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元1874
本片根据2008年轰动全港的王嘉梅命案改编而成。
王嘉梅,一个1991年出生于湖南的姑娘,2005年随母亲的改嫁移居香港。14岁来到这里,人生地不熟,又与继父不和,于是她离家出走,最后在外因为欠了数万元的债务,开始援助交际。结果,遇上了一个心理变态的客人,被他杀害后分尸。
凶手分尸后,将受害者的遗体剁成肉块,遗弃在附近的菜市场里,被猪肉铺冒充猪骨出售给顾客回家熬汤,等其被抓时已被售出。这在当时香港造成极大的恐慌,让很多人联想起多年前的雨夜屠夫、人肉叉烧包等骇人听闻的案件。
本片由影评人出身的翁子光筹备多年,终于在去年拍成。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警方根据王嘉梅手机里拨出的最后一个电话号码找到了凶手,凶手也很快认罪。
翁子光并没有打算把电影拍得有多么的奇情,他尊重了死者,也尊重了真实发生的事件本身。那么对于一部破案悬疑片来说,失去了戏剧张力,应该如何处理呢?
翁子光把故事一份为三,用三个角度去探讨这起案件背后的故事。
第一个角度,是王嘉梅和他的家庭。
影片里,王嘉梅化身佳梅。“踏血寻梅”,郭富城扮演的警官追寻她的足迹。导演翁子光花了大量时间去描述佳梅的成长轨迹,从小时候在湖南的生活,再到后来在东莞的日子(她的妈妈到了香港,但她还需要在内地等待居住手续批复,于是她居住在东莞等待),再到香港。
佳梅是典型的香港新移民。跟家长来到这里,虽然陌生,但佳梅很努力,原本可以开始新的生活,她努力学习广东话和英文,在学校成绩很好。
可惜,母亲找不到好工作,只能拾荒,她又和继父不和。于是,在初三的时候,她辍学,并开始在外游荡,找赚钱的机会养家。
一开始佳梅是想认真找工作的,她在内地的时候,梦想就是做一名模特;但最终,她还是选择了一个最简单粗暴的赚钱方式——援助交际。她在网上发帖,配上自己的性感自拍,寻找嫖客。
她并不认同自己这份工作,对未来也感到很麻木。影片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后来的分尸血腥段落,而是佳梅麻木的眼神。她对一切都感到麻木,觉得活着没有意义,看不到明天,生无可恋。
翁子光想藉由佳梅,去反映出当下香港社会存在的这个问题:外来移民如何融入这座城市?
其实不仅香港,北京、上海、广州等内地的大城市,同样有这个问题。外来人口在这里打工,始终是过客的身份,难以拿到当地的身份证,在饮食、语言等方面也难以融入。当地人又认为外来人口抢夺资源,破坏城市环境。
这种恶性循环,如何解决,是一个需要大众思考,当权者认真对待的社会问题。
第二个角度,是凶手丁子聪。
每个变态杀人犯,不是生下来就这么变态。丁子聪有正当的职业,开卡车,凭一身力气挣钱养活自己。但他也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卖私烟,吸毒,嫖妓,加入黑社会。这种底层的小混混在各个城市都有,翁子光把各种混混的恶习集中放在丁子聪身上,让他成为一个缩影。
虽然这个人是个坏蛋,但他离杀人犯很远。为什么他会走到这一步?即便真实案件已经宣判,尽管凶手已经认罪,但他对于为何犯下如此重罪,却没有坦承过。
动机呢?这就是翁子光想在电影里表达的。
通常的破案悬疑片,谁是凶手是核心要素。
《踏血寻梅》开场很快就告诉你凶手了。所以本片的诉求是——为什么凶手要杀人?
