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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传奇黑帮系列电影里的一部华丽的谢幕之作《爱尔兰人》

导演马丁·斯科塞斯
编剧查尔斯·布兰特 / 斯蒂文·泽里安
主演罗伯特·德尼罗 / 阿尔·帕西诺 / 乔·佩西 / 安娜·帕奎因 / 杰西·普莱蒙 / 更多...
类型: 剧情 / 传记 / 犯罪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语言: 英语
上映日期: 2019-09-27(纽约电影节) / 2019-11-01(美国点映) / 2019-11-27(美国网络)
片长: 210分钟


老马(马丁·斯科塞斯)已经76岁了,而《爱尔兰人》则是他漫长导演生涯中的第26部电影,也是他最难产的一部作品。从2010年立项到现在上映历时九年,不仅拍摄周期长(106天),成本也极其高昂(近1.6亿美元),以致于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不断出现预算超支和资金断裂的问题。
年纪这么大还能活跃于影坛的导演是不多见的。老马从上世纪60年代拍片至今,广泛涉猎无数类型题材,斩获世上几乎所有最重量级的大奖,收获多数同行无可企及的票房和财富,人们不禁好奇,到了现在这个年代,这样一位功成名就的导演为何还要如此挣扎于创作?
《爱尔兰人》算是一部黑帮片,而在30年前,黑帮电影早被老马拍到了极致。1990年上映的《好家伙》是他个人难以跨越的一次高峰,这部被大众广泛认可为仅次于《教父》的黑帮电影,生动刻画出了美国黑道人物极富魅力的生活形态。随后,老马在1995年的《赌城风云》与2002年的《纽约黑帮》中再次涉猎黑帮题材,但许多人对于后两者的态度则是感觉平庸多过期待。
所以时隔多年后重返黑帮题材,不计成本的召回昔日原班人马拍摄这部《爱尔兰人》,导演的目的是否是想重新突破自己,超越往日巅峰?而《爱尔兰人》相较于老马之前的作品,是否又想表达新的东西?
《爱尔兰人》改编自查尔斯·布朗特2004年的回忆录《听说你刷房子了》 (I Heard You Paint Houses)。“刷房子” 在小说中本身是一句黑话,代指“杀人”这一行为,因为人在被杀之时,血液四处喷溅,正如颜料般粉刷墙壁。
本书的背景是美国一桩著名的历史悬案。1975年,美国著名卡车司机工会领袖吉米·霍法(Jimmy Hoffa)突然神秘失踪,有人推测他被黑手党谋杀,因为其失踪前计划的最后一个行程是与两位黑手党领导人会面。警方为此展开了长达数十年的大规模调查,但始终缺乏证据,无法找出真凶。而在2003年,一位83岁高龄的名叫法兰克·希兰(Frank Sheeran)的人在去世前不久曾联系到本书作者,坦言自己就是当年杀死霍法的凶手。
历史上的 法兰克·希兰
于是这部作品就详细的把法兰克·希兰从一开始如何白手起家走入黑道,认识和接近吉米·霍法,直到两人产生纠葛,最终将霍法杀害的全过程完整记录了下来。《爱尔兰人》影片的第一幕就是发生在一个养老院里,由罗伯特·德尼罗饰演的这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悠然着面对着镜头,对着影院里的观众叙述着自己的一生。
随后,长达三个多小时的影片在各类回忆和插叙中徐徐展开。很多人疑惑,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何以做到三个半小时的片长?《爱尔兰人》不仅做到了,而且还做得相当的饱满,令人意犹未尽。就在整个影片的前半段,导演耗费大量篇幅解释了为何 法兰克·希兰 就是注定要遇见 吉米·霍法 并与其产生纠葛的那个人。
由 罗伯特·德尼罗 饰演的 法兰克·希兰
法兰克·希兰(罗伯特·德尼罗 饰)原本是一个二战后退伍的老兵,在经历了战场上种种激烈残忍的杀戮后,回到了和平社会,当了一名卡车司机。不得不提,此时这位人物所身处的境遇,其实就跟1976年同是由德尼罗的扮演那位越战退伍回来的“出租车司机”一样。这些人在经历过战场上的生死较量后,或多或少的都会对这个世界感到一些迷茫与困惑,他们并不知道接下来的人生应当走向何处,未来的自己在这世上又要扮演怎样的角色。
而与黑手党大佬 罗素·布法利诺(乔·佩西 饰)的一次偶然相遇,希兰得到了机会,很快成为了一名黑道中人。布法利诺自年轻时起就是活跃的犯罪分子,他能一步步领导自己的犯罪家族做强做大,这其中少不了过人的胆识与看人的眼光。他一眼就相中希兰,与其成为亲密伙伴,给了他足够的施展身手的机会。
由乔·佩西 饰演的黑手党大佬 罗素·布法利诺
就这样,通过参与一系列残酷激烈的犯罪活动,希兰向众人逐渐证明了自己的业务能力,也似乎找到了后半生所擅长与热衷的事物。而也就是因为这份杀人不眨眼的沉着与镇定,希兰得到了重量级人物吉米·霍法(阿尔·帕西诺 饰)的关注和赏识,并逐步迈入了他人生中的又一轮跌宕起伏。
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吉米•霍法是位英雄。他自幼丧父白手起家,在年仅二十多岁时就成为卡车司机工会里的活跃人物,为广大工会成员争取了相当多的权益,同时也为整个工会的发展和壮大做出了许多贡献。在他担任工会领袖期间,工会的规模一度达到了两百多万人,成为了美国最大的工会组织。因此,在影片中,当我们看到希兰与霍法相交甚欢,希兰的女儿对自己父亲是感到骄傲的(这也是他女儿这辈子唯一欣赏过他父亲的时刻),毫无疑问,能结识霍法这样一个万人敬仰的工会领袖,任何一个中下阶层的家庭都会倍感荣光。
历史上的卡车司机工会主席:吉米·霍法
当然,霍法身上也有不少污点,从早期的工会生涯开始,他就持续参与有组织的犯罪活动。1967年担任工会领袖期间,他被指控参与贿赂和诈骗,并被判处入狱监禁13年。直到1972年他主动辞任工会主席后,尼克松政府才松手准许他出狱。在阿尔·帕西诺的演绎下,霍法是一位极具戏剧魅力的人物,他拥有强大的口才与魄力,爱吃冰淇淋,并且异常的守时,对于开会迟到这类事常常无法容忍。当然他的致命缺点也不少,比如狂妄自大,控制欲极强。他自命不凡地认为工会就是他的个人财富,没人能有资格从他手里夺走工会主席的权力。
阿尔·帕西诺 演绎下的 吉米·霍法
很多人都会把这样的一个角色作为当今美国某位政治人物的影射,至于影射的这个人是谁,想必看过电影的人都会清楚。电影更是牵涉到了当时的黑帮与时任总统肯尼迪的种种联系,在这些黑帮分子眼中,是他们最早帮助肯尼迪赢得了大选,但肯尼迪当选后非但没有报答,反倒指派其弟弟担任司法部长,对黑帮实施打压。因此最后的暗杀肯尼迪事件似乎更像是一次黑帮团伙的密谋报复,而本片中的主角法兰克·希兰更是为那轮刺杀行动提供了三把步枪。总之,这一系列黑手党与政治人物的种种神秘纠葛,都让人不自觉地联想到了影片对于当今政治的影射与讽刺。
