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 本·阿弗莱克
编剧: 本·阿弗莱克 / 丹尼斯·勒翰
主演: 本·阿弗莱克 / 艾丽·范宁 / 雷莫·吉罗内 / 布莱丹·格里森 / 罗伯特·格林尼斯特 / 更多...
类型: 剧情 / 犯罪
官方网站: www.livebynight.movie/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语言: 英语
上映日期: 2016-12-25(美国)
片长: 129分钟
又名: 夜行人生(台) / 夜间生活
编剧: 本·阿弗莱克 / 丹尼斯·勒翰
主演: 本·阿弗莱克 / 艾丽·范宁 / 雷莫·吉罗内 / 布莱丹·格里森 / 罗伯特·格林尼斯特 / 更多...
类型: 剧情 / 犯罪
官方网站: www.livebynight.movie/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语言: 英语
上映日期: 2016-12-25(美国)
片长: 129分钟
又名: 夜行人生(台) / 夜间生活
一部黑帮片。
讲的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黑帮之间的打打杀杀。主角考克林参加过一战,亲身感受到人的生存规则被破坏,千百人丧命。于是他不再做守规矩的人了,自称为法外之徒。而他老爹却是一个警察。这挺有点讽刺味道的。他抢银行被抓,老爹去贿赂和威胁检察官,结果只判了他三年。出狱之前,老爹去世,官二代没了依靠,只好加入黑帮组织,从贩卖私酒起家,打压其它黑帮,收买警察,很快控制了坦帕市的非法市场。最后和黑帮老板闹翻,街头大战,胜利后全身而退。
其中也少不了一些爱情故事当佐料。
这部影片是2016年上映的。却很完美的再现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气象。霓虹灯下的舞厅,街角的酒吧,飞驰而过的道奇车,男士的礼帽西服,女士的百褶裙,开火的转盘狙击枪。很真实的烘托了当时的生活和人物的性格。
好莱坞几十年里拍的黑帮片很多,大多数仅仅是宣扬暴力刺激感官。这部片子的不同之处除了通常的打杀场面之外,还有剧中人物对于社会、人生、命运的思考。这样的情景几乎贯穿了电影的全部。
考克林的第一个恋人艾玛这样评论他当警察的父亲:“他贬低我,好像我的家人都不是人一样。我整个人生都在目睹你父亲这样的人,他们的高礼帽和冰冷的双手。实际上我们并不比你差。”
考林克暗恋的警官的女儿在面试演员未成,心灰意冷之下疯狂吸毒,被强制戒毒后对考克林感慨的说:“从这段将灵魂投身于上帝的经历中,你知道我学到了什么吗?这就是天堂,我已经身在其中了,因为我曾经搞砸了一切。”
考克林在经历了这些是是非非后,他意识到:“打破规则是不够的,你需要足够的强大,来自己立定规则。”
影片的拍摄技巧也远高于哪些普通的黑帮片,捕捉到佛罗里达许多美丽的景色。夜色中的海滩、平静的湖泊,穿行于棕树林中的小路。高空中俯瞰的跨海大桥,令人陶醉。
看得出来,编导力求在这部片子里营造一个与传统黑帮片不同的气氛,尽管有这些对命运的思考,睿智的对话,浪漫的景色,但从整体上看,影片仍然显得单薄,一些镜头更多的是刻意的设计,少了些流畅。缺乏《教父》的气场深度。
在任何社会里,除了国家的法度、规则之外,还有一些人,更信服那些并未公布于众的“暗规则”。国家的法律规则遵循的是社会的文明发展,着眼于未来的发展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方式。尊重的是全社会成员的生存、自由和安全。而这些“暗规则”则要传统的多,流行于底层社会中,它信奉的是保障个人或某些势力圈子内的安全。
很早以前曾经在河南的一个小镇赶集,路边有一个算命的和一个卖假药的地摊。无意中听到两人的对话。“生意怎么样啊?”“能好到哪儿去?每天挣个五六块钱。”“明天孟庄还有个集,你去吗?”“不了,我想到山东那边碰碰运气。”“也好啊,天下浪人是一家,到哪儿都是两毛钱的住店。”
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感觉很新奇。“天下浪人是一家”就是一个暗规则。指的是江湖上游走的人们不管认识不认识,要互相照顾和提携。无事时,和其它社会成员可以和谐相处,一旦有事,倒霉的就是那些“非浪人”了。
国家的法律和通行的道德观念要求人们在保障自己生存自由和发展的同时,不能侵犯别人的利益。而这些黑帮的暗规则是为了自己的名利,可以肆无忌惮的伤害别人。这些暗规则就是丛林法则,原始的动物性更多一些。
《教父》里白兰度说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白领有白领的命运,底层有底层的命运。人人都希望过上好生活,但是选择却极大的不同。出生富贵人家,一直享有更多的教育资源,对待自己的生活,自然就更理性些。而那些底层人自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人生就是一场赌博”,“强者为王”等等。于是有了拿性命去做赌注的赌徒们。
说到底,改变命运不能只是靠自己,而是靠社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可以为那些希望改变命运的人创造更多的机会。