这就引出了第三个角度——郭富城扮演的臧Sir。
臧Sir是一个典型的港产警匪片角色。私生活一塌糊涂,老婆跟人跑了,自己沉迷查案,和同事关系也不佳,但对案件却有一种常人难以理解的偏执。
准确说不止港产警匪片,全球各地的警匪片,这种警察角色都很多。
作为影片唯一一个虚拟的主角,翁子光没有在这个角色身上放太多奇特的元素,让观众跟容易代入和理解他。
他对破案本身也有一种麻木感,大概是工作几十年,什么样的案子都见过,没有了新鲜感。
凶手丁子聪也是,做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住在香港老城区石硖尾的隔板房里,每天醒来看到的都是家徒四壁。
被害者佳梅如是。曾经拥有的模特儿梦想,被残酷的现实击碎。年纪轻轻就被迫要赚钱养家,她心疼母亲,母亲却不心疼她,回到家只有母亲的嘲笑打骂,还有继父色眯眯的眼神。她对生活感到绝望。
两个对生活感到绝望的陌生人,见面了。丁子聪招嫖,佳梅去了丁子聪住的廉租房。两人脱衣服,吸毒,做爱。半醉半醒的迷幻时间里,佳梅突然说了一句,我想死。
然后,丁子聪“成全”了佳梅。
丁子聪是个恶魔吗?是的。但奇怪的是他对邻居婆婆很好,对死去的妈妈很尊敬,甚至连一只小猫都照顾得很好。但他在恶劣的成长环境里,内心积累了太多阴暗、负面的情绪,所以他可以一言不合就对别人大打出手,仗着自己肥胖硕大的身躯去欺负其他人。他也许也想过奋斗上进,但显然这个社会并没有给他提供机会。
翁子光用了十分钟的时间去描述丁子聪如何杀人、分尸。剁碎身体、扯出肠子、心肺等段落,事无巨细的展现了出来。这是本片最血腥、最残忍的段落,甚至我坐在电影院看的时候,都不忍直视,扭头过去。
并不是我害怕这些明知道是演出来的假镜头。而是我融入了这部电影,当我想到这个受害者,是佳梅的时候,我不忍心看到她被这样对待。
本来,佳梅和丁子聪都不应该这个样子……他们都曾经有希望,也有牵挂他们的人。佳梅和自己的生父感情非常好,即便去了香港,也一直打电话沟通,那是她最宁静的港湾;而丁子聪,也曾经认识一个女孩,令他心仪,只有在她面前,丁子聪才可以做回自己。
可惜,最终,他们都走向了黑暗。
这是一部从骨子里,透着绝望和悲凉的电影。
但翁子光显然不想观众看完那么消极,所以在导演剪辑版里,强化了最后名为“看得见风景的房间”的段落,这个段落的主角是臧Sir。
案件破了之后若干时日,臧Sir重新回到佳梅的家庭。他希望佳梅伤心欲绝的母亲,如今能重新开始生活。他自己,也开始放下一些心结,试着过一点简单、没那么沉重的日子。
我很喜欢这部电影的原因,在于导演并不是一昧的卖弄奇情世俗,贩卖这个很血腥、很有噱头的故事。他也没有拍摄一堆警察如何与凶手斗智斗勇,很商业很好看的情节。
反之,在这个杀人与被杀的故事里,它带出了这个社会里真实存在的阴暗角落,带出了我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的负面情绪,并警醒这个社会,警醒我们,如何去面对。
有一首粤语歌,贯穿本片。
郑秀文的《娃娃看天下》。
影片里,佳梅靠这首歌,学习粤语,融入这个社会。
但我相信翁子光虚构这个情节,是因为这首歌,可能某种程度上,代表的正是佳梅。
最后就用这首歌来结尾吧:
「回头问问这天空 这人生可轻易吗?」
忘不掉的岁月 印象里是我淡淡泊泊的家
在日记内某夜 你话我像痴心娃娃看天下
檐蓬上面那天空 那年可不一样吗
那天我不懂你的话
如今自己继续
每日制造我热热闹闹的一生
但在美梦里
又渴望再做个简简单单的人
回头问问这天空 这人生可轻易吗
这些你到底明白吗
脸上泛着微热 发上结着红蝴蝶
正是那段往事 我思忆中的七月
树都长得高吗 记得那一天吗
你可记得那天惜别 见面却是无话
再任性吧小娃娃 快乐了便笑吧
让失去的感觉 又进入我躯壳
再干半杯 再找童话国
她是十六岁的花季少女,怀揣一个明星梦,却为生活所迫落到援交地步;他是二十出头的货车司机,失恋后一蹶不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相遇。