影片随后进展到了高潮,众黑帮领袖对霍法狂妄膨胀的野心逐渐无法忍受,终于到了希兰受托去杀霍法的时候。影片一分一秒的还原了当时那个事件的场景。我们看到霍法来到了那个著名的“Red Fox”红狐狸餐厅停车场,正打算会见当时的两位黑帮领袖,商讨他重夺工会主席的事情。希兰则按之前与几位黑帮领袖的密谋,与两个黑帮小弟开车去见霍法。随后,早就等的不耐烦的霍法,将信将疑地上了希兰的车,他们共同去到了一处秘密地点。当希兰和霍法两人走进那个空无一人的房子里时,霍法这才发现不对劲,急忙拉着希兰说“我们还是走吧”,没想到就在这时,希兰一枪回头将霍法毙命,鲜血有如刷房子一般的溅在了墙上。此时房子外阳光明媚,在房外的等待的两位小弟默默地进来收尸。
“Red Fox” 红狐狸餐厅:吉米·霍法的失踪地点
整个刺杀过程导演都是轻描淡写,表面是云淡风轻,实则暗流涌动,看了让人不禁长吁一口气。为什么希兰会杀霍法?以正常思维,似乎很多观众不大接受希兰的决定。毕竟他与霍法一直关系不错,没有直接利益冲突。霍法一直待希兰很好,是希兰几十年的老朋友,更是希兰的人生导师。他关怀希兰的家人,逢年过节还给他们送礼物,希兰的女儿更是一直崇拜着霍法,在霍法失踪后,她都一直无法原谅自己的父亲。因此从人之常情上讲,希兰完全有拒绝去做这件事的理由。但“Business is business”,处决霍法本身就是几位黑帮高层的决定,希兰只是在履行他的职责罢了,这不是个人情感可以左右的。作为一名职业杀手,唯一要做的就是履行雇主的要求。 “断绝人之常情”是做这门生意最基本的职业素养,“绝不心慈手软”更是得以在这世道生存下去的神圣法则。
在《教父》《好家伙》等传统黑帮电影里,家庭往往对黑帮人物的命运有着决定性影响,成功者常常能平衡好家庭与事业的关系,而失败者的悲剧则往往起源于或伴随着家庭的破裂。《爱尔兰人》却有些不同,它仿佛只是这帮男人之间的故事,家庭对这些人物的决策和行动无法构成太多影响。希兰的整个家庭——他的妻子及儿女从头到尾对他都是相对的若即若离,希兰的女儿从小看着自己的父亲拿枪夜出晚归,既没有表达强烈的不满,也没有表达赞许或肯定,唯一能做的,只是恐惧与回避。因此,希兰最后的孤独终老也是非常现实的结局,这是他自己选择的,也是不可避免的。
最后,坐在养老院的轮椅上,希兰笑嘻嘻的带领我们回顾完他自己的大半生。他既不是一个成功者,更不是一个失败者。他只是一个一辈子默不作声,踏踏实实做事的普通人,他的职业是杀手,自始至终的恪守自己冷血的职业道德,圆满的完成了雇主交给他的工作,平安的活到了最后,这与他那堆被断肢爆头的同行们相比,也算是个善终。导演花了三个半小时篇幅,讲的不仅仅是这个普通人的非凡一生,更是让我们从他经历的这些事里,见证美国50到80年代的这批黑手党人独特的做事方式与精神风貌,回味这群人一路走过的那个辉煌、腐坏、残暴、温柔的时代。
希兰本人有对霍法这件事感到过内疚吗?至少霍法失踪后,在他打给霍法妻子的电话中,我们能感觉到,他是真的有那么一丝痛心的。
由CGI生成的不同时代的罗伯特·德尼罗
让现年76岁的罗伯特·德尼罗饰演这名40多岁的职业杀手,是影片的一大看点,也是一次挑战。影片花费昂贵代价,大面积的采用了类似于《本杰明·巴顿奇事》 的 CGI 虚拟重构技术,将几位老演员脸上的皱纹去除,让他们的面部更为紧致,更显年轻。但坦率地讲,外表的年轻化实际上难以掩盖一个人神态与精神面貌的衰老,这点尤其体现在罗伯特·德尼罗身上,单看他走路的姿态以及行凶杀人时的反应速度,我们就能明显察觉出一种年迈者的力不从心。因此,无论成本高昂与否,CGI 其实未必能成为角色年轻化的最好选择。试想一下,倘若《教父2》中年轻的维多·克里昂改用由 CGI 年轻化的马龙·白兰度来饰演,效果其实未必好过重新找一位更年轻的演员(后来找的正是罗伯特·德尼罗)。但我们并非是在这里否定这套 CGI 的方案,至少让人出乎意料的是,饰演的吉米•霍法的阿尔·帕西诺在这次其实是一反常态:在 CGI 的帮助与个人的卖力表现下,他有如返老还童般的找回了年轻时《闻香识女人》中的那番神韵。
这部《爱尔兰人》与前作相比,更像是老马传奇黑帮系列电影里的一部华丽的谢幕之作,这位老者有如那位“爱尔兰人”,一辈子兢兢业业,创造了不计其数的荧幕形象,历经成长与辉煌。如今在年迈之时,他能不遗余力的找回年轻时的搭档,带领我们重新领略一番属于他们那个时代的样貌和风采,这对整个电影行业,对全球影迷观众,包括对他们自己而言,都是一件幸事。
 在影片接近尾声的时候,坐在疗养院门前的老年Frank面对FBI的质询,头脑清醒地要求自己的律师在场。对面的年轻小伙一愣,告诉Frank他的律师已经去世了。Frank下意识地问:
“谁干的?(who did it?)”
这位过了半生喋血生活的黑帮杀手,早已忘记生老病死这些最基本的自然规则。这句职业病下的应激反应引发了全场观众最整齐的一场爆笑,也让Frank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原来其他人都已经死了。一个恢弘而混乱的时代过去,他的仇敌,他的朋友,他背叛过的人,他想要保护的人,全都变成了灰烬,或是旧报纸上一个不被当代人所知的名字,只剩下Frank一个人,对着不具名的听众讲着他的往日传奇故事。
小时候读金庸,读到黄裳为复仇钻研武功四十年,出山后却发现仇人都已去世,总觉得酸楚又莫名释然。不管在快意恩仇的江湖,还是阴谋暗涌的黑帮世界,武学大家也好,黑帮大佬也罢,到最后都要面对的终极敌人,是时间,和时间洗刷过后那个不知何去何从的渺小自我。
早在2008年,马丁·斯科赛斯和罗伯特·德尼罗就有意将查尔斯·布朗特于2004年出版的犯罪题材回忆录《听说你刷房子了》搬上银幕,但在当时没有任何一家电影公司愿意拿出如此高额预算来投资一部并无大卖相的年代黑帮片。十年过去,马丁等来了Netflix高达1.6亿美元的投资,也等来了“de-aging”的技术进步,让他能够在《爱尔兰人》里自如且深刻地讨论时间这一主题。
《爱尔兰人》是一部非常马丁·斯科塞斯的电影。一方面,它标志着马丁回归他最热衷也或许是最擅长的黑帮题材,承接他之前作品序列中的《穷街陋巷》,《赌城风云》,《纽约黑帮》,当然还有被普遍认为是马丁最好作品之一的《好家伙》;另一方面,《爱尔兰人》又以一种忧伤和沉静的底色,延续了马丁在《基督最后的诱惑》、《沉默》等作品中对神性和救赎的讨论。
影片以一个长长的推拉镜头开场,伴随着收音机里年代感十足的"In the Still of the Night",我们的眼睛在疗养院的大厅与走廊中穿梭,最终来到一个轮椅上的背影前。坐在轮椅上的老人是Frank Sheeran(罗伯特·德尼罗饰),标题中的“爱尔兰人”,他戴着硕大的金戒指,头顶花白的头发稀稀疏疏,说话含糊不清。他直视镜头,像在接受纪录片采访一样,回忆起1975年的一场公路旅行。
那辆目的地是底特律的汽车里,坐着那时已过半百的Frank,他的第二个妻子Irene,和Frank最好的朋友,Russell Bufalino(乔·佩西饰)夫妻。路过一家加油站时,Frank回忆起在那里和Russell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将故事拉回1950年,拉回他“刷房子”之路的起点。
