮球场与晓军见面,晓军与几个打篮球的人发生争执,被打得鼻青脸肿。晚上在草丛中,余红与晓军发生了性行为。 余红乘火车来到了北清大学,开始了大学生活。一天,余红结识了隔壁宿舍的女生李缇,聊天中她告诉余红她男朋友若古在柏林留学。李缇和余红与回国后的若古见面,并与在同一大学的周伟结识。余红逐渐与周伟走近并与其发生性关系。两人在 颐和园 昆明湖 泛舟,在夕阳下相依。 余红去周伟宿舍,发现他正与一个女生一起吃饭,余红见状离开。周伟去台球厅找余红,余想挣脱周伟的怀抱,但最后顺从。在一次欢愉后,余红要周伟去结扎,并称那样就不疼了。周询问缘由,余说是心理学老师告诉她的,并且她和他上过床。北清大学的学生开始去天安门,余红几人也一同跟随。李缇与周伟在宿舍进行性行为时,被学校人员发现。余红见到了周伟的一名舍友,他告诉她教务处已经知道了周李的事情,让她不要再去见周伟。 余红遇到了来北京探望她的晓军,两人和衣而卧,半夜晓军悄然离去。余红发现晓军不见,急忙到操场寻找。在操场示威过程中枪声响起,学生们开始四散。余红的舍友冬冬找到周伟,告诉她余红不见了。周伟急忙带领冬冬寻找余红,但未果而返。冬冬再次找到周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