然而,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
百科词条里如是记录这桩事件:王嘉梅命案,发生于2008年4月27日的香港,死者王嘉梅相信被人杀害后被残忍肢解,并流传著部分人骨被混入街市的肉档出售的说法。事件在香港引起很大轰动。警方分析,凶手丁启泰在网上结识王嘉梅,约她到石硖尾街39号仁发大厦2C套房进行性交易,在做爱过程中杀死王,然后畏罪碎尸。
甫至香港的时候,命案发生不过一年有余。彼时的住处在一座山坡上,下山便是石硖尾街市,以至于我一度不敢吃肉——就像看完黄秋生的《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一样。
直到过了许多年,才从荧幕上看到了故事的另一种解读——一个毫无预警、欲罢不能的故事。
一
香港去年拍了两部相当好的三级片,一是阿sa主演的《雏妓》,一就是《踏血寻梅》。在这个故事中,有刑警,有罪犯。有失足女,亦有女强人。唯一的共性是,在这个生活所迫的世界里,爱情大抵是一种笑话。佳梅的母亲为了移民身份嫁给老男人,男人因着可以白讨个老婆,亦欣然接受,二人井水不犯河水。警察臧sir因工作与妻子疏离,连女儿亦难得一见。罪犯丁子聪则像个典型“屌丝”,因失恋而变得神经质。香港是一个包罗万象的社会,这里的人身份各异,悲欢也不同,却有着惊人相似的倔强和孤寂。
于是在这种倔强与孤寂中,青涩的佳梅唱着《娃娃看天下》登场了。和我们一样,王佳梅是个一无所有的港漂。母亲为了移民身份,嫁给了一个吃喝拉撒都在两平方米的床上的老男人——老套的继父桥段,相比《雏妓》里的阿sa,未被强暴已然算得上幸运。于是佳梅和许多年轻女孩子一样,开始梦想做模特,做明星,赚很多钱,买自己喜欢的奢侈品。
她是努力的。哪怕坐在天台上啃面包,哪怕光着脚在街上发传单,甚至哪怕不得不走上援助交际这条路,她也未曾放弃过。“给多500,我可以明天早上再走”,就是这么简单纯粹。
可是到最后,她犯了几乎是大多数妹子的致命通病——该走肾却走了心。爱上一个嫖客,可他只想要她的身体。
早在上个世纪,毒舌张爱玲便一针见血地指出,“通往女人心里的通道是阴道。”这也是援交这种职业最大的风险:轻松,高薪,却过不了自己心里这一关。唯有爱,才可以杀死一个人。
于是佳梅选了世间最美好的死亡方式——在欢爱中被幸福窒息而死。佳梅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灵魂,像小树发芽一样,不可抑止地顺着血液疯长。她也可以主宰自己的生活,挣脱一切枷锁。她已经压抑得太久太久了。
这一次,她赢了。
二
《踏血寻梅》比较有意思的一点在于,无论从哪个细节,哪个角度,都在写实的基础上浓墨重彩地又加工了一笔,把小人物的善恶及无能为力以一种真实到窒息的方式表现出来。
相比王佳梅摆在台面上的、澄澈透明的悲哀,凶手丁子聪则似乎埋得很深。他是整部电影悬念最大的一笔。这个悬念并非来自他早已被锁定的凶手身份,而是来自他的内心。他仿佛一个驾轻就熟的变态杀人狂,法庭上无视围观群众或痛苦或愤怒的眼神,冷静地叙述了他杀人并分尸的全过程。而对于杀人动机的问题,丁一概置之不理,冷面相对——直到臧sir问出一句足以把他逼疯的话。
“佳梅知唔知自己有咗?”
丁子聪杀了不止一条性命,可是这条命,却也是害死佳梅的罪魁祸首。他杀了它,也解脱了佳梅的心魔。佳梅最终鼓起有勇气逃脱这个繁华而令人窒息的城市,萍水相逢的丁子聪, 是终结者,更是救赎。
如果没有这场救赎,佳梅的姐姐佳莉将会成为她生活的缩影:不知道被谁搞大个肚,窝在逼仄潮湿的廉价公屋内带孩子。如果有香港男人愿意接盘,任你是谁都可以带她走,母亲还会感激得恩同再造。从此仿佛不再是人,不过是个泥胎木偶,行尸走肉。反倒是萍水相逢的丁子聪,给她带去了一丝前所未有的关爱。每每堕落到需要从恩客那里汲取温暖,那世间还有什么好留恋的呢?