《爱尔兰人》在这样三层的叙事结构下,缓慢地向前行进着。1950年的Frank是一个技艺过人的二战老兵,以一个卡车司机的身份结识Russell,一步步变成Bufalino家族权力网中最靠谱的打手和杀手,变成Russell的好朋友。通过Russell,Frank被举荐给工会主席,政治家Jimmy Hoffa(阿尔·帕西诺),成为他的保镖和最受信任左膀右臂。在一次次的暗杀,弃枪,抛尸与汽车炸弹后,1950年开始的时间线与1975年交汇,汽车驶向故事的最高潮,一堵等待被刷的墙和Frank人生最重要的一场杀戮。
这样复杂的叙事结构和众多的支线人物对观众的注意力提出了超高的要求,而马丁对影像和运动过人的掌控力让这部长达三个半小时的电影没有半分难熬的感觉。在一段从理发店起始的推拉镜头中,角色走出理发店走进热闹的商铺和过道,然后将视点交给新进入这片空间的杀手们,我们自然地跟随杀手们朝目标所在的理发店走去,但下一秒枪声响起时,镜头却移到花店橱窗中大簇盛放的花上。当Frank的女儿Peggy被杂货店的店主欺负,Frank当着Peggy的面在街边暴打店主。这个过程以一个全景镜头展现,延迟了给Peggy反应镜头的时间,而这段冲击力十足的暴力也标志着Peggy对父亲态度的转变,最终指向父女关系的悲剧。
在刺激神经的血腥和暴力之外,马丁还用绝妙的comic timing消减了文本上的刻板性和严肃性。Frank不近人情地在Crazy Joe家庭聚餐途中杀害他之前的剧情,是一段非常幽默的选枪心理活动;为观众解释谁是Hoffa时,Frank说:“在50年代,Hoffa就像猫王一样有名。但到了60年代,或许我得说,他就像披头士”。在《爱尔兰人》中,几场重要的血腥和暴力都以一种冷静而克制的方式呈现,甚至不给杀人者Frank任何特写,看不到他的表情,也不知道那一刻他在想什么,反而是所有的酒桌谈话和所有的玩笑,被给予了充足的情绪。
《爱尔兰人》另一个非常斯科塞斯的特点,就是大量的历史节点与阴谋论。《爱尔兰人》原著是Frank Sheeran的回忆录,为马丁这个政治阴谋论爱好者提供了最丰富的材料。于是在《爱尔兰人》中,我们看到费城黑帮帮助肯尼迪当选总统的幕后操纵,工会主席的贪污腐败与内部斗争,肯尼迪家族的权力布局与暗杀事件,“猪湾事件”,以及最扑朔迷离的,Jimmy Hoffa失踪的真相。
以上大部分事件Frank都自称有所参与,像暗黑版的阿甘一样出现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见证美国历史的各个转折。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材料或许只是年老Frank的自吹自擂,毕竟所有其他当事人都已入土,他所说的话有多真实也无从判断。最重要的是,Frank在书中承认杀害了Hoffa,但现实世界中的调查并未发现任何指向他的证据。拿着这些被许多历史学家判定为谣言的说辞,马丁以一种不由分说的坚定还原了Frank回忆中的每个细节。这可能就是马丁作为一个成熟叙事者,对故事和历史,虚构与现实的清晰区分。
但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说,《爱尔兰人》或许是一部非常不马丁·斯科塞斯的电影。
我向来对《好家伙》没什么好感,那句“我从小就想当黑帮”有种莫名其妙的自负,而《好家伙》的主角Henry从头到尾虽然经历沉浮,却没有能让人共情的点。然而《爱尔兰人》彻底打破了马丁在《好家伙》中对黑帮成员像摇滚明星一样的塑造,《爱尔兰人》里的这些老家伙们似乎就是普通人,不受簇拥,没有戏剧化的行动也没有酣畅的BGM,在生意场之外不过只是一群穿着短袖衬衫,坐在保龄球场边,看起来平平无奇的中老年人。
这种对黑帮成员人性化生活化的处理,彻底地否定了犯罪题材中常有的虚假浪漫。《爱尔兰人》里的职业杀手和政治大佬,可以在酒店房间里穿着居家睡衣,刷着牙,轻松地讨论改变权力格局的大事。阿尔·帕西诺演绎的Hoffa,在台上固然魅力十足极具感染力,下了台也不过是个脾气很差,爱吃热狗和冰淇淋,不喜欢别人迟到的平凡人。乔·佩西在《好家伙》里用一段"funny how?"塑造了一个让人又爱又怕的经典神经质黑帮形象,但他在《爱尔兰人》中的表演是极收敛克制的。Russell在重要的生意谈话时总是很沉着,不断斟酌着用词,而在生活中他是一个念叨妻子抽烟,因为教女Peggy不喜欢自己而郁闷的慈爱小老头。
德尼罗饰演的“爱尔兰人”Frank,承担了最多将黑帮成员人性化的任务。这个角色将黑帮题材的讨论带入家庭,重点探讨了这帮嗜血的法外之徒和他们的犯罪行为如何影响下一代。在这部女性角色严重边缘化的《爱尔兰人》中,Frank的女儿Peggy是让人印象深刻的亮点,她没有什么台词,但对父亲的畏惧,怀疑,到最终的憎恨都以几个眼神直直投射到Frank身上,让他絮絮叨叨讲述的传奇经历显得空洞可笑。
在Peggy拒绝和Frank说话之后,已快走到生命尽头的Frank对另一个关系也并不亲近的女儿洗白自己的行为:“我只是想保护你们不受伤害。”女儿好笑地质问:“不受谁的伤害?”这一个犀利的问题是给所有合理化自己行为的罪犯一记响亮的耳光,击碎所有对黑帮浪漫想象的幻梦。
另一个不太斯科塞斯的点在于,《爱尔兰人》明显地透露出一种衰老。马丁好像从未如此在意时间的流逝,在意人生的终局,在意葬礼和死亡。
《爱尔兰人》中出场的重要配角都有一个姓名卡,下面详细地写了这个角色将于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死亡。一开始,这种死亡预告带着一种戏剧反讽的诙谐,但当有一个角色应验了这份诅咒,身中数枪倒在街头,我们才意识到这次马丁有多么无情。这批角色都是黑帮游戏里有有名有姓的玩家,他们大多死在79和80年,也大多没能寿终正寝。而在先前一段好笑的快速剪辑里,Frank向水中投掷的那无数把枪,背后又是多少份死亡报告呢?
为了顺应剧作上的时间跨度,《爱尔兰人》采用了降龄技术,让我们能在银幕上看到一个年轻的罗伯特·德尼罗。但令人感到心碎的是,德尼罗已经75岁了,纵然技术可以抹去他脸上的皱纹,呈现一张光滑得有些可怕的脸庞,身体是不会撒谎的。德尼罗动作的迟缓,表情略微的僵硬,在不断提示着观众我们在看的其实是一个青春已逝的老年人。
在1975时间线的高潮过后,《爱尔兰人》中的所有角色都开始急剧地衰老,被病痛和孤独侵蚀。Russell和Frank进了监狱成了狱友,他们都开始怕冷,需要拐杖和轮椅,丧失自理能力。而在最后的最后,孤身一人的Frank在无尽的反思和悔恨后,将信将疑地寻求宗教的慰藉。那扇没有关紧的门后,只留下他一个人忏悔着曾经的错误决定,祈祷着命运的终点能平静地到来。
《爱尔兰人》是Frank葬礼上的一段悼词,虽然他还没有死。



