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 西德尼·吕美特
编剧: 雷金纳德·罗斯
主演: 亨利·方达 / 马丁·鲍尔萨姆 / 约翰·菲德勒 / 李·科布 / E.G.马绍尔 / 更多...
类型: 剧情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语言: 英语
上映日期: 1957-04-13(美国)
片长: 96 分钟
又名: 12怒汉
IMDb链接: tt0050083
编剧: 雷金纳德·罗斯
主演: 亨利·方达 / 马丁·鲍尔萨姆 / 约翰·菲德勒 / 李·科布 / E.G.马绍尔 / 更多...
类型: 剧情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语言: 英语
上映日期: 1957-04-13(美国)
片长: 96 分钟
又名: 12怒汉
IMDb链接: tt0050083
A:电影本身
1. 如果全世界都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你是否敢做布鲁诺?
如果人人都相信秦始皇是好皇帝,你是否敢重写历史?
如果十二个人中,有十一个都认为你是杀人犯,你是否会被送上电椅?
2.剧情:
描述一名纽约青年被控杀父,将被判处一级谋杀的死刑。已经有十一名陪审员裁定疑犯有罪,只有一位(陪审员8号)觉得事态可疑,坚持已见提出异议,并且凭耐心与毅力逐一说服其他陪审员推翻原意,终于为这一宗几乎已成冤案的判决平反。
3.推荐原因:
A. 电影本身:该片的场景单调得离奇——全片只有一个场景,就是一间陪审团的休息室,把旁边的小厕所计算在内都不会超过40平方米!全部电影一个半小时候的情节几乎全部发生在这里。担任此案陪审团的12个人要与案件结案前在陪审团休息室里讨论案情,并要一直通过嫌犯是否有罪,才能正式结案。这部电影就是从11比1认定嫌犯有罪到12个人全部认定他无罪讨论的全过程。出色的演技,精彩的对白,巧妙的切换,一气呵成,丝丝入扣让人看的心潮起伏,畅快淋漓,爽就一个字。
B. 电影背后:
I.关于陪审团制度:杀人罪属于刑事案件,对于刑事案件,而在刑事判决中,控方的职责在没有合理疑问情况下证明被告有罪(to prove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法庭就才可以判被告有罪。辩方只要能够证明存在合理的疑问(reasonable doubt)就可以脱罪。至于在控辩双方呈堂辩论,分析证物,提问证人之后,基于这些事实还
有没有可能存在合理的可能性嫌犯是无辜的,只要有这可能性,就不能判有罪。谁来界定到底是否存在这种可能行呢?陪审团!整个电影中8号陪审员反复强调,到底嫌犯有没有杀人,我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也不可能确切的知道。但是我们的工作不是这个,我们的工作是找出是否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嫌犯是无辜的,只要有这个这个可能性,我们该判他无罪。
II.关于讨论和真理:
“这部电影试图向人们展示:(在理性的条件下)各种观点可以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论证而达成共识,并切中客观真相。” 八号陪审员从对一个人到十一个人的绝对劣势到最终全面的其它人的这一过程,靠的不是武力,不是权威,而是规则。两个规则,一是逻辑规则,二是制度规则。
其它的这十一个人各自背景不同,开始的时候还让观众
觉得他们中有些是“讲理的”,有些是“不讲理”的,看到最后仔细想想其实那些“不讲理”的人也还是讲道理的,最起码在讨论的时候遵守基本的逻辑规则,通过论据论证论点。你要证明我的论点不对,可以指出我的论据与事实有出入,我的论证推理不严密,我的论点总结不科学,如果这些你都反驳不倒我,那么你就只该认同我的这一个
论点,不能先搞偷换概念歪曲我的论点,再东拉十八扯去说别人的其它论点,到最后说不过了再死活不认账或者顾左右而言他。八号陪审员提出一个又一个合理的假设,置疑一个又一个控方提出的证据,每次他提出一个假设的时候先都一定有人会反驳他,但是当他证明他的假设合理,对方又再找不出反驳的时候,对方就会放弃之前有罪判决,从而倾向于无罪判决。这难道不是“讲理”吗?
第二个规则是制度规则,在这里具体的是投票制度。要确定有罪或无罪,必须是全票通过,“一票都不能少”。投票的过程,是每个陪审员履行陪审职责的具体表现。这个电影之中,好多陪审员的观点都在改变,有的人甚至来回变。但表达他们的观点的方式始终没用变,投票!刚开始讨论摸底,投票,1:11。说服一个,再投票:2:10。提出一个假使,证明一个,再投票,3:10。。。一直到最后11:1,12:0,唇枪舌战不停在发生,但是大家对每人一票的尊重是贯彻始终的,不会说从数量上讲,现在我们是11:1,你的那一票就不算数;从质量上讲,我觉得你比我傻,你的一票就只该算半票,甚至0.1票。一人一票,每票相等。这是另外一个规则。
逻辑和制度,正是这两个规则保证了少数可以说服多数,一个群体可以从各持己见到达成共识,接近客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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