按照宗教教义,佳梅深信自杀会堕入地狱。于是丁子聪成为佳梅亲自选定的救赎者,简直完美得无懈可击。货车司机,底层小混混,被女神毫不留情地甩过,简直是佳梅的翻版。孤独是有魔力的,有魔力到让佳梅对这个初次见面,长相不帅甚至猥琐的男青年有着毫无保留的信任。同理,除了佳梅,谁都不值得让丁子聪为了帮她一把,而双手沾满鲜血。如此畸形的命案却因此附上了一层怪异的使命感,不知这是上天的玩笑,还是注定。
整部电影对丁的刻画不多,但有一幕非常惊悚。前女友和丁分手之前,二人曾在车里震过一次,闯了红灯。于是日后他回忆前女友的方式,竟是割破手掌撸管。(当然,整个场景电影拍得比较隐晦,以致笔者当时当时并没有看懂,直到电影结束方恍然大悟,吓得冷汗涔涔。)这种认真执着到变态的感情,折射的却是深入骨髓的孤独,甚至绝望厌世的无力感。这种“爱无能”的感受,最终转移到佳梅身上,当共鸣无限放大的时候,神与魔,都被摧毁了。
三
回到现实来看。若说电影还留下什么遗憾,想来可以说是对社会现状的解读。佳梅作为新移民,电影里隐约点出她的悲剧和新移民的生存状况有关,却始终未有足够的例证展开这一点。其实佳梅的设定自始至终是个自由人,香港并没有给她套上枷锁,甚至只是一个被动接纳她的地方。可是若将佳梅单纯归结为爱上嫖客后不幸闹出人命只好一死的傻姑娘,那则是过于单薄了。
所以,更加无奈的一个事实是,栓上枷锁的往往是我们自己。
在香港生活数年之后,许许多多的港漂也开始思考“何去何从”的问题。留下来的终究占了较大的部分。除此之外,也有出国深造的,也有回到内地的,但大抵也都是留在了一线城市。也有部分人,熬粥一样拼死熬到了第七年,然后飞也似地逃回家乡。问之,则答曰:“换不到身份,这几年岂不是白呆了?”
白呆了。这三个字的魔力简直堪比“来都来了”。
而“白呆了”三个字也深切显示了香港身份鸡肋般的“不尴不尬”局面:留下来,够吸引力的是这个身份,但是,也只有个身份。
就像王佳梅的家乡和她的生父。虽然美好,却始终卯着一口气儿回不去。佳梅的生父在湖南老家做赌球生意,每每曼联输球,佳梅都会开心地给父亲发短信,既算道贺,也算报平安。于是有关父亲的爱和记忆,都浓缩在那一条短信中:“曼联输了。”
所以,臧Sir最终也未有勇气将佳梅的死讯告知她父亲。他悄悄替佳梅给父亲发去短信,当父亲回复“爸爸想你”的时候,臧Sir终于忍不住潸然泪下。
影片的结尾,时光倒流到许多年前,青涩的佳梅走下火车,穿过熙熙攘攘的九龙塘火车站,带着不谙世事的笑容奔向母亲和姐姐。毕竟费了多少周折才来到这里,任谁都会憧憬一个美好未来的。
可是九龙塘,这个浪漫的地点已然注定一切,回首再看,细思恐极。
到最后,佳梅的愿望只剩下一个“死”。
佳梅是一个援交女,也是一个普通的努力生活的姑娘。她是她自己,也是我们逃不开这个世界的芸芸众生。佳梅是幸运的,有丁子聪不惜搭上一条命来帮她。底层青年的惺惺相惜,往往是有十足爆发力的。在佳梅生命的最后一刻,她终于变回了站在天台上唱歌的自由自在的佳梅。所有的肮脏和压抑尽数洗去,再也不会折磨她了。
而我们呢?
