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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e,渺小的我们曾经相遇《曾经》

导演约翰·卡尼
编剧约翰·卡尼
主演格伦·汉塞德 / 玛可塔·伊尔格洛娃
类型: 剧情 / 爱情 / 音乐
官方网站: www.foxsearchlight.com/once/
制片国家/地区: 爱尔兰
语言: 英语 / 捷克语
上映日期: 2007-01-20(圣丹斯电影节) / 2007-03-23(爱尔兰)
片长: 86分钟






 其实什么也没发生。只是有点暖,和着冬季缠绵不停的雨。同之前那些年不一样了,阴冷的冬雨已经不会让我厌恶难过。即便没有阳光,也还能心平气和的走在湿漉漉的街道,从傍晚走到黑夜。


细细回想时才发现《ONCE》里的男女主人公都没有名字。在演员表上,他们是GUY和GIRL。我想到那个不知名字的GIRL,她也曾经这样,走在夜晚的大街上,在脑海里哼着一首好美的歌。

一开始,我以为他们会相爱的,就象所有烂俗的剧情一样。一个街头卖唱歌手和一个卖花的女孩。他说白天他唱那些人们爱听的歌,这样才会有人给钱。而夜晚,他就唱自己的歌,陶醉忘情的,即使人来人往不会有人停下。可她还是被吸引了,大大的眼睛闪烁着孩童一样的天真。她说,你肯定是为某个人而写的,你应该很爱她。

后来怎么说到吸尘器的?我忘记了,只记得第2天女孩拖着一辆蓝色吸尘器和他在街上四处走,笃定,相信,不觉丝毫怪异。然后他们走进一家乐器行,她弹钢琴,他弹吉他,合唱了第一首歌。那歌真美,听着听着就陷了进去。后来结尾这首歌再响起时,我却哭了。

他说他决定去伦敦。她以为他要去找那个他爱的女孩。他说他要录一些东西,请她一起。他们找鼓手,贝司,录音室。那个负责录音的人起初看不起这个流浪汉一样的杂牌军,可最后他被他们的歌声征服了。

可也就在那完美的歌声中,我知道他们最终不会相爱了。那才是这个如此温暖平实的故事,最恰如其分的结局。在这颗浩大的星球上,他们相遇了一次,他们一起唱了很多歌。在没有国界没有差别的音符里,一切都已经达到最完美的状态。那就只能让它停在那儿了。

临走之前,她答应去见他,可她失约了。我想她是对的。他送给她一架大钢琴,踏上寻梦的列车。她和丈夫又走在一起,日子没有太多变化,却至少有了音乐。这样的结局是比相爱还美好的。可却有点伤感。你得承认,人们喜欢看烂俗的美好结局,那是因为真实总是带有缺憾的。

后来才看到它的中文翻译名,《情难独奏》。似乎又很烂俗,可这四个字却象脑海里那些挥散不去的音符一样,触动了我。其实什么也没发生。那些爱恋都在歌词里,在有点哀伤的旋律里。至多只是在郊外,当他问她:“你爱他吗?”的时候,她用他听不懂的捷克语说了一句:“我爱的是你。”可他没有懂,即使他追问了,她也终不会说。这是女孩特有的方式。哀伤的小固执。

其实昨天半夜的时候,很想给每个认识的人打电话,告诉他们,去看看这本叫《ONCE》的电影吧。哪怕你已经困了,也可以把它开着,闭上眼,只听音乐。它很象冬天的暖阳,洒在仍有残雪的海边沙滩;象秋天的落叶,旋舞在空旷的街道;象夏天的夜晚,春天的小雨。是暖的,平静的。微笑的。

ONCE,曾经,一次。渺小的我们,在浩大的星球相遇。不牵手不拥抱不亲吻,我们唱歌。







大学的时候,见过最猛烈的示爱方式:数九寒天,雪花大如斗。男女两个吃完晚饭,左手一个壶,右手一个壶,结伴从食堂往宿舍走。上桥相安无事,下桥风生水起,男的抡圆了胳膊,把暖瓶射到桥墩上,几个箭步冲到桥边,一个鹞子翻身骑上桥栏杆,喝道:操你妈,你再说一遍?彼时,四野白茫茫一片,远处的宿舍楼灯火通明,近处的街灯摇曳昏暗,女生兀自低头立在桥边,再扬脸,已是泪眼婆娑。

    我不是这姑娘,我不在这变故中央,我倒宁愿相信流这泪不是因为她男人fuck丈母娘。流浪歌手在公车上弹起了心爱的破吉他,唱起那动人的歌谣:fuck her!fuck her!心酸啊,浪漫啊,想念啊,无奈啊,爱啊,恨啊,统统在这交织成一句,一个滥俗不堪的动词,能有这么大的能量,看得我震撼不已,它绝不再仅仅是一个动词,它继承了所有形容词、动词、助词、俚语、粗话的光荣传统,伟大的fuck!伟大的fuck her!如果这里的fuck没有爱情,人们还有什么好悲哀?!