已刷 09/28 @ Lincoln Center #NYFF || 11/01 @ the Landmark 57 West || 11/27 @ Netflix
待刷 12/01 @ Belasco Theatre
联系原著聊点想得起来的细节吧。四刷之后也许会继续补充。

先是黑话

- 大家已经说过太多遍的,”I heard you paint houses“,我听说你刷房子,是黑帮黑话,杀人时血溅墙壁之意。
这是原著书名,也是Jimmy Hoffa在电话里和Frank Sheeran说的第一句话。Frank当时的回答是,”I do my own car-pentry work, too.” 双关,除了描述自己的卡车运输工作,也意为包办棺材,尸体处理都不用你担心。嗯,金风玉露。
类似的黑话还有:
-Kiss of death(意语作 Il bacio della morte):帮派老大发给黑帮成员的死亡预订,西西里传统,起源并不可考,有人认为是犹大亲吻耶稣。通常而言,帮派成员,尤其是made man,是动不得的,除非上头达成一致要除掉他,给杀手下了命令,“have him KISSED”。
-Ticket to Australia:“送他去下边”的意思,很好理解,也是暗杀指令。
-La Cosa Nostra:西西里黑手党,家族式犯罪帝国,美国1957年开始调查他们时,在政府电报里这么称呼他们,意为“this thing of ours”。黑手党则自称“the honoured society”。
-Made man:正式黑帮家族成员。纯意大利血统(所以《好家伙》里只有乔佩西的角色有资格被made,而《爱尔兰人》Frank Sheeran即使是当时全美黑帮人物top26之一也不是made man),有两个担保人(其中一个至少认识10-15年),完成一次家族指派的暗杀(earning one's button,所以made man也叫button man),经家族同意,被带去参加一个流程因家族而异的秘密宣誓祭典后,才算是入会,从此享受家族的所有特权。
-Friend:黑帮成员互相介绍时称”friend”/“friend of ours”(影片中Frank和Jimmy对话提及Russell时多次使用“friend”指代),如果是介绍平民朋友则会特意说明是“friend of mine”。
-“McGee”:Russell Bufalino的昵称。这个不算黑话,Russell本名Rosario,一般人叫他Russell,寥寥至交可以叫他McGee。