后记
很多时候我也会想,如果人生可以重置,我一定不要来香港。我要从小做一个人人鄙视的学渣,读一所艺校的高中,穿好看的班服,为了漂亮的女孩子跟人打架。到了年纪,本本分分呆在穷山恶水出刁民的桑梓地,打一份工,领一份薪水,讨一个对象,生一个娃——这是一种很极端的愿望,因为若不是唾手可得,便是终身奢望。而我迄今,仍不敢想自己属于前者还是后者。
但我并不是想吃后悔药了。是的,安稳一生没有什么不好,但是似乎,在香港这座爱憎分明的城市耍遍流氓之后,我才真正地学会爱了。
然而,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
百科词条里如是记录这桩事件:王嘉梅命案,发生于2008年4月27日的香港,死者王嘉梅相信被人杀害后被残忍肢解,并流传著部分人骨被混入街市的肉档出售的说法。事件在香港引起很大轰动。警方分析,凶手丁启泰在网上结识王嘉梅,约她到石硖尾街39号仁发大厦2C套房进行性交易,在做爱过程中杀死王,然后畏罪碎尸。
甫至香港的时候,命案发生不过一年有余。彼时的住处在一座山坡上,下山便是石硖尾街市,以至于我一度不敢吃肉——就像看完黄秋生的《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一样。
直到过了许多年,才从荧幕上看到了故事的另一种解读——一个毫无预警、欲罢不能的故事。
一
香港去年拍了两部相当好的三级片,一是阿sa主演的《雏妓》,一就是《踏血寻梅》。在这个故事中,有刑警,有罪犯。有失足女,亦有女强人。唯一的共性是,在这个生活所迫的世界里,爱情大抵是一种笑话。佳梅的母亲为了移民身份嫁给老男人,男人因着可以白讨个老婆,亦欣然接受,二人井水不犯河水。警察臧sir因工作与妻子疏离,连女儿亦难得一见。罪犯丁子聪则像个典型“屌丝”,因失恋而变得神经质。香港是一个包罗万象的社会,这里的人身份各异,悲欢也不同,却有着惊人相似的倔强和孤寂。
于是在这种倔强与孤寂中,青涩的佳梅唱着《娃娃看天下》登场了。和我们一样,王佳梅是个一无所有的港漂。母亲为了移民身份,嫁给了一个吃喝拉撒都在两平方米的床上的老男人——老套的继父桥段,相比《雏妓》里的阿sa,未被强暴已然算得上幸运。于是佳梅和许多年轻女孩子一样,开始梦想做模特,做明星,赚很多钱,买自己喜欢的奢侈品。
她是努力的。哪怕坐在天台上啃面包,哪怕光着脚在街上发传单,甚至哪怕不得不走上援助交际这条路,她也未曾放弃过。“给多500,我可以明天早上再走”,就是这么简单纯粹。
可是到最后,她犯了几乎是大多数妹子的致命通病——该走肾却走了心。爱上一个嫖客,可他只想要她的身体。
早在上个世纪,毒舌张爱玲便一针见血地指出,“通往女人心里的通道是阴道。”这也是援交这种职业最大的风险:轻松,高薪,却过不了自己心里这一关。唯有爱,才可以杀死一个人。
于是佳梅选了世间最美好的死亡方式——在欢爱中被幸福窒息而死。佳梅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灵魂,像小树发芽一样,不可抑止地顺着血液疯长。她也可以主宰自己的生活,挣脱一切枷锁。她已经压抑得太久太久了。
这一次,她赢了。
二
《踏血寻梅》比较有意思的一点在于,无论从哪个细节,哪个角度,都在写实的基础上浓墨重彩地又加工了一笔,把小人物的善恶及无能为力以一种真实到窒息的方式表现出来。
相比王佳梅摆在台面上的、澄澈透明的悲哀,凶手丁子聪则似乎埋得很深。他是整部电影悬念最大的一笔。这个悬念并非来自他早已被锁定的凶手身份,而是来自他的内心。他仿佛一个驾轻就熟的变态杀人狂,法庭上无视围观群众或痛苦或愤怒的眼神,冷静地叙述了他杀人并分尸的全过程。而对于杀人动机的问题,丁一概置之不理,冷面相对——直到臧sir问出一句足以把他逼疯的话。
“佳梅知唔知自己有咗?”
丁子聪杀了不止一条性命,可是这条命,却也是害死佳梅的罪魁祸首。他杀了它,也解脱了佳梅的心魔。佳梅最终鼓起有勇气逃脱这个繁华而令人窒息的城市,萍水相逢的丁子聪, 是终结者,更是救赎。
如果没有这场救赎,佳梅的姐姐佳莉将会成为她生活的缩影:不知道被谁搞大个肚,窝在逼仄潮湿的廉价公屋内带孩子。如果有香港男人愿意接盘,任你是谁都可以带她走,母亲还会感激得恩同再造。从此仿佛不再是人,不过是个泥胎木偶,行尸走肉。反倒是萍水相逢的丁子聪,给她带去了一丝前所未有的关爱。每每堕落到需要从恩客那里汲取温暖,那世间还有什么好留恋的呢?