    我想流浪歌手的风格与专业歌手是有区别,毕竟不是受过系统教育之后开口唱歌,一个修吸尘器的小子做歌手,或一个开出租的小子做歌手,或一个银行小职员做歌手,他们一定风格迥异。对这个电影,我不透露剧情,因为我不擅长回忆或重复,而且因为不是有悬念的电影,所以我叙述起来也没有任何快感。我从个人角度说三点感受。
  
    第一,为爱歌唱。我不单指男女之爱,男女之爱能成就人,比如李宗盛;众生之爱能成就人,比如罗大佑;歌唱必定要有触动,如果冲着别的开口,那一定就会出现诸如“嘻唰唰”之流,洗你大爷啊洗?流浪歌手因此打动了录音师,卖花女因此打动了流浪歌手。我听到有人说,片子的结尾应该让流浪歌手受万人景仰,最起码也留个镜头,在街角橱窗贴着他的海报。不必,我说了是为爱歌唱。电影么,还是洁净一点好。

    第二,两个路人的交集能有多大。我尽量避免对社会阶层进行解构,但是有人住有落地窗的大房子(流浪歌手前女友),有人门口总是站着无所事事的黑人(卖花女)。一个是上有不愿讲英文的母亲下有没爹的女儿的卖花姑娘,一个是凑路费都要修吸尘器的老爸抵押房产的流浪歌手,不是路人还能是什么?说实话,我一直担心导演会拙劣的安排这两个人上床,后来证明我多虑了。

    第三,完美是什么。卖花女拖着吸尘器,和背着吉他的流浪歌手在街上行走,这个镜头注定会成为经典。这是个含义丰富的画面:有许多机会能让我们相遇,吸尘器坏了,或是借个CD机;有许多理由可能在一起,在琴边合奏一支歌,或是一顿晚餐;有很多苦衷使我们分开:要照顾年迈的母亲,或是第二天还要工作。对于片名,我觉得翻译成《曾经》,比《情难独奏》要好得多。因为他们一直在各自独奏,一个调子都能写出不同的词。而《曾经》,就是拖着吸尘器的曾经。

    我的吉他都快长出木耳了,我内疚极了。假如有一天我能多会几个和弦,我也去做流浪歌手,守在街角,脚下摆个牌子:另修吸尘器、抽油烟机、煤气灶、下水管道。这样机会就多些吧?真是fuck~

源自:不良标签,优质爷们儿 http://www.yemener.com/?p=26




他们甚至没有接吻.
他们靠的最近的那一次,

男人忍不住说
"跟我一起去伦敦吧,
我们可以一起写歌,住舒服的房子.
带Ivonka一起去,一定很好.
去吧"

女人答的很快:
"我们去了伦敦,
没人会知道我们在哪儿."

男人激动的接话道
"我们组个乐队,一定出名.
把房子卖掉,没有牵挂."

女人笑:
"一起出专辑,我可以伴唱.对吧?"
"对.还负责钢琴."

"去吧,我是认真的."男人重复着.

"可以带上我妈妈吗?"女人假装逗趣的试探.

男人小小的尴尬了,还面带着微笑.

"好了,我们回去继续录音吧."
女人抹去表情,静静的说.

整部电影最激情的对白仅此而已.
始于女人弹唱那首写给丈夫却不被欣赏的歌.
女人竟然是有丈夫的.一个完全不懂她的丈夫.
女人于是带着小女儿和妈妈离开了自己的国家.
男人心里也揣着那个弃他而去远赴伦敦的前任女友.

好像注定了就应该让这样的两人相遇,
却又像注定了没有结局.

故事里的爱尔兰像一个沉默的小站.
不动声色的承载着临时的人和事.
下一分钟,生活继续.

生活很俗,
这里却俗的那么干净.

女人指尖流出的点点音符,
像晴朗的冬日里,
枝头积雪融化出的一滴滴珠子.

剔透的微弱身躯在尖锐的风里瑟瑟颤抖.
闪烁着小生物绒毛般的光亮.

像女巫双手庇护着的水晶球,
映射了整整一个冬日的雪地和天空,
以及那些欢笑的或流泪的人们.

零落的琴声,
苍茫的积雪.
竟然都是暖的.
仿佛记得了什么.

是不是也拥有过那样的目光和笑容?
拥抱过那样的流泪的姿势?

会不会再碰触那样的声音和灵魂?
而不再失去?

不知所谓,不明所以.

终于还是写了爱情...For o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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