一些藏在电影里的原著细节

- 除了Russell送他的金戒指(世上只有三枚,Russell自己和副手Angelo也各一枚),Frank一直带着嵌有女儿们birthstones的戒指,影片开始不久Frank载着Russell去底特律时,他握方向盘的镜头可以看得比较清楚。他是个笨拙的在用自己的方式爱着家庭的家伙。(他处理家庭生活的方式很受他自己童年家庭生活经历的影响)
- Frank有点口吃。很显然电影把这点用得恰到好处,德老板也通过这个细节,将很多电影来不及仔细呈现的人物特质,敏感内敛困惑幽默等等,带到观众面前。
- 关于Russell不抽烟。电影里解释了一些。他本人因为和 Jimmy Blue Eyes(Meyer Lansky的人)打赌,顺便戒烟了。1960卡斯特罗吞了他们在古巴的赌场,乘船离开一边抽烟一边骂的时候两人拿两万五千美金赌一年不抽烟,Russ当场掐了烟,一年后收了赌金也没再复吸。
- 因为Frank爬升速度太快,坑他去炸Angelo洗衣厂的Whisper。Whisper之所以叫Whisper是因为他口臭过于严重,说话时别人只准他小声低语。即使电影里没有明说,但餐桌交谈戏拍得挺有,味道,的。
- Frank和Russell一起撕面包沾红酒吃(年老时在狱中是沾葡萄汁)。原著中Frank尚在混入黑帮圈子的边缘无知试探时,还不懂Russell是干什么行当的,在费城餐馆Villa d’Roma(是Angelo的店)看到这位曾在纽约郊外公路边上帮他修过车的小个子男人时,有些困惑他来费城做什么。Russell说他很经常为了procsiutto bread(夹了帕尔玛薄火腿和马苏里拉奶酪烘烤的意式面包)过来费城。然后Frank当真了,从此开车运货时如果遇得上,总会给Russell带面包,两人从此越来越经常分享面包,沾红酒吃,Frank也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圈子。电影没有这么多篇幅表现面包交情,但也确实将两人撕面包沾葡萄酒/汁的场景,作为缔结lifelong bond的仪式在拍。以及面包和红酒总是使我想到客西马尼园的耶稣,尤其电影最后,拿面包沾葡萄汁时沉痛的“fuck'em”,啖其血肉的感觉太鲜明了。几乎每部电影都带有Catholic mark甚至拍过《基督最后的诱惑》的老马也许有这个意指吧。
- Russell向Frank告知Jimmy Hoffa最终命运时在做菜。Russell其人极度警觉,基本不吃经手别人的东西,除非是自家餐馆信得过的厨师,不然就自己下厨。Frank认为其厨艺了得。
- Jimmy养子车后座运过鱼,留有味道。通过一系列黑帮电影比如《教父》,我们知道死鱼在黑帮文化中有死亡威胁的意味。原著中没讲死鱼,但讲过黑帮其实不太会在车上杀人,因为一旦这么做了这味道是挥之不去的,这车就成了没法再用的死人车。留有鱼腥味的车子载着Jimmy Hoffa走完了最后一程。而受朋友之托运鱼却对鱼一无所知的养子,开车载着这些人,对逼近养父的死亡亦是一无所知。
- 处决Jimmy的棕色屋子属于一个对事件毫不知情的老太太。原著给我的感觉是,黑手党生活在表层世界之下,比如此处,他们详细掌握大量平民的信息,包括这位老太太的作息和日程,所以在她外出的时候,神不知鬼不觉地借用了这座,看起来充满生活气息看似安全无害的房子。
- 飞机。经由Russell安排,Frank第一次和Jimmy在电话中说了话,并答应第二天就去Jimmy身边开工。放下电话后Frank说时间紧迫他现在就得开车赶去底特律,Russell告诉他不用急并给了他一个白信封,里面是一张机票和一沓百元钞票,Russell让他今晚好好休息,在本地的工作会有人接替等他回来,明天睡醒Angelo会派车来接他去机场。Frank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刻。当然Frank也不会忘了另外一架Russell为他安排的飞机,1975年7月30号,他乘着这辆飞机最后一次去见Jimmy。
- Frank的二战经历提及很少,主要段落是在他和Russell进餐时的交谈,提到了他在欧洲战场打了411天的战。电影没说的是,历史数据参战人员平均实战天数为80天左右,而Frank打了411天。他所在的Thunderbird Division(the 45th Infantry Division)从欧洲战场开战第一天打到了最后一天(共511天),满员时该团有15000人,战时伤亡达21899人,且该团作战方针极残酷,曾经屠杀俘虏,于是也被称为“Killer Division”。二战经历对他影响极大,他从一个不太服从管教的年轻平民,被强行训练成听从生杀命令的士兵,面对生死人性(无论战友还是俘虏或是敌人)的高压从内到外绷得冷漠克制。他曾经的道德观念和生活技巧被摧毁,习惯了听命杀戮,每秒都身兼法官陪审行刑者的职责,再也无法放松下来回到平民生活。这解释了Frank为何无法与正常社会相容,最终自然地走向黑手党的圈子。
- 给Frank留下关节炎的Anzio战壕。在 Anzio beach登陆时本来有优势,指挥官担心有诈决定等大部队就位,结果德军得空反击(此处丘吉尔也表示了痛惜)。为躲避密集凶猛的空袭大家洞挖得很深,只有晚上能爬梯子出去解手或者倒头盔里的排泄物。供给船被炸了大家吃了几个月罐头,拼命祈祷(Frank甚至祈祷,要是能活着出去,I would not sin)。某夜伪装好的一大队重装德军发动袭击,45th强行在两倍人数下守住海滩,6000人阵亡(官方, “45th wa ripped to shreds”)。感觉此处也遥遥对应了猪湾事件肯尼迪不派空军导致的战败,人会老去,Frank从第一线的士兵,到运枪者,再到看坐在轮椅上看海湾新闻的老人,战争永远年轻。
- “What will be will be.” 算得上是Frank的座右铭,这句话也直接出现在了电影里。战后与平民生活格格不入的Frank曾经不停思考生死,因为经历远超他的消化理解范畴,于是他认定,众生都有的两个日期——出生、死亡——是早就写下的,而期间,“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不必自扰。如此封闭情感隔离思虑,他对黑帮中的一切都非常坦然高效,近乎如鱼得水。而这个观点似乎给了76岁的老马(虽然他最早因为德老板接触这个故事时还要年轻个十来岁)很深的感触,以至于整部电影(尤其明显的就是基本每个帮派成员的初登场画面上就写了其如何死亡),或者说他回顾自己深爱的电影黄金时代和期间的黑帮曾经风云,都覆着这样的叹息。所有东西都注定诞生又逝去,辉煌,血泪,凋零,告别,该是什么,就会是什么。