按照宗教教义,佳梅深信自杀会堕入地狱。于是丁子聪成为佳梅亲自选定的救赎者,简直完美得无懈可击。货车司机,底层小混混,被女神毫不留情地甩过,简直是佳梅的翻版。孤独是有魔力的,有魔力到让佳梅对这个初次见面,长相不帅甚至猥琐的男青年有着毫无保留的信任。同理,除了佳梅,谁都不值得让丁子聪为了帮她一把,而双手沾满鲜血。如此畸形的命案却因此附上了一层怪异的使命感,不知这是上天的玩笑,还是注定。
整部电影对丁的刻画不多,但有一幕非常惊悚。前女友和丁分手之前,二人曾在车里震过一次,闯了红灯。于是日后他回忆前女友的方式,竟是割破手掌撸管。(当然,整个场景电影拍得比较隐晦,以致笔者当时当时并没有看懂,直到电影结束方恍然大悟,吓得冷汗涔涔。)这种认真执着到变态的感情,折射的却是深入骨髓的孤独,甚至绝望厌世的无力感。这种“爱无能”的感受,最终转移到佳梅身上,当共鸣无限放大的时候,神与魔,都被摧毁了。
三
回到现实来看。若说电影还留下什么遗憾,想来可以说是对社会现状的解读。佳梅作为新移民,电影里隐约点出她的悲剧和新移民的生存状况有关,却始终未有足够的例证展开这一点。其实佳梅的设定自始至终是个自由人,香港并没有给她套上枷锁,甚至只是一个被动接纳她的地方。可是若将佳梅单纯归结为爱上嫖客后不幸闹出人命只好一死的傻姑娘,那则是过于单薄了。
所以,更加无奈的一个事实是,栓上枷锁的往往是我们自己。
在香港生活数年之后,许许多多的港漂也开始思考“何去何从”的问题。留下来的终究占了较大的部分。除此之外,也有出国深造的,也有回到内地的,但大抵也都是留在了一线城市。也有部分人,熬粥一样拼死熬到了第七年,然后飞也似地逃回家乡。问之,则答曰:“换不到身份,这几年岂不是白呆了?”
白呆了。这三个字的魔力简直堪比“来都来了”。
而“白呆了”三个字也深切显示了香港身份鸡肋般的“不尴不尬”局面:留下来,够吸引力的是这个身份,但是,也只有个身份。
就像王佳梅的家乡和她的生父。虽然美好,却始终卯着一口气儿回不去。佳梅的生父在湖南老家做赌球生意,每每曼联输球,佳梅都会开心地给父亲发短信,既算道贺,也算报平安。于是有关父亲的爱和记忆,都浓缩在那一条短信中:“曼联输了。”
所以,臧Sir最终也未有勇气将佳梅的死讯告知她父亲。他悄悄替佳梅给父亲发去短信,当父亲回复“爸爸想你”的时候,臧Sir终于忍不住潸然泪下。
影片的结尾,时光倒流到许多年前,青涩的佳梅走下火车,穿过熙熙攘攘的九龙塘火车站,带着不谙世事的笑容奔向母亲和姐姐。毕竟费了多少周折才来到这里,任谁都会憧憬一个美好未来的。
可是九龙塘,这个浪漫的地点已然注定一切,回首再看,细思恐极。
到最后,佳梅的愿望只剩下一个“死”。
佳梅是一个援交女,也是一个普通的努力生活的姑娘。她是她自己,也是我们逃不开这个世界的芸芸众生。佳梅是幸运的,有丁子聪不惜搭上一条命来帮她。底层青年的惺惺相惜,往往是有十足爆发力的。在佳梅生命的最后一刻,她终于变回了站在天台上唱歌的自由自在的佳梅。所有的肮脏和压抑尽数洗去,再也不会折磨她了。
而我们呢?