昨天看到有的网站放了这部电影的资源,就下载下来仔细的看了一遍。说心里话,它真的没有传说中的那么不堪,应该说有着好莱坞上世纪九十年代影片的质感,古典的摄影和布光,高度还原美国大萧条时期的时代氛围,还有考究的服装设计,本•阿弗莱克还是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那么为什么,观看过影片的人大多数给了影片差评,理由有说小本面瘫的,还有的说影片温吞如白开水的剧情的,还有的批判影片没有呈现出类似于《教父》黑帮史诗一样质感等等。但我们不妨仔细的想想这部影片真的像我们说的那么烂吗,假设以前根本就没有科波拉的《教父》或者斯科塞斯的《好家伙》电影,今天他们才把它们拍出来并放映,试想一下它们的好评度会像它们现在的高吗?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原因也是显然的,生活在大陆的大部分影迷们应该是在上世纪的九十年代或新千年初看的这些影片,当时可以想象,简直惊为天人,除了电影工作者或者影评人,大部分的观众给出的评价就是简单粗暴的“好看”。这就像我们当年看第一部引进的好莱坞大片《亡命天涯》一样,当时那个激动啊,发出诸如“原来电影还可以这样拍啊”的感叹。 后来随着大片配额的增加,VCD/DVD的发明还有如洪水之势的互联网的出现,我们看电影的渠道也增加了,饥肠辘辘的影迷们品尝着来自世界各个国家的优秀影片,开始的时候,我们不会像现在一样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说这部片子好烂啊诸如此类的话,实际上能看到影片就已经是很幸福的事了,因为看的片子少,我们也不会做横向的比较,基本上大家交流的都是影片的优点,初始阶段,大家主要关心和谈论的基本还是剧情,也就是影片是不是讲了一个好故事,通常我们不会关心画面、构图还有其它那些专业的元素,当然我们当时也不懂。不懂我们才开心,电影伴随我们走过那些年无忧无虑的时光。
好景不长,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失去了对一部影片的翘首企盼,失去了看到它时的感动,更可悲的是大部分时间失去了观赏的耐心,影片刚开始几分钟,我们就如坐针毡,如果是电脑的播放器的话,就开始有了快进的冲动。实际上,我们都知道,我们看过了太多的影片,我们说影片好还是不好时,我们是用走遍千山万水,阅尽世间沧桑的眼光去欣赏它,更关键的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娱乐至死的时代,一个大部分人不喜欢阅读书籍而沉迷与电子产品的时代,一个情感疏离疲惫不堪的时代,一个失去了对于他人的信任,失去了对待人和事的宽容的时代。我们已经习惯了去盯住人或事的缺点并放大它,我们似乎也享受给出差评或谩骂来发泄我们不知从何而来的怨气的过程并来彰显其自认为的个性。所以说,是这个时代抛弃了《夜色人生》,也抛弃了所有的电影,呜呼!
(书评+影评)
整个过程很漫长,看到最后,乔从夜晚生活脱离出来,回到古巴,过上了平静的生活。期间有一段描写的很细致,就是种烟草的时候为什么需要医用胶带那段,种烟草的人说全世界都不喜欢饥饿,所以孩子也要辛勤劳作,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八点,这是白天的生活,这是普通人的生活。
这跟之前所以的夜间生活形成强烈反差,平静而安逸,是乔在经历了所有事情之后慢慢理解的白天人生。他再也不会想着去炸掉一艘大型军用船,也不用担心坦帕提心吊胆的夜间生活了。
但是假如乔没有经历过夜色人生,他会愿意安逸的过完一生吗?绝对不会,就像王家卫在《东邪西毒》中说的那句话,你告诉一个人山的那边还是山,但他偏偏不信,非要自己去走一遍。人生也就是这样。
在夜晚可以游离在法则之外,可以自己创造法则,但就行乔的父亲和他妻子说的那样,该还回去的最终还是要还回去(类似这类话)。最后乔也没有得到一个好的结局,我想他肯定会后悔妻子的死去,但是,从他选择走这条路开始,他应该也清楚一切可能的后果(哪个黑帮分子想过自己能活到老?)。
是的,黑帮分子,不是法外之徒。乔在书中第一次杀人是在坦帕救格雷西拉的时候(山虎那一段),既全书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这时乔还相信自己只是个法外之徒。不过越到后来,我们就轻易的发现,乔杀人的次数和频率都在缩短。
第一次杀过人,再杀第二次第三次就没那么难了。
乔一直认为自己可以既生活在夜晚,又游离在夜晚的规则之外,但他错了,最终他承认自己是黑帮分子。
本书了不起的地方在于整个时代背景是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和古巴,就像金庸喜欢把主角放到真实的历史背景下。对读者来说,这种类似教父背景的设定很有趣。
看完书之后直接看的电影,电影版的《夜色人生》拍的太浅了,整个故事有部分改动,但很多台词遵循原著。我感觉电影就像是整本书的流水账(这个比喻不太好)。故事基本讲到了书中百分之70的事情,但都是一带而过,没有着重刻画人物。
看过书的朋友,再去看电影的话应该会好一点,因为电影提到大部分事情,所以能够作为看完书之后复习回忆的工具吧……
生活在白天还是夜晚,这都是自己的选择,夜晚不是堕落,不是说你去抢劫,去酒吧闹事,去磕药,去嫖娼,就是生活在夜晚。
你看乔做了那么多事情,但是为什么他跟黑帮分子不一样,为什么他到哪里都能建立起一套自己的规则,为什么他在那么多地方都能得到重用?