背景里的真实事件相关

- Russell Bufalino。上宾州Bufalino家族首领,明面上无名,但在全美黑道德高望重,纽约五大家族都把他当里番长(x)。年轻时失去了左手的拇指和食指。疑心很重,除了特定餐馆,都是自己做饭。西西里出生,英文完美,没有孩子,会掐Frank的脸蛋说“你该是个意大利人”,他给男主起了“爱尔兰人”的江湖名号。以及Russ要说的内容越可怕,声音越轻柔,不怒自威,这点乔佩西演绎得极好。
- Jimmy Hoffa。一代传奇,1932年19岁时领导了第一次成功的罢工“Strawberry Boys”,一路挨打硬扛(刚开始那年脑袋缝了不下六次),白手起家创了美国分布最广的工会,International Brotherhood of Teamsters,鼎盛时期有两百三十多万成员。Jimmy对工会的重视和热爱无人能及。暴脾气大嗓门很高调,总用Hoffa自称。(虽然这角色肉眼可见的很老帕,但他此次贡献了我个人眼中的职业生涯最佳表演)
- 电影一开始的理发店枪杀
这是美国黑帮史中极重大的事件。
1957年10月,教父Albert Anastasia(现代美国黑手党的创始人之一,纽约甘比诺家族老板)在纽约Park-Sheraton酒店的理发店里被暗杀。
同年11月,经由Russell组织,全国教父来到Apalachin(阿巴拉钦)会面,想解决问题。警察突袭了会议地点,抓捕了58名顶级黑帮成员,另外50名穿过森林逃走了。于是当年全美人民都在激情看电视,毕竟报纸无法展示听证会上不停对着议员和罗伯特肯尼迪甩第五修正案的黑手党们是何等珠光宝气。
这也是美国黑帮被迫首次在公众面前现出大概形貌,毕竟直到1957这个事件之前,FBI的胡佛都在全身心忙于搞麦卡锡主义,坚信只有不成规模的街头冲突,并不存在什么大型犯罪集团。
*(wiki: On the morning of October 25, 1957, Anastasia entered the barber shop of the Park Sheraton Hotel, at 56th Street and 7th Avenue in Midtown Manhattan. Anastasia's driver parked the car in an underground garage and then took a walk outside, leaving him unprotected. As Anastasia relaxed in the barber's chair, two men—scarves covering their faces—rushed in, shoved the barber out of the way, and fired at Anastasia. After the first volley of bullets, Anastasia allegedly lunged at his killers. However, the stunned Anastasia had actually attacked the gunmen's reflections in the wall mirror of the barber shop. The gunmen continued firing until Anastasia finally fell dead on the floor.)Jimmy Hoffa和Albert Anastasia都是charge持枪者的猛士..
- Bay of Pigs Invasion。猪湾事件,又称吉隆滩事件,1961年4月17日,CIA协助逃亡美国的古巴人,在古巴西南海岸猪湾向卡斯特罗领导的古巴革命政府发动入侵,肯尼迪最终决定不派空军支援,战力直接少了一半,撑了三天后军队投降,行动失败。猪湾事件让卡斯特罗地位更稳固,古巴和苏联的联系更紧密,肯尼迪形象变得弱势,被视为美国foreign policy的重大失败,最终导致了1962年的导弹危机。 此次事件有黑手党的参与,毕竟大家都想拿回被卡斯特罗吞了的场子。除了Frank Sheeran这种运送弹药的,还有一些黑帮成员也参与了枪击、投毒之类的暗杀卡斯特罗计划。 *Sam “Momo” Giancana,和Frank Sinatra开过赌场芝加哥黑帮巨佬boss,曾帮助肯尼迪竞选总统成功,和肯尼迪共用一个情妇(Judith Campbell)的交情,因嘴不够严,使Time报道了他和Russ为CIA参与了1961古巴猪湾事件以及1962暗杀卡斯特罗,见报四天后在自家厨房被杀,脑后一枪颧骨下六枪,西西里风格的多嘴判决。
- 肯尼迪。肯尼迪竞选成功有很大原因是因为拿下了伊利诺伊斯州,而据原著,黑帮在其中操作了很多,包括通过顶替死人名额投票之类的选票欺诈,这个在电影里拍出来了。约翰肯尼迪当选之后,和弟弟罗伯特肯尼迪(司法部长)一起转头对黑帮穷追猛打,罗伯特尤其针对Jimmy Hoffa,而Russell一直指望老肯尼迪可以管一管他俩。原著暗示了Frank参与了暗杀肯尼迪的枪支运送(虽然最终没用上他运的枪),很多人不信,电影里也没拍。
- 尼克松。Jimmy Hoffa获刑13年,1967年入狱,一直在上诉,近乎desperate地试图早日出来赶上工会5年一次的选举,重新夺回自己的一切(再等到1980年的选举,他就已经六十多岁了,且13年间经过各种人的操作,支持者将所剩无几)。尼克松与其进行了漫长曲折的拉锯战,拿赦免Jimmy换取公会支持尼克松竞选,Jimmy期间经历了来自多方的各种背叛,最后同意交易了。1971年被释放后又被尼克松出其不意捅刀:赦免条件突然包括“直到1980年Jimmy Hoffa都不能参与工会竞选”。Jimmy彻底失去耐心为重回公会无所畏惧,引起多方忧虑,由此引发后来的事。