后记
很多时候我也会想,如果人生可以重置,我一定不要来香港。我要从小做一个人人鄙视的学渣,读一所艺校的高中,穿好看的班服,为了漂亮的女孩子跟人打架。到了年纪,本本分分呆在穷山恶水出刁民的桑梓地,打一份工,领一份薪水,讨一个对象,生一个娃——这是一种很极端的愿望,因为若不是唾手可得,便是终身奢望。而我迄今,仍不敢想自己属于前者还是后者。
但我并不是想吃后悔药了。是的,安稳一生没有什么不好,但是似乎,在香港这座爱憎分明的城市耍遍流氓之后,我才真正地学会爱了。
半夜看完下载版,嗯,或者说盗版,马上去翻了当时的案件资料,果然不像评论中一水的语焉不详,什么动机不明啊,悬而未决啊,追求真相啊,全是扯淡,然后实在搞不懂这种片子为何被如此多的人跪舔。
导演很聪明,如果全部还原案件本身,充其量就是韩片“追击者”结果,不会如此多的光环加身,而且要把故事讲得精彩很难,对演员的要求也高,所以走了个很炫的方式,文艺,用社会底层苟延残喘者的窘迫来唤起文艺分子心中逼格很高的孤独感,让文艺贩子自动或者被动的产生认同感。
片子里把王佳梅的死写成了自杀,只是因为坚定的信仰让其无法亲自动手,于是屠夫丁子聪就洗白了,这不是谋杀,这是一种爱,宁愿被终身监禁也要付出的深深爱或者对精神同步值很高的王佳梅认可,然后碎尸、剥皮也就有了另一种诠释,“我爱你,但是不想你生为人,所以我要把你 毁!尸!灭!迹!挫!骨!扬!灰!”很炫是不是,有点冰恋的感觉是不是,而且凶犯还自首了,因为出于爱么,当然要自首啊,潜逃算什么鬼。
哦,至于说王佳梅为啥要自杀的原因,没见章节目录里面大写的孤独么,港漂、社会关注度不高、父母离异、性格沉静、爱情受挫、亲情疏离、意外怀孕(当事人可能不知,片子里也没有大写)、生活无以为继、现实与理想的脱节,看,这么多理由,随便有个两三条就足够去死了,对吧,对吧,对吧。但是其实呢,就港漂而言,有房子住,有亲人在,已经不错了,而且尽管母亲更年期,继父自闭症,但是谁又没经历过更年期的咆哮老妈呢;然后什么社会关注度不高啊,生活无以为继啊也都是扯淡,我16岁的时候是没有零花钱的,并且就算逃学也没有啥社会关注度;亲情疏离?三四千的耳环自己先戴,父亲收到个短信就很开心,姐姐也从来不跟自己争执,母亲一直想办法把自己接去香港,就这样还亲情疏离?扯淡吧,导演你是多玻璃心啊!!至于爱情受挫什么的,我就不说了,这不是孤独感,这是作,按照女主的逻辑,如果上门看到的不是丁子聪,而是陈冠希,没准就可以“一起飞翔直上天堂”了,麻蛋!
就算以上的设定都没有问题,孤独文艺兼职女遇上了冷面咆哮寂寞男,一种不可自拔的厌世感油然而生,“这世界太生无可恋了,还是去死好,死了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需要承担,请帮我,请帮帮我”,OK,这个设定很赞,导演先把自己感动了……
但是,but,你去拍你的文艺片就好了!好么!请尊重死者好吗!好吗!好吗!如果说艺术加工,请换个女主角的名字好吗!好吗!好吗!请不要连罪犯的供词都一模一样好吗!好吗!好吗!
现在让我们来谈谈真实的案件详情吧,你们就知道为啥我间歇性使用咆哮体了。
王嘉梅:16岁因生母改嫁港人而赴港,原本成绩优秀,但是因为家庭条件较差,无法支持其模特明星梦而辍学打工,后开始兼职应招,换句话说,是因为钱而出来讨生活。
丁啟泰:靠贩私烟买盗版为生,但是收入颇丰,月入2万以上,独居套房,估计就是有卧室有厅的公寓吧,喜欢招妓和嗑药,每月收入近一半用于招妓和嗑药,这方面可以说是资深人士,杀人动机不明,但是无非就是嗑药嗨了不能控制力度、嗑药嗨了不能控制脾气、嗑药嗨了不能控制情绪而已,杀人后冷静毁尸灭迹,甚至将人骨混入肉档,并在翌日于原住宿继续招妓。不管如何,其杀人动机都没有那么高大上,而是极端残忍的杀人毁尸。
这么一宗让人毛骨悚然的案件,被导演加了个文艺光环后变得风花雪月,变得柔情万种,OK,你的片子你随意,但是请不要随意践踏被害人临死前的绝望,然后美其名誉,这是艺术!