答案被作者一语带过,看过书的朋友也许都不记得这个细节了——乔在监狱里读了两年的书啊!
是的,读书使我快乐,读书让我充实!我热爱读书。
俗话说的好,你迷恋夜间的生活,你可以在夜晚放纵自己,你可以为所欲为,你可以堕落,但这样的你,也只能是配角,就像书里面那些不起眼的角色
——想当法外之徒最后却混成了别人家的黑帮小弟,为什么会这样?
原因很简单:在夜色人生里,堕落是件轻松的是,人人都能堕落,但活在夜晚的规则之中,却又有耐心能坚持养成看书习惯的人,才是以后潜在的大boss嘛!
整个过程很漫长,看到最后,乔从夜晚生活脱离出来,回到古巴,过上了平静的生活。期间有一段描写的很细致,就是种烟草的时候为什么需要医用胶带那段,种烟草的人说全世界都不喜欢饥饿,所以孩子也要辛勤劳作,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八点,这是白天的生活,这是普通人的生活。
这跟之前所以的夜间生活形成强烈反差,平静而安逸,是乔在经历了所有事情之后慢慢理解的白天人生。他再也不会想着去炸掉一艘大型军用船,也不用担心坦帕提心吊胆的夜间生活了。
但是假如乔没有经历过夜色人生,他会愿意安逸的过完一生吗?绝对不会,就像王家卫在《东邪西毒》中说的那句话,你告诉一个人山的那边还是山,但他偏偏不信,非要自己去走一遍。人生也就是这样。
在夜晚可以游离在法则之外,可以自己创造法则,但就行乔的父亲和他妻子说的那样,该还回去的最终还是要还回去(类似这类话)。最后乔也没有得到一个好的结局,我想他肯定会后悔妻子的死去,但是,从他选择走这条路开始,他应该也清楚一切可能的后果(哪个黑帮分子想过自己能活到老?)。
是的,黑帮分子,不是法外之徒。乔在书中第一次杀人是在坦帕救格雷西拉的时候(山虎那一段),既全书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这时乔还相信自己只是个法外之徒。不过越到后来,我们就轻易的发现,乔杀人的次数和频率都在缩短。
第一次杀过人,再杀第二次第三次就没那么难了。
乔一直认为自己可以既生活在夜晚,又游离在夜晚的规则之外,但他错了,最终他承认自己是黑帮分子。
本书了不起的地方在于整个时代背景是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和古巴,就像金庸喜欢把主角放到真实的历史背景下。对读者来说,这种类似教父背景的设定很有趣。
看完书之后直接看的电影,电影版的《夜色人生》拍的太浅了,整个故事有部分改动,但很多台词遵循原著。我感觉电影就像是整本书的流水账(这个比喻不太好)。故事基本讲到了书中百分之70的事情,但都是一带而过,没有着重刻画人物。
看过书的朋友,再去看电影的话应该会好一点,因为电影提到大部分事情,所以能够作为看完书之后复习回忆的工具吧……
生活在白天还是夜晚,这都是自己的选择,夜晚不是堕落,不是说你去抢劫,去酒吧闹事,去磕药,去嫖娼,就是生活在夜晚。
你看乔做了那么多事情,但是为什么他跟黑帮分子不一样,为什么他到哪里都能建立起一套自己的规则,为什么他在那么多地方都能得到重用?
答案被作者一语带过,看过书的朋友也许都不记得这个细节了——乔在监狱里读了两年的书啊!
是的,读书使我快乐,读书让我充实!我热爱读书。
俗话说的好,你迷恋夜间的生活,你可以在夜晚放纵自己,你可以为所欲为,你可以堕落,但这样的你,也只能是配角,就像书里面那些不起眼的角色
——想当法外之徒最后却混成了别人家的黑帮小弟,为什么会这样?
原因很简单:在夜色人生里,堕落是件轻松的是,人人都能堕落,但活在夜晚的规则之中,却又有耐心能坚持养成看书习惯的人,才是以后潜在的大boss嘛!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