- Joe “Crazy Joe” Gallo雇人枪击Joseph Anthony "Joe" Colombo, Sr.事件。
1970年,Colombo家族族长Joe Colombo组织了Italian-American Civil Rights League,如电影所示,logo是美国地图上写着个由组织名字圈起来的数字“1”,指意大利人哥伦布(Columbus/Colombo)是找到美国的第一人。组织称要和针对意大利人的不公刻板印象作斗争(甚至成功阻止了电影《教父》使用“Mafia” 和“Cosa Nostra”等词)(Frank Sinatra为该组织在麦迪逊花园广场开过演唱会),实则将自己的力量从与甘比诺家族的联系中独立出去。
Colombo家族前身是Profaci家族,Crazy Joe属于该家族,多次试图夺位(手段包括意图绑架族长)。Crazy Joe后入狱,Profaci族长病逝,家族被交给了Joe Colombo,从此变成Colombo家族。出狱后Crazy Joe与Joe Colombo两人未谈妥条件,于是1971年Italian-American Civil Rights League组织在曼哈顿哥伦布环游行时,Crazy Joe(有甘比诺家族帮助)雇了25岁的Jerome A. Johnson暗杀Joe Colombo。Joe Colombo在家人面前头颈共中三枪,但并未死亡(成为植物人,几年后去世),Jerome A. Johnson被Joe Colombo的保镖当场击毙。
Crazy Joe也是理发店暗杀Albert Anastasia的两名刺客之一,曾被诊断出精神分裂,入狱期间熟读卡夫卡雨果托尔斯泰,精神偶像马基雅维利。
- 这条不是什么历史事件,就是很想顺嘴说一句,这部又出现了黑帮电影中(尤其老马电影里)熟悉的老伙计Copacabana夜总会,甚是亲切。
- 这条也不是历史事件,姑且放这里。有两位朋友问了Jimmy的养子Chuckie O'Brien在事件中的作用/位置,以及为何他事后不提供线索,我尝试解释一下。没人知道真相,以下内容来自书中Frank的叙述:
Chuckie是无辜的,他对暗杀Jimmy的计划一无所知,他只知道自己奉命来载几个人,再一起去接Jimmy参加一个很重要的会面。Chuckie是一个略爱吹嘘但外强中干的人,他如果事先知道自己参与了什么,绝对无法装作平静的样子完成这个流程,而不被警觉度极高的Jimmy识破。
事情过后Chuckie没有提起过一句,他并不是会为人出头的人(他也是Hoffa家族里唯一低头在Fitz手下保住饭碗的),即使事后明白过来自己参与了什么,也会因为暗杀计划牵扯之深而恐惧不言,并因为自己在其中的位置而极为尴尬。
在Frank看来整件事算计得非常巧妙:
Sally Bugs(Tony Pro的左臂右膀)出面表示确实安排好了会面(其实他也是在监视Frank确保他不会为了Jimmy破坏计划,所以Jimmy和Frank进了房子他就可以走了,房子里收尸的两兄弟会继续替他盯Frank);无知而心态轻松的Chuckie开车,使熟悉Chuckie的Jimmy放松部分警惕;Frank的出现,使Jimmy相信Russell确实来了,会面地点临时变更很合理(Russell很老派&重隐私,不喜欢在公开场合会面),并再因熟悉Frank放松一部分警惕。
他们在Jimmy进自己车子之前截住了他,这样他就正好没法拿车里的枪。他们迟到了一会儿,暴躁如Jimmy一开始肯定会因此生气叫嚷,引起一些侧目,这样在看清车内几人相信了Russell临时加入会议,他会因为避免引起更多注意,快速上车,放弃问更多问题或者拿枪。因为Russell的重量级和做派,Jimmy不仅不会坚持自己来开车或是做一些别的自卫举措,而且还会更相信此次会面的效率和成果,因而把刚刚的等待都算作沉没成本(甚至因此更加跃跃欲试决定make the most of this meeting),变得比平时更加配合。
*Jimmy自家亲生的孩子有两个:儿子James Phillip Hoffa,现任Teamster工会主席;女儿 Barbara Ann Crancer,法官,曾从法院致电Frank以个人身份恳求Frank说出他所知道的真相。Charles "Chuckie" O'brien是Jimmy Hoffa养子(传闻电影《教父》中二哥Tom的原型是他),6岁亲生父亲去世后被收养, Chuckie后来一度和Jimmy闹得不太开心,因为Jimmy不支持他竞选底特律299分会主席(Jimmy几十年来自己的大本营),且Chuckie对外称Jimmy出狱后暗中给FBI传信。
*Chuckie载着Sally开走后把他送到了Pete Vitale的肉店,此人是底特律Purple Gang的老成员,店内可完成切分和焚烧。屋内收尸兄弟完工后开车去肉店接Sally并飞回新泽西,向Tony Pro报到。事后Russell曾小声跟Frank说毁尸灭迹并非在肉店完成而是在底特律某个殡仪馆,Frank认为Russell可能是出于某种考虑给他放了个烟雾弹,但他也清楚不该知道的东西不要多问。
*Frank直到最后和Jimmy走进那座房子的前一秒都在希望,事先停在门口的棕色别克或者灰色福特已经开走一辆,因为这会意味着暗杀已被取消了。Jimmy直到被枪杀的前一秒都以为两人同生共死,发现屋内无人,知晓事情不对时,第一反应就是回身开门,想迅速带Frank离开。