导演很聪明,如果全部还原案件本身,充其量就是韩片“追击者”结果,不会如此多的光环加身,而且要把故事讲得精彩很难,对演员的要求也高,所以走了个很炫的方式,文艺,用社会底层苟延残喘者的窘迫来唤起文艺分子心中逼格很高的孤独感,让文艺贩子自动或者被动的产生认同感。
片子里把王佳梅的死写成了自杀,只是因为坚定的信仰让其无法亲自动手,于是屠夫丁子聪就洗白了,这不是谋杀,这是一种爱,宁愿被终身监禁也要付出的深深爱或者对精神同步值很高的王佳梅认可,然后碎尸、剥皮也就有了另一种诠释,“我爱你,但是不想你生为人,所以我要把你 毁!尸!灭!迹!挫!骨!扬!灰!”很炫是不是,有点冰恋的感觉是不是,而且凶犯还自首了,因为出于爱么,当然要自首啊,潜逃算什么鬼。
哦,至于说王佳梅为啥要自杀的原因,没见章节目录里面大写的孤独么,港漂、社会关注度不高、父母离异、性格沉静、爱情受挫、亲情疏离、意外怀孕(当事人可能不知,片子里也没有大写)、生活无以为继、现实与理想的脱节,看,这么多理由,随便有个两三条就足够去死了,对吧,对吧,对吧。但是其实呢,就港漂而言,有房子住,有亲人在,已经不错了,而且尽管母亲更年期,继父自闭症,但是谁又没经历过更年期的咆哮老妈呢;然后什么社会关注度不高啊,生活无以为继啊也都是扯淡,我16岁的时候是没有零花钱的,并且就算逃学也没有啥社会关注度;亲情疏离?三四千的耳环自己先戴,父亲收到个短信就很开心,姐姐也从来不跟自己争执,母亲一直想办法把自己接去香港,就这样还亲情疏离?扯淡吧,导演你是多玻璃心啊!!至于爱情受挫什么的,我就不说了,这不是孤独感,这是作,按照女主的逻辑,如果上门看到的不是丁子聪,而是陈冠希,没准就可以“一起飞翔直上天堂”了,麻蛋!
就算以上的设定都没有问题,孤独文艺兼职女遇上了冷面咆哮寂寞男,一种不可自拔的厌世感油然而生,“这世界太生无可恋了,还是去死好,死了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需要承担,请帮我,请帮帮我”,OK,这个设定很赞,导演先把自己感动了……
但是,but,你去拍你的文艺片就好了!好么!请尊重死者好吗!好吗!好吗!如果说艺术加工,请换个女主角的名字好吗!好吗!好吗!请不要连罪犯的供词都一模一样好吗!好吗!好吗!
现在让我们来谈谈真实的案件详情吧,你们就知道为啥我间歇性使用咆哮体了。
王嘉梅:16岁因生母改嫁港人而赴港,原本成绩优秀,但是因为家庭条件较差,无法支持其模特明星梦而辍学打工,后开始兼职应招,换句话说,是因为钱而出来讨生活。
丁啟泰:靠贩私烟买盗版为生,但是收入颇丰,月入2万以上,独居套房,估计就是有卧室有厅的公寓吧,喜欢招妓和嗑药,每月收入近一半用于招妓和嗑药,这方面可以说是资深人士,杀人动机不明,但是无非就是嗑药嗨了不能控制力度、嗑药嗨了不能控制脾气、嗑药嗨了不能控制情绪而已,杀人后冷静毁尸灭迹,甚至将人骨混入肉档,并在翌日于原住宿继续招妓。不管如何,其杀人动机都没有那么高大上,而是极端残忍的杀人毁尸。
这么一宗让人毛骨悚然的案件,被导演加了个文艺光环后变得风花雪月,变得柔情万种,OK,你的片子你随意,但是请不要随意践踏被害人临死前的绝望,然后美其名誉,这是艺术!
當年,我十分留意案情發展,一來近年本地已很少殘忍碎屍案,二來我不明白社會迴響怎麼這樣少,是因為大家對死亡已很麻木?三來兇手將人頭棄於九龍城碼頭的大海,我好幾天乘船上班,都看到海警船在搜索。自然,一無所獲。此後已很少人談這起案件。我偶爾會想起,不知她的頭到哪去了?無主孤魂,魂歸何處?沒想到,原來有人像我一樣念念不忘,還拍了電影。
這位被指認為援交的少女,肉身被切碎沖進馬桶,有的丟棄在路邊肉檔,頭部漂流在大海,就此湮滅在人世。案情血腥,疑點重重,電影本來可以很奇情,但拍得很憐憫。看電影時,不其然想起“兩顆絕望的心(Leaving Las Vegas)。絕望源於寂寞,寂寞皆因無人了解自己,或者無法得到特定的一個人的關心。像佳梅,她的寂寞去到盡頭,便不得不如此。
這位被指認為援交的少女,肉身被切碎沖進馬桶,有的丟棄在路邊肉檔,頭部漂流在大海,就此湮滅在人世。案情血腥,疑點重重,電影本來可以很奇情,但拍得很憐憫。看電影時,不其然想起“兩顆絕望的心(Leaving Las Vegas)。絕望源於寂寞,寂寞皆因無人了解自己,或者無法得到特定的一個人的關心。像佳梅,她的寂寞去到盡頭,便不得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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