电影与原著的一些出入

- Russell左手的拇指和食指都在(which is fine by me);人设也和蔼得多,因为原著中Frank在其沉默威压中意会的内容,观众很难意会,于是电影里安排他把这些说出来——比如和Frank交代完这就是Jimmy Hoffa的命运以后,Russell不再作声,就只盯着Frank看,书中Frank还得控制自己表情不能动摇,更不能去想打电话给Jimmy报信,不然可能当场连同妻子一起被杀,但电影里Russell就直接和Frank简单说了句,“别说出去。”——于是非常明显,比起原著,Russell没有那么危险的样子(which is not that fine by me)。
- William(Bill) Bufalino其实和Russell并没有亲缘关系,但Russell同意他对外称二人是亲戚,以促其发展工会律师职业。他在电影中的作用被强化了,成为初期的关键线索人物,加速剧情发展。
- Frank第一次和Jimmy见面时,因为没人和他说过Jimmy do‘’s&don'ts,很自然地叫了酒喝,周围的人非常紧张,但Jimmy没说什么,让他喝完了。(again,金风玉露)
- 书中擅长candy炸药其实并不是Frank,而是嚼着注酒西瓜对Jimmy怒赞Frank如同摩西的这位Bill Isabel本人。不过这种情节改动完全可以理解。
- Frank并非完全在战场上学的意大利语。小时候家里频繁因为拖欠房租搬家,一般都住在租金相对便宜的意大利人聚集区,所以对意语的掌握很大程度来自从小的耳濡目染。(语言习得理论的角度就是he was exposed to the foreign language during his critical period)(当然战时也在继续耳濡目染,但没法光靠打战学外语,quote Reya太太的吐槽,“这是什么语言奇才,每个二战回来的老兵都能说一口流利的德语吗”)当然这点需要提起的话就绕不过Frank的大段童年经历了,虽然我个人觉得这对Frank的人物塑造非常重要,但老马显然想留些笔墨,给别的更想做的事。
- Peggy和Frank关系很好,是女儿中唯一和Frank一起去酒吧吃饭玩耍的(虽然,即使如此,她也因为Hoffa案永远不理Frank了)。Peggy和Russell关系也很好,记者拍到他俩一起外出用餐还得把Peggy从照片上裁掉因为她是平民。Peggy书中没和Jimmy Hoffa有太多交集(至少我不记得有读到过),电影中化身Jimmy Hoffa毒唯,也可以理解,她让Jimmy与黑帮(“you people”)的区别变得更泾渭分明,更可信,也在情感上让一切破碎变得更痛苦。
- Decino的化学反应过于好了。书中偏向事业伙伴江湖义气的Frank&Hoffa的关系经过他们的演绎,看起来就是情同手足的灵魂伴侣。于是在电影中Frank心理刻画已经笔墨不够的情况下,痛下杀手显得有一丝突兀。

一些遗憾&私人感想

- Frank的人物塑造,相较原著被极大弱化。
quote我一刷时的观后感,
“ Frank的早年经历不仅可以解释后来的选择和行为,可以解释他性格中看似矛盾的克制冷酷和细腻多思,还暗含了观察命运和人类becoming的意味,这让他人生的风云都变得厚重且有思辨空间,非常引人入胜。但电影砍掉了这些,他成了刻板的黑帮一员,人物也不够有说服力。可惜了原著。可惜了德老板。”
“Frank的家庭关系二战经历以及如何一步步沉进黑帮圈子被简化甚至省略,于是最后细讲他衰老境遇,愈显人物形象的不完整。”
”虽然德老板演技出类拔萃,但毕竟身形摆在那,演个6‘4的大汉太勉强了,而Frank的体格是很有戏剧性的元素。”
二刷之后释然了,因为无论是谁,曾经如何,最后都要老去的。“Sinful and sorrowful.”
- 理智告诉我不可能,但情感上还是想德老板跳舞&和袋鼠打架。
- 感谢decino场合各种新添的甜到拔丝的哄人场景和“I love you”睡衣戏,然而没有我望眼欲穿的:
“He(Jimmy Hoffa) told the cops :”Hoffa don’t use the back door. And I don’t want no cops escorting me down that aisle of my own membership. All I need is the Irishman.” (警察突击公会集会要带走Jimmy Hoffa时他这么说道)
”I (Frank Sheeran) will be a Hoffa man’til the day they pat my face with a shovel and steal my cufflinks.” (袖扣是Russell送的)
- 没有cue马龙白兰度。书里Frank Sheeran数次cue到《码头风云》的马龙白兰度,我想着与马老师过于有缘的德老板,在《愤怒的公牛》里就有一整段台词致敬,此次会怎么玩呢。然而我并未看到,略感小可惜。
- 电影中电视画面出现了数次,按时间顺序播报了肯尼迪当选、猪湾事件、导弹危机、 肯尼迪遇刺、水门事件、Jimmy失踪、海湾战争,它们是这部电影的历史背景,也是Frank他们真实生活过的世界。从《喜剧之王》我们可以看到老马对电视这一媒介的厌恶,这部的电视新闻画质不佳,像是历史本身的模糊面貌,让人觉得神秘遥远,而使这部电影意外明亮不少的活生生的Jimmy,终究也出现在了冰冷的屏幕中,彻底成为了同样模糊的不可知和不可触。
- Appreciation Night的台上,坐着市长之类的名流,Jimmy坐在Frank身侧。Russell即使是Frank的Rabbi也不能同这些这些人坐在聚光灯下,“you people”和其他人的差异就是这样明显,Jimmy也许不会明白,但对Tony Pro和许多人来说滋味如鲠在喉。Frank作为“you people”在芝加哥时住在旅馆是Jimmy留的名字,后来掌管过工会分部Frank载Russell出去办事住店时留的是Frank的名字。
- 我在想Frank抗拒火葬是否和Jimmy的死亡和焚化有关。
- 忽然想起来《穷街陋巷》里德老板演的Jimmy Boy是不是也拿家人死了当拖债借口的..
- 有点在意几处跳帧,第一处记不清了应该是Jimmy场合,四刷的时候会注意,接下来还有Frank给Jimmy的夫人打电话以及养老院看照片,大屏幕小屏幕都跳了,是什么戈达尔跳接文艺复兴吗...

Frank幼年时,曾在Mother of Sorrows Church当alter boy,后来偷圣酒,被告密,被踢出去了。1947年他和第一任妻子结婚,正是在这个教堂。
纽约唯一上映《爱尔兰人》的剧院(不是电影院,电影院有好几家,比如IFC),是Belasco,正是老帕当年百老汇首秀的剧院,科波拉看了他的表演力排众议一定要保他出演《教父》。
人生薤露,涕笑岂是无端啊。

顺便称赞一下虽说有点恐怖谷但确实很还原的服装化妆特效,不要觉得不够像老德年轻的时候啊,因为效果着实很像Frank Sheeran了。
即将进养老院的Frank Sheeran
年轻一些的Frank Sheeran(印象中Bay of Pigs运枪那段戏里,车窗里老德的脸简直和Frank一模一样)
最后附上一鼓作气然后竭了卡在第八章的《I Heard You Paint Houses》读书笔记,虽然看起来没什么用但万一呢。(Feel free